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回忆。”叶易自问自答。
兽生来是为了活,而人生来是为了记,死亡降临的那一天,人们回过头去,这一生两手空空,所拥有的唯有记忆。
“老乡,老乡。”
荒凉的林间小道,一队军人正在行进,一个浑身穿着黑衣,带着黑帽的人瘫倒在路边,一副奄奄一息的样子。
“来,喝点水。”一个战士走了过去,关心地递出了自己的水壶。
“你没事吧?腿还能动吗?你的眼睛怎么了?”
“还没瞎,马上就看不见了。”
“一个人吗?”
“我死不了。”
“这样,我把水留给你,还有这些干粮,你拿着,一定要好好地活下去。”
“你怕死吗?”
“阿金,快点。”
“我要走了,我得赶上我的队伍,你放心,很快,我们就会把小鬼子赶出中国去,你坚持住,谁都不会死。”
记忆,像是在黑暗的地道里摸索,我知道,在某个地方有一道光,那光连接着外面的世界,但是,我不知道那光在何处,我寻找着它,向鼹鼠在黑暗中摸索,一眼望去,全是黑暗。
我看到了,我看见黑暗中有光,我看不大清,我的眼睛坏了,我在鬼市。
鬼市,深宵开市,黎明即收,这里可以买到赃物,冥器,传家宝以及来历不明的奇异之物,我在找一样东西,一样很重要的东西,我必须得找到它,因为我有一个朋友,我想让他活下去。
黑衣人在喧闹之中听到了一阵很特别的声音,于是便循着声音走了过去。
“这是?”黑衣人走到一个老者的面前。
“稍等。”
老者走到半垂着门帘的门口,伸出自己的一只手,下一刻,一只手从门内探出,搭在老者的手上。
这只手很特别,每一根手指都带着金色的长长的指甲,就像是电视剧中满清太后戴着的那种。
她从门内走了出来,浑身穿着红衣,头上披着一面薄薄的金纱。
“好东西!”黑衣人惊叹道。
“这可是不世出的宝物啊!今儿你能够见到她,那是多大的缘分啊。”
“这会从哪儿来的?”黑衣人问道。
老者答:“鬼事有规矩,不问来路。”
“什么价?”黑衣人掏出一小袋金砖,直接扔到了地上,金砖碰撞,发出清脆的声音,立刻引来了旁边无数充满着欲望的眼光。
黑衣朝天开了一枪,震慑着那些觊觎之人,有恃无恐地问向老者:“够不够?”
红衣女人走到黑衣人身前,牵起了黑衣人的手。
“天快亮了,你卖是不卖,这些黄货不够吗?”黑衣人问。
“我是够了,你得问她?”老者说,言下之意就是这件宝物。
“你要什么?”黑人问。
“你得先帮我做一件事情。”红衣女子缓缓开口。
“那个黑衣人就是赵吏,阿金就是夏冬青的前世。”翡翠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