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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赞歌

在人类世界,被探明的魔物都有不同的价值,皮毛、血液、骨骼都能卖出钱来,哪怕是哥布林。

传言生吃哥布林智者的脑子可以让人更加聪明……

视线上升,大河丛林变成了一片无法辨别出区别的浓郁绿色,越过丛林边缘往北看去,人类村庄上空升起袅袅炊烟,新的一天开始了。

平民绝大多数还是和往常一样,吃了点粗粮饼后拎着锄头镰刀就下了地,准备伺候成熟后能收获填饱肚子的作物。

土地与作物对平民而言就和生命一样重要,敢糊弄一天,不久后就会饿一天肚子。

银杏村的村长所在的小院外,不少平民拿着饼子扛着锄头,在准备下地的时候都会路过这里。

大家都知道昨天已经圆满完成任务的柯蒂斯骑士并没有在今天一早离开村子,而是继续选择留在这里,并且马上就要启程再次进入大河丛林,击杀魔物为那三个无辜的孩子复仇!

“嘶,已经吃了八个肉饼了,太能吃了,一顿顶我三天的饭量!”

好事的平民在院外窃窃私语,而院内的柯蒂斯骑士目光平静,在骑士扈从都已经吃饱的时候依旧不紧不慢的在进食,饶是村长有所准备,弄出来的十人份早饭还是被柯蒂斯吃光了。

“饱了,收拾一下,准备出发。”

吃完最后一张肉饼的柯蒂斯站起身来,他魁梧的身形在金灿灿的阳光照耀下异常的醒目,和周围身着麻布衣身形大多佝偻的平民相比可以说鹤立鸡群,这就是骑士!

着甲!

持枪!

迈步!

骑士柯蒂斯的一举一动都被诸多平民所关注,在他率先走出院子的时候,围观的平民没有一人胆敢拦在他面前。

沉重的盔甲与长枪并没有让柯蒂斯的步伐变缓,两名骑士扈从紧随其后,在接受平民注视的时候也感觉到了名为荣誉的存在。

这就是他们渴望成为骑士的原因所在,他们期待有一天,自己也能像柯蒂斯大人那样走到哪里都被所有人所敬仰。

不知是谁唱起了在鲜花王国流传非常广的赞歌,最初声音很低,但很快变得响亮,从者众多,到了最后连柯蒂斯也是启声高歌,气势昂扬。

‘好儿郎,一生要驰骋四方~

所向无前,热血洒开土扩疆~

行军路,一路坎坷尘土飞扬~

盼故人归,我在望楼祈福永昌~

……”

虽然有传言这首歌最初是某位精灵吟游诗人从魔物口中得到的歌词,但没有谁会相信这个传闻。

这怎么可能呢?吃饱就睡的魔物哪里懂得这么高昂的赞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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