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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八章 我本来就吃软饭了啊!

都追尾了那就嫁给你正文卷第一百三十八章我本来就吃软饭了啊!阳光明媚,空气清新。

又是美妙的一天,一眼看去,唐都的清晨,弥漫着轻纱似的薄雾,皮肤上还有一点冬天的凉意附着,但陈思文深吸一口气,又缓缓的吐了出来,眼里尽是神清气爽的舒畅。

悠扬的音乐在车厢里兜兜流转,屏显里边红灯闪烁,陈思文低头瞅瞅,不免哼哼两声,这大老板又忘记加油了。

他们小两口过日子至今,她生活的小细节都是迷迷糊糊的,相处是黏黏糊糊的,捣乱是调皮兮兮的,撒娇是腻腻歪歪的

陈思文开着小车加着油,嘴角控制不住的有些上扬,看得出,埋怨的叨叨下,完全藏着一颗得意兮兮的心。

直到车子引擎轰轰,慢悠悠的驶进了学校他嘴角都没完全放下来,歪歪的。

大冬天的,好像如沐春风。

一路进了教室,这种表情在mba班级里的同班同学们的眼中并不意外,但显然有点太过耀眼了。

“恭喜你啊陈哥。”

“思文,恭喜啊。”

天作之合,早生贵子.

请假回来的第一天上课,不愧都是精英人士,消息灵通,思想正确,纷纷恭喜陈思文。

要是大老板此刻在现场,指不定脸上也漾出一抹的甜滋滋的笑,然后私底下拉着他的手呼呼满足的表示,老公,给他们加工资。

就在这一片恭维声中,陈思文已经预判了某吴家大小姐的反应,并且此刻展示了一波量子聊天:“你只能给他们加鸡腿。”

吴佩妮正躺在床上,小腿一抬一抬百无聊赖的发呆呢,听见手机特别关心的铃铃声,就随意的拨弄了一下自己有些调皮飞舞的头发,“老公,什么鸡腿噢?”

陈思文笑啧啧的给她大概描述了一下此刻他的“水深火热”。

吴佩妮想了想,白皙中透露出小粉嫩的美脚果然喜悦的一耷拉,“加鸡腿,加鸡腿。”

只要你祝福我们,那伱就是个好人,陈思文笑呵呵的。

直到课程开始,教室里才恢复了些许的平静。

经济学的课程有些繁琐翻来覆去的重复了很多东西,需要记忆的东西很多就显得有一些枯燥了。

但对挂逼陈思文来说。

好好好,你说记忆力这个东东,那我就不困了啊。

翻一下,再仔细看看,最后抬头,好像知识就已经被拍进了脑袋里。

你们把书扣在脸上,好似知识会从上而下流进自己脑袋里对不对?

能流,真能流。

陈思文都有些被他全速学习的效率给惊到了,果然,学渣学什么都学不懂,听着听着就一窍不通后哪儿还提得起兴趣,但学神学什么都得心应手举一反三,怎么可能不乐意学习。

陈思文突然有些体会到了学习的快乐,回了家都抱着书在啃,吴佩妮小脚丫可劲的在他肚子上调皮都被他无情的扒拉开了。

她呆呆的倒在床上,而陈思文则是翻了翻也,正儿八经的说道:“跟你讲,别瞎撩,我们知识分子有节操的。”

吴佩妮表现得无所事事的拍了拍自己的小脚,吧唧吧唧小嘴,然后又把脚伸了过去。

陈思文就当没看见,继续抓着一本经济学的书可劲看,结果反而助长了吴佩妮的嚣张气焰,小脚越发的调皮,居然用脚夹了一下陈思文的胸膛。

见陈思文放下了书,才飘飘忽忽的挪开了自己布灵布灵的大眼睛,偷摸的把脚丫收了回去还藏了藏,陈思文此刻瞅了她一眼,表示自己是读春秋的,又没管他。

结果她倒是愈发的得意,一副胆大妄为老公并不能把她怎么样的样子。

事实上,是陈思文改邪归正了吗?并不是,最后睡觉前陈思文帮她揉搓小肚肚的时候,才叹了口气嘀咕道:“呵呵,该死的大姨妈。”

