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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我在铁道上狂奔,追赶我错过的火车。我听到火车的轰鸣声,我感到铁轨的震动,我大汗淋漓,汗水像瀑布一般倾泻下来,辣的眼睛巨疼无比,睁不开来。我抬手擦了一下眼睛,再往前看,迎面突然驶来一辆火车,我就要被撞上了,啊!

我大叫了一声,从沙发上惊醒,原来是梦,虚惊一场。我擦了擦头上的汗,觉得自己很幸运,接着继续躺下去,第一次觉得睡觉这么舒服。

“连生,该起来了!”

我又惊得坐起来,谁在叫我,难道还是梦?沙发前的晨曦中,有人满嘴的泡沫在刷牙。接着,他转身踢了一脚旁边沙发上的蜷缩着的一个人,“晓峰,你还睡吗!昨晚喝得太多了!”

晓峰,我记起来了。我揉了揉眼睛,趁着微微的光亮,看看自己所在的这个房间。一个黑色茶几,我们睡觉的环形沙发快要围满这个房间,一个很大的电视,比我们石门镇家里的电视大一倍。好像没有其他什么东西了。至少我没有看见。

我全记起来了,昨天真是难忘的一天。

生平第一次坐火车,火车里全是人,我上错了车厢。我找到票上的座位号,上面坐着其他人,我跟他理论,差点吵起来。乘务员过来调解,找我要票查看。此时揣在我兜里的票根不翼而飞了,他们叫来了乘警。我拼命跟乘警解释,他不听,说:要么下车,要么补票。但我不幸地发现,我的钱也丢了。不过,我只是丢了一边口袋的钱。我早就听人讲过,火车上小偷特别多,所以上车之前,我把一千块钱分在两个口袋。乘警带我去补票,我听见那个位子上坐着的西装革履的男士说:“这样的小骗子多了去了,还装什么票丢了”!

外面的世界很精彩。以前在石门镇我只被骂过流氓,刚出来竟然得到这么清新脱俗的称呼。补完票后,我挤在三人座位的最里面,旁边的妇人抱着孩子,两只脚乱踢,我蜷缩着躲开,等一会儿困得想睡觉,这小屁孩又毫无防备地大哭起来,几经折腾之后,我竟奇迹般地睡着了。

列车员大喊省城到站时我还在呼呼大睡,妇人与孩子早已不见,座位周围换了一拨人。我拎着背包疯狂跑出去,到了车站,人山人海。我顿时心慌,不知从哪走,不知往哪去。我本来准备一下车就找一个工地做工,因为听说工地上搬砖,一天能有好几十呢,不过现在完全迷了方向。周围全是人,我来回打转,心急如焚。

“小伙子去哪?”一个身材很好穿得很时尚的青年人拍了我的肩膀,看样子比我大几岁。

我没有防备地告诉他:“去工地。”

“找人吗?”

“不是啊,我来打工的”。

“打工?”青年像见到过世的外婆般惊讶,“这么年轻去什么工地,浪费青春!”

青春。这个词听起来好陌生,尽管我才十七岁。

“可是我不知道去哪。”我说。

“ktv,”青年得意的神情,“知道吗?”

“当然知道,我去过。”其实,石门镇上没有一间ktv,但我不能在省城人面前丢脸,“去那干嘛?”

“你不是要打工挣钱吗,来这里挣钱快啊”!

“真的啊,怎么去呢?”

“跟我走呗,你晓峰哥我就是ktv少爷啊”!

在晓峰飞驰的摩托车上颠簸了很久,我们到了目的地。这里并不特别繁华,在一条很宽的巷子里,周围多是民居和商铺。大白天的,挂着个霓虹灯牌,上面闪耀着“皇朝ktv”几个大字。

晓峰带我上了二楼,喧闹的歌声和昏暗背景下炫目的频闪灯。少爷进去换了套衣服,跟外面站一排的少年一模一样,西装革履,发型精致。这些人跟我年纪应该差不多,可是发型和衣服比我好看很多。作为石门镇的时尚教主,此时的我相形见绌。

少爷向大家介绍了一下我,就领我去一间包厢。当我还在观察流光溢彩的灯时,音乐突然想起,吓得我差点撒掉了手中刚端来的蓝色的鸡尾酒。

“连生,来,唱两首,润润嗓子”!晓峰把话筒递给我。

我很喜欢唱歌,尤其是周杰伦的歌,但是我从来没有拿过话筒,都是自己瞎哼哼。我记得,苏沫清还说过我唱歌好听。事实上,真的很好听。我没想到自己调找的这么准,周杰伦的《七里香》被我一口气唱完。少爷惊呆了,站在桌子上为我欢呼。“酷毙了!”他说。门外,围了很多我刚进来时看见的站一排的少男少女,他们是被我的歌声吸引过来。

