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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4章 强盗和没鼻子

邑、村、庄、落,其实大同小异,邑有墙村有路,两者都建立在官方道路旁边。庄是村庄、庄园,是由某一个人或家族独立建立的。而落则是民众自发形成的居住地,称聚落,一般远离大路。

阿米尔斯就是一个远离大路的偏僻聚落,不过出于习惯,大家还是称呼它为村。

清晨的阳光温暖柔和,草叶上的露珠闪烁着点点碎金,不时传出的鸡叫犬吠配上风过树梢的声音确实让阿米尔斯称得上宁静祥和。

可惜,一阵喝骂声打破了这种宁静。

睡在村口茅屋里杰夫被吵醒后骂骂咧咧的走下床,拍着自己那辘辘叫个不停的肚子套上一件破口生锈的锁甲,捡起昨晚顺手扔在地上的短剑和蒙皮圆盾,推门望向吵闹的方向。

呸,杰夫啐了一口唾沫在地上,望着村子里耀武扬威的小巴克,暗自咒骂:肯定又是那些泥腿子没按时上供,要我说就不能惯着他们,拉两个闹腾的吊死在村口,他们立刻就会老实。不过小巴克也不是个好东西,这个没鸟蛋的家伙总在故意找茬欺负农妇,废物。

杰夫个亡命徒,他曾经也和那些被欺负的农民一样过着心惊胆战朝不保夕的日子,曾经他也是个帅小伙,他以为自己未来会娶邻居老肖科的女儿做老婆,生个不太聪明的孩子,然后向父亲和祖父一样守着几亩地和老黄牛过完一生。

直到有一天一队山贼冲进了他居住的村落,从日落到日出,那个立誓守护这个村庄却除了收税外从没来过村里的贵族也没出现。

马善被人骑,人善也被骑,杰夫和他预定的未来媳妇遇到了相同的命运。比他未来媳妇幸运点的是他活下来了。

之后杰夫被那个骑他的强盗带离了那个村子,一晃十年。这十年里他做过强盗也当过小偷,打过迷雾山的强盗也加入过迷雾山强盗,出卖过歃血为盟的兄弟也被兄弟骗走过全部家当。直到一年前他加入了现在这个组织,一个三十多人,首领有红色兄弟会背景的盗贼团——小兄弟会。

多年的流浪生涯,杀人和差点被杀之间磨练出的身手让杰夫成为了这个屁大点的盗贼团的三首领——至少他自己是这么以为的。

杰夫明白在这个每天都有人死去的潘德大陆上,武力就是一切。亡命徒这个实力据别人说大概是什么4级,通过和那些农民、逃犯、强盗、土匪之流的对比,他感觉自己应该也能算个高手。

可惜没人告诉过他,这个所谓高手的评价要去掉十五个超凡骑士团,去掉五大王国的正规军,去掉数量不明的自建骑士团,去掉那些精锐雇佣兵,去掉加图、新加里安、冯可夫、马里庭、巴克利,去掉精灵、不死者、蛇教、异端、恶魔、亡灵……

这些都去掉后,自付能打十个农民的杰夫确实算得上高手。

晃晃荡荡的走到原来的村长家门口,杰夫抓过一个大鼻子强盗问:“这是干什么呢,大清早的就这么吵。”

大鼻子强盗指指被鞭子抽打得不断哭嚎的妇女说:“她家的男人跑去巴泽克告状了。小巴克正在教训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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