那只能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了。

手中尽是肚肚的细腻,陈思文随意的抓了抓,然后低头瞅瞅舒舒服服躺在自己旁边乐呵呵嘴里发出呃呃呃声,做着发音练习的大老板,

“对了,明天晚上我打算请表妹出去吃顿饭,你要一起吗。”

吴佩妮昂了昂头,本来小眼神就要一喜的,可很快又耷拉了下去,撇撇小嘴,“要出差。”

“那就没办法了。”陈思文本来不想让她躺着玩手机的,但她非要说坐起来揉肚肚没有感觉,诶,自己套回来的媳妇,自己当然得宠着了。

吴佩妮鼓着小粉腮眨巴眨巴眼睛:“我想听表妹喊我表嫂。”

“那你跟我说干嘛,不是把表妹的微聊给你了吗,自己找她。”

“老公。”吴佩妮软糯的感谢,手机就可劲往陈思文的眼前递递,“我就想听表妹喊我表嫂。”

“哦。”陈思文敷衍的剥开了她的手,谁知她竟是突然打出了一张无理取闹。

“老公老公”

陈思文无奈的放下书,大老板这憨憨心思都写在了脸上,瞅瞅就不难发现,为什么想要表妹喊她表嫂,她纯粹是因为上次吃饭,人家喊了陈思文哥哥,陈思文还给别的女孩子擦了擦嘴,搁这儿又偷摸宣誓主权呢。

陈思文赏了她一个大白眼,没有搭理她,她在陈思文身上闹腾好一会儿没得到反应之后,也哼哼唧唧的背过身子,戴着耳机不吭声了。

等陈思文背完书,伸了个懒腰之后,也都渐渐深了,新家这种高档小区最舒服的一点,就是特别安静,芳草幽香。

陈思文丢了书,刚刚很长一会儿没理她嘛,现在嬉皮笑脸的要去抱抱她,她吧唧吧唧小嘴,此刻还高冷的都不转身过来往陈思文身上蹭。

陈思文靠在她身上,捏了捏她手臂,她扭头瞅了他一眼,就嘟了嘟小嘴,陈思文则是笑了笑,把她耳机给取了下来放进自己耳朵里,笑呵呵的问道:“老婆,在听什么呢?”

你不理她,她就自己玩自己的去了,你想哄她只用喊声老婆,她就跟没事儿人一样往你怀里钻进来了,很骄傲的好像很她写的似的扬了扬手机:“老公写的歌。”

陈思文一听,面露恍然,哦,原来是上次拿的歌发布了啊,最近杂七杂八的事情太多了,都没来得及关注了。

而吴佩妮是建立了一个小歌单,把陈思文写的全部都收录了起来轮回播放。

跟听不腻似的。

陈思文听着音乐透过耳机的高分子解析膜蹦跶出来,熟悉的旋律动听的声音响起,“还不错。”

“老公,你在多写写歌吧。”总是有个人这么捧他的场,吴佩妮重新接回了耳机,目光盈盈地看着他:“我有点爱听”

“是吗?但这也不能成为你大晚上的睡觉还想戴耳机的借口。”

“啊哦.”

“耳机给我,不怕得中耳炎啊。”

“哦。”

“睡觉了。”

“嗯!”

大老板揉揉眼睛,确实觉得有些困了,把耳机手机通通递给陈思文让他放在床头柜之后,就舒舒服服的调整了一个姿势,还是年轻啊,就是好,倒头就睡第二天一大早就被司机接去机场了。

认真上课已经一周了,今天走是周五,果然人到周五心情爽,差不多熟悉学校生活的陈思文也是趁着课间给表妹发了个消息,“英子,今天晚上你把你室友还有好朋友叫上,表哥招待你们一顿。”

“表哥,上次你才请我哥室友吃了饭。”