下午,晓峰带我去见这里面的经理。经理信任晓峰,除了年龄什么也没有问我,他给了我一部对讲机,一件制服,我就正式开始在皇朝ktv上班了。才一天的时间,我就知道什么叫晨昏颠倒。白天是没有人来唱歌的,因此我们都在睡大觉,为晚上的高强度工作准备。下午刚过六点,人们像是从固定的地方涌出来,一波接着一波,统一的穿得花红柳绿的青年男女,来这里舒缓一天的疲劳,肆意狂欢。当然,没有他们的狂欢,就没有我们的米饭。

来我们ktv的男生,在女生面前总是装作得无所不知和腰缠万贯,非要让女生尖叫着仰望自己才甘心。每当看到他们胳肢窝下面夹着女生,我就会想起以前在石门镇呼风唤雨风靡女生的时候,多么潇洒自在。当然,我在心里罗列身边女生的时候,不可避免的想起苏沫清,她现在过得怎么样了。她的家不会也搬到省城来了吧,这样最好了。她在念书,我在上班,周末的时候我可以带她出去玩,看电影,吃冰激凌,放风筝……

“帅哥,去帮我们弄个果盘,我女朋友渴了。”感谢客人将我从记忆深渊拉出,没有继续往下掉。

我的职业素养让我立马换上笑脸:“好的,先生!马上给您送来!“

随时待命是我们的职责,但于我而言,这不是最头疼的。最头疼的是,有些客人唱得五音不全不堪入耳,却声嘶力竭拼尽全力。职责所在,我只好饱受折磨,而且熬到恶心的客人走后,我就可以一展歌喉了。

我很喜欢ktv的氛围。这里仿佛是一个新世界,包裹了你的欢愉与忧伤,包装了你的失败与不安。因此,我对工作无比的用心和激情。

半年之后,别人一般还没过试用期或者另谋高就的时候,我被经理升成领班。领班的意思就是,我的衣服换成系着蝴蝶结的蓝色礼服,其他人都是难看的红色;我不用再每天一间一间房子的给客人服务或打扫卫生,而是只有在客人有难题的时候我才会出场,比如打架闹事;我经常给我的手下们开会,总结工作中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省城原来挺好混的,我这么快就过上自己想要的生活。

不变的是,我依然喜欢唱歌。在客人剩下来的没唱完的歌单中,十有八九是我都会唱的。所以我就会在客人们走后,一个人跑到房间里,静静地唱着,徜徉在音乐的世界。我手下的服务员阿花这时总会来房间收拾东西,然后坐下听我唱歌。阿花来了两个月了,她已经听了我两个月的歌。

男人也是有第六感的,当情感在空气中氤氲到滴出水时。从阿花每次近乎崇拜我的眼神我可以看出,她喜欢我,而且是真心的。这种眼神我见过两次,是我自己的,我想。分别是我在白桦小学时看兰兰的眼神和在石门镇第二中学时见苏沫清的眼神。倘若这种眼神可以凝固的话,我猜它大概是琥珀的样子吧。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的第六感是准确的。几个月后我的十八岁生日,其实我自己已经忘了。那天我一直从下午忙到深夜,当我检查完最后一个包间时,身体快散架了,连歌也懒得唱。我瘫坐在皮沙发上,听着屏幕上的mv在静音状态下继续播放着。房间静的可怕,我第一次听到自己心跳的声音。它无疑是年轻的,但也可能是孤独的,它好像在说:我来省城已经快一年了,我收获了很多,比如我的事业——我姑且称之为事业吧, 比如,我即将到来的爱情。

突然,屏幕上的歌曲变成英文版的《祝你生日快乐》,我猛地睁开眼睛。阿花端来一个插着蜡烛的小蛋糕缓缓走进来,嘴上哼着生日歌,朝我走近。她看着我一脸诧异的表情说:“大歌星,生日快乐,赶紧吹蜡烛许个愿吧!”

我慢慢地坐起来,更加诧异地问她:“干什么,今天不是我生日啊!”

不会吧,阿花凝眸说:不是九月十八吗!你身份证上的日期啊!

我靠,你怎么知道我的身份证?

阿花诡异的一笑,我有一次偷来看啦,只是你没有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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