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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六章 醋火

“秋哥儿,我听憨子说,你今天做了一种叫饺子的吃食给他们吃,我也要吃,我要吃十个。”张喜儿固执的认为,自己在于秋这里得到的多,就是于秋更加喜欢自己的表现。

谁料于秋却道,“包饺子啊!没有五花肉了啊!”

“什么是五花肉?”

“就是,肥瘦相间的猪肉。”

“原来你之前是用肥瘦相间的猪肉给她做的饺子啊!那就全用肥皮子给我做吧!”

后世的人吃猪肉,更喜欢吃瘦肉,这个时代的人却恰恰相反,大家认为肥肉才是最好吃的东西,尤其是这些草根苦哈哈们,肚子里差的就是油水。

所以,张喜儿认为用肥皮子做的饺子,一定比肥瘦相间的五花肉做的饺子更好吃,而且更上档次。

“呃,好吧!”于秋有些无奈的道。

对于救命恩人的这一点小小的要求,他还是不好拒绝的。

见于秋答应了自己,张喜儿脸上顿时有了一丝喜色,又开始问起了于秋杀死那两头野猪的过程,在得知于秋打算今天晚上给大家煮一顿肉汤大餐的时候,她觉得,这饺子或许可以推后到明天吃也可以。

寡妇村还没有能到一日吃三餐的程度,由于晚上的时间于秋也想尽量利用起来,所以,每天晚饭开饭的时间都比较晚,下午的时候,会给大家一个馒头充饥,当然,今天变成了肉包子。

哪怕是野猪肉里有股子膳腥味,所有人也都吃的极其享受,生怕包子里的一滴油脂滴落到地上浪费了,张喜儿觉得,这样的肉包子在集市上卖三贯钱一个,也会有大把人抢着买,因此,她越发的觉得,应该多买一些廉价的粮食来充饥,把将这种美味拿到集市上去卖更多的钱。

她丝毫没有察觉到,就在几天前,她还是一个不知道经商为何物的小村妇。

吃完肉包子,又耕了一两亩地,张喜儿才想起今日进城时,苏定方告诉自己,入夜之后会过来村里吃饭的事情,于秋得知消息后,便忙让张喜儿扛了犁架回家,帮他打下手准备做晚饭。

各种猪杂加大骨在巨大的陶缸里用大火煮出来的汤,只需要加少许的盐,就是人间的美味,过去的时候小老百姓之所以煮不出这种美味来,主要就是因为没有好盐。

当村中央的空地上,两个原先用来装米面的大陶缸开始沸腾的时候,所有人的口水就开始止不住的往肚子里咽了,连干活的人的注意力都开始变的不集中。

一帮孩子在于秋的指挥下,不断的搬柴火往陶缸下面添加,似乎自己的功劳越大,晚上就能吃的更多。

野猪没有足够多的肥肉,所以猪肠子也没办法做灌肠,于秋便将其与猪脚以及猪身上切下来的瘦肉一起卤了,猪脑被放到了汤锅里煮,猪头于秋却不打算下卤锅,两头猪足足有四百多斤肉呢!卤出来的肉足够村里的所有人吃上几顿了。

扒猪头才是于秋认为猪头最好吃的做法,这道菜需要至少三四个时辰来做,但是于秋也不嫌麻烦,身为一个后世餐饮业的大拿,对于食物,他就是有这样的要求。

将泡了半个时辰的猪头在陶锅中煮了三盏茶的功夫之后,取出来刮洗,用刀将眼眶周围的黑毛刮去,挖出眼珠,清除口腔内的一些杂肉,再削下猪耳,完事还要分两次放清水煮三四盏茶的功夫之后,再进行翻转加料,重新放小火慢炖两个时辰以上,最后再将猪耳和猪口腔里面切下来的肉还原了煮,出锅时浇上原汁,这道菜才算完成。

于秋觉得,苏定方天黑前出城,晚上应该正好能赶上吃这道扒猪头,等到将前面的工序做完了之后,便将看火的事情交给了张喜儿。

他自己则是准备切些猪肺片,做一个酸溜肺片,再用今天压出来的豆腐干,做一个瘦肉炒香干,最后再加上一道砂锅豆腐煲,晚餐也算的上是极其丰盛了。

赵七娘她们制作出来的铁锅派上了大用,野猪身上所有于秋认为可以炸出猪油来的部位,都被他炸成了油膏,用陶罐装好,用猪油来炒菜,能更提香,不过,不是谁都有资格吃到于秋亲自炒的菜,不仅要运气好,赶上了他手头上有好的食材,最重要的,是他得是一个于秋认为值得拉拢的人才行。

所以,几种青菜洗净了之后,于秋就坐等苏定方他们上门了,理好的青菜用铁锅炒可不费什么时间,客来的时候再下锅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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