“上次人不在嘛,而且说错了,上次是表哥请的,这次是你表嫂请,只不过你表嫂今天出差去了,来不了,让你表哥待请,你不给表嫂面子,你表嫂又得呼呼生气了。”

吴英英有些无奈,表哥表嫂一家人都太热情了,她这个小心脏都有些不知所措了,不过表哥话都说到这个份上了,“那,那就谢谢表哥了”

“别客气别客气。”

吴英英正在图书馆上自习呢,没放下手机,想了想,打开了她的室友群,刚想问问她们晚上有没有时间,发现自习期间她屏蔽的群聊此刻好像特别的热闹。

简涵:“姐妹们,最近听到一首巨巨好听的歌,简直了。”

沫沫:“嗯嗯嗯!我也听了!不好像不止这首,还有这首《安静》,简直了,我超爱。”

刘雅:“最近的好歌真的好多的,上个月不是还有一首《浮夸》也在全网爆火了吗,他们的词写的都很好。”

简涵:“是啊,我听说隔壁班的教授上课都讲了一首歌的歌词,叫什么《青花瓷》,听说特别有国风的韵味儿,还布置了作业,以国风为题,让大家做词呢。”

沫沫先是啧啧两下:“咱们唐大的文学系就是这样,作不完的词,写不完的诗,分析不完的各种名著,一把辛酸泪,都是选专业时脑瓜子里边进的水啊!”

吴英英是文科生,是以十分优异的成绩考来唐都大学的,小镇做题家刚刚来到大城市,并没有唐都土著家庭的孩子那么的青春肆意,显得老实一些,上了大学也没说要谈个恋爱,参加社团培养什么爱好啥的。

四人寝,刚开学的两个月,小表妹她还是比较喜欢图书馆里的宁静的,好像这样才似乎能让她在唐都那些繁华中显得不那么格格不入。

不过小表妹运气还是很好的,室友这门签儿,抽得还不错,大家多好相处,文学系的女孩子们,还是挺聊得来的。

沫沫:“英英,你又不讲话,又去图书馆了吗?你大学生活这样也太无聊了吧,你听姐的,就今天晚上,化一个美美哒的妆,穿上漂漂亮亮的衣服,跟着小雅去酒吧吃香喝辣,岂不美哉?”

在寝室里,刘雅对着沫沫翻了个白眼,然后在群里说道:“英英,学习也得劳逸结合的,刚刚群里分享的歌你都可以听听,劳逸结合嘛。”

吴英英是带着耳机的,大眼睛好像正在随着音律悦动,耳朵好像被山珍海味给包裹,表现得特别满足:“嗯,我听了,很好听。”

“是吧,这些歌词一听就很有文化,这些作者要考研啊,这么能写?”

简涵:“什么啊,哪儿有些,你们还没注意呢,这些歌的作词作曲都是一个人啊。”

刘雅:“诶,还真是,作者叫陈思文咦,怎么感觉这么熟悉嘞,好像在哪儿听过。”

沫沫楞了一下,突然惊呼一声,“陈思文?不是,英英的表哥好像就叫陈思文啊。”

一脸文静的简涵挽了挽自己的头发,有些漂亮的眼眸带着一点好奇:“表哥?就是上次沫沫说的那个布灵布灵冒金光的帅哥?沫沫不是说他是编剧吗.”

沫沫小嘴一干巴:“对啊,英英你表哥不是编剧,写狂飙,写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的,这是串频道了?你哥还会写歌呢!居然还写得这么好,嘶,沫沫,你哥哥是什么神仙?”

刘雅若有所思,“不会是同一个人吧,要是是同一个人,又会写剧本,又会写歌,还都火了,这么有噱头,关于他的营销应该满天飞吧?怎么网络上一点消息都没有呢?”

