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了连命都没了,还顾得上值不值?
光华闪过,商城仓库中的礼包被他打开,随即闫妄便感觉手里一沉,一个装满不明液体,蓝色的玻璃瓶,一本薄薄的书册。
“蓝瓶的……”
打开瓶塞,闫妄一口闷掉。只觉得身体传来阵阵酥麻的感觉,随着阵阵的噼啪闷响,他干瘦的身体徒然拔高,变得强壮起来,一块块肌肉迅速凝结。
力量的充沛感,让他有种说不出的充实,舒坦。他的体格,比之从前健壮了太多,好似一位锻炼多年的人一样。
经验书则在他翻开第一页,就化为一股红光钻进脑袋里,驳杂的信息不断涌入,又迅速整合。
“头痛欲裂啊。”
闫妄感受了一番,那股庞大的战斗记忆,强硬的塞进脑袋里的感觉,并不是那么好受。不过跟喝下药剂不同的是,体型到倒没什么改变。
当他看到仓库中问号图标,打开后的瞬间,罗列出五六个三维立体图像,从弹簧刀,匕首,到棒球棍,钢管。
不知是不是错觉,他总觉得这些东西和以前见过的有所不同,有种寒气凛然的感觉。或许这就是所谓的品质?
兵刃自然得选有刃的,能迅速让人丧失战斗力。棍棒之类直接被他无视,徘徊良久,他最后选择了那把一尺左右的匕首。
弹簧刀太短,片刀太扎眼。匕首正好,也能藏起来。
“嗤……”
握着匕首,一种熟悉的感觉传来,闫妄挽出一个漂亮的刀花,随意在床头柜划过,木头应声而落,切口光滑毫无毛刺。
闫妄摸了摸床头柜,不禁轻叹,将匕首揣到腰间。看了看时间,应该差不多。抓起手机走了出去。
走出垃圾遍地的楼道,当他看到街上的场景时,闫妄还是有种恍惚的错觉。仿佛这一切都是假的,他是在做梦,一个无比真实的梦。
半小时前,自己还是个四肢无力,从不锻炼的宅男。现在已经是身经百战,体格堪比特种兵的混混。
楞了一会儿,闫妄抄着兜,一步三晃荡的走向不远处的服装店。胸口的纹身一直着提醒他,这是事实,既定的事实。
而且他毫无反抗的余地。
“老王,给我拿件夹克。”现在天气转凉,已经隐隐有冬天来袭的样子。闫妄觉得有必要多加一件衣服。
招呼客人的老板,扭头看到闫妄,脸色微微一变,眼中闪过一丝惧意,却不得不强挂着笑容说道:“闫哥,您这埋汰我不是?一件夹克而已,您能瞧上眼,就随便挑。”
闫妄此时已经完全代入到混混的角色中,吊儿郎当的接过夹克,杵在门口却不离开,抬着下巴朝里面张望着:“诶,我说,老王你女儿呢?今天怎么没看到小艾啊。”
属于混混的记忆中,小艾和他从小就认识。不过后来因为他混社会,而小艾则在读书,二人便渐行渐远了。
“额,唉,小艾回,回老家了。”老板的眼皮子抖了抖,赔笑道:“这点钱您买包烟……”
“呦,那多不好意思。”
闫妄嘴里拒绝着,爪子却飞快的把两张皱巴巴的纸币抓走,一脸得意的穿上了夹克离开了这里。
“呸。扑街仔。”老王脸上的笑容在他转身的刹那就消失不见,取而代之的是浓浓的憎恶,怨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