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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我想走路

袁华:“对了,我想买个钱包,晚上你帮我挑一个。”

董佳颖:“好啊!”

段鹏:“……”

蒲万松:“鹏哥,算了,晚上我们喝酒去。”

说话间来到火锅店,八人桌坐不下,还好这会早,众人要了一个大包间。

锅底都还没上呢,众人就喊来啤酒开始玩游戏了。

第一局董佳颖是狼人,没有悬念得输了,袁华直接帮她喝了一杯,道:“空着肚子喝啤酒不好。”

张程程嘟着嘴道:“我也空着肚子的。”

董佳颖望着段鹏几人道:“你喊他们帮你喝!”

“哼!”

张程程轻哼一声,道:“他们没袁华帅。”

冯娟塞了一块西瓜在张程程嘴里,道:“再帅也不是你的,吃西瓜。”

张程程:“西瓜不足以填补我的悲伤。”

冯娟瞥了张程程一眼,问:“那你要什么?”

张程程:“我要吃一整份毛肚!”

“你就是想趁机敲诈。”

由于这顿火锅女生居多,所以不到一个小时就结束了。

董佳颖迫不及待地道:“我们去逛街吧!”

两个小姐姐自觉告辞了,不过却和袁华交换了手机号码,说下次请他们吃饭。

等两人走后,彭飞一脸贱笑地跑到袁华跟前。

“袁哥,下次她们请吃饭你把我喊起哈!”

董佳颖白了彭飞一眼。

“那你一个人去嘛!”

彭飞尴尬一笑,袁华则把小姐姐的号码给了他。那小心思,袁华岂能看不明白。

董佳颖挽住冯娟的胳膊,道:“我们走。”

张程程问:“那我们呢?”

陈艳小声道:“我们是多余的。”

张程程:“那冯娟呢?”

陈艳:“你信不信你过一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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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冯娟打电话她就一个人了。”

张程程想了一会,道:“是说咋不喊我们。”

果然,当袁华、董佳颖和冯娟三人准备打车去商场的时候,冯娟突然道:“哎呀,我想起晚上还有点事,要不你们去?”

董佳颖拉着冯娟的手道:“啊,不是说好一起的吗?”

冯娟笑道:“行嘛,那就一起去。”

董佳颖:“……”

冯娟突然伸手捏了捏董佳颖的脸,道:“看你以后还装不装。”

接着,冯娟转身对袁华道:“我们家佳颖交给你了啊,不许欺负她。”

说着,还冲袁华扬了扬拳头。

上了出租车,袁华对董佳颖道:“你们关系挺好嘛!”

“那是!”

董佳颖知道袁华说的是冯娟,道:“其实我和燕子才是最早认识的,初中就是同学了,娟娟高二才转到我们班,不过嘛,也不晓得为啥反正就她和我关系最好。”

有些人就是这样,不但聪明情商还高,并且愿意去照顾别人的感受。就比如刚才,冯娟早就知道董佳颖拉她逛街是为了摆脱段鹏,不然的话董佳颖会把燕子和张程程一起叫上。

董佳颖没思考过这些问题,所以不明白她为什么会和冯娟关系最好,袁华在社会上混了那么多年,自然一眼就能看出问题所在。而冯娟这样的性格,在出身社会以后绝对不会混得很差,如果专业知识再出众的话多半能成为成功人士。

这让袁华不禁思考起来,要不要把冯娟吸收进自己以后要建立的团队中去。

曾经屡次创业失败后袁华琢磨出一个道理,那就是个人的能力始终是有限的,哪怕再天才的人,能一个顶十个,可一个人的精力比不了十个人啊,也没法分身。

可惜上辈子袁华悟出这个道理有些晚了,就算想组建团队也没那么多精力去培养人才了。所以这辈子袁华打算从大学开始就物色人才,将他们往所需要的方向培养。

冯娟这种人是万精油,最适合做团队的润滑剂,这种人看似没什么大用,可对一个团队却是很重要的。不过这种人虽然很会审时度势,可骨子里却是最骄傲的,他们很有自己的想法,因此很难对别人忠心耿耿。想要让这种人为己所用,很难!

袁华在心里琢磨一阵便到地方了,这里是百货大楼,是整个东川的购物中心。

董佳颖问:“你想买什么样的钱包啊?”

其实袁华哪想买什么钱包,他打算去了锦城之后再为自己打造一两身行头,现在没必要买什么钱包。

“随便逛逛,也不一定非得买。”

百货大楼第一层都是金饰和男鞋,两人直接略过,去了第二层。

第二层是女鞋,虽然都是很成熟的风格,可董佳颖还是逛得津津有味,不时发出“哇!这鞋好漂亮”的感叹。

袁华没打算给董佳颖买鞋或者什么,两人还没确认关系,他怕吓到董佳颖。在袁华看来,太刻意的物质会折损爱情的成色,有些事必须顺其自然,因为爱情最迷人的就是这发展的过程了。

这让袁华很享受!

两人从第二层逛到第五层,又从第五层逛到第一层,时间眨眼便来到九点。

袁华道:“我送你回去吧!”

董佳颖点了点头,道:“我想走路。”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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