媒体只能表示,这他妈是谁,国服巅峰家族的女婿,人家快结婚了,目前只求一个低调平稳,噱头不了一点点

沫沫:“英英,英英,快出来,你是他妹妹,你应该最清楚了。@吴英英”

隔了一会儿,吴英英呆呆的看着手机屏幕里自己和表哥的聊天记录,又看看此刻手机桌面悠悠飘过的歌词,帘外芭蕉惹骤雨门环惹铜绿,而我路过那江南小镇惹了你

作为唐大文学系的大一新生,小表妹吴英英艰难的咽了口唾沫好像有点恍惚,“好像,好像是我表哥写的”

群里突然沉默了两秒。

沫沫才眨了眨眼,眼睛亮亮的说道:“英英的表哥,会写剧本,会写歌,还长得那么帅,请原地团成团出道好不好,我要当他粉丝团团长!吼吼!”

刘雅见此刻一脸花痴样的沫沫,无奈的说道:“从前几天开始,就听你嘴巴里念叨了好多次英英的表哥了,比人家表妹都念叨得多,瞧你那花痴样,真就有这么帅吗?”

沫沫小鸡啄米似的点头:“真的真的很帅啦,小雅你别说我,你见到帅哥就走不动道的主,真要见到人家英英的表哥,你别没脸没皮的开口就叫英英表妹噢,哼哼,我跟你讲没机会了,名草有主了,人家英英有表嫂了!”

刘雅眼睛一眯:“你?”

沫沫:“我是个什么东西啊,当然不是我啦,要真是我男人,我直接把命给他”

刘雅:“蒋沫沫,你个大花痴。”

沫沫:“哼哼,刘丫丫,你就是站着说话不腰疼,咱们寝室最花痴的就是你了。”

刘雅:“呵呵,胡说八道。”

两人闹闹腾腾好半天,小表妹才把那些歌给听完,呆呆的抬起头,好像整个世界此刻都有辣么一点虚幻,艰难的咽了口唾沫才弱弱的表示道:“那什么,我表哥今天晚上好像要请我们吃饭。”

沫沫:“!!!”

要文静一些的简涵,“嗯?不是刚请过了吗?”

吴英英:“哦,讲错了,上次是我表哥请的,这次是表嫂.”

沫沫:“英英,英英,表哥回来吗?”

“会的。”

“哈哈,刘雅你就看着吧。”

“看着就看着,哼哼,姐们儿又不是没有见过帅哥。”

“不说了不说了,我去洗澡换漂亮衣服了!”

“呵呵,见男朋友都没看你这么积极。”

“臭刘雅,我没男朋友!”

两个女大学生的战线从线上争论慢慢的转移到线下,哼哼哧哧的闹腾了半天,也折腾打扮了自己半天,到了差不多傍晚的时候,天空此刻居然飘起了绵绵的细雨。

“沫沫,快点儿啦,几件衣服换了八百遍,你这是要去相亲的吗?”

“哼哼,你不懂,这是我们饭圈见偶像的仪式感。”

“哦哦哦。”

“小雅,你别哦,你个颜狗现在蹦跶,小心我的表哥第一粉丝团到时候不接纳你,开除你的粉籍。”

“多稀罕,走啦,伞啦。”

“哼,臭丫丫,不挽你了,走英英,见表哥去了。”

蒋沫沫兴致勃勃的就一把挽住了吴英英的手臂一起往寝室外边走。

雨越下越大了。

一辆轿车顺着学校单薄的道路在雨帘中渐渐驶近,刘雅从沫沫的神色中判断出,这肯定就是所谓表哥的车了,不由都兴奋起来。

文静带着一点江南水乡柔意的简涵突然开口地说:“在唐都现在当编剧这么有钱了吗?”

刘雅撇了撇有些激动的蒋沫沫,又突然眨眨眼睛挽住了吴英英另一边的手臂,好奇的问:“英英,这是你表哥的车啊。”

吴英英安静的点点头。

八位数的车价,对于绝大数的大学生,都是一个可能一辈子都难以企及的数字,而这只是人家一辆代步的工具,其实刚刚大家都觉得吴英英平易近人的,和她们离得很近,自然的觉得她的表哥或许也不是那么难以企及。

而当那车慢慢地停在了女生宿舍台阶下,车门打开,雨幕中一个挺拔的清影撑着雨伞向着宿舍大门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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