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球战争中的精彩表现(八丈岛海战,日德兰海战),威力巨大的火炮,坚固的装甲,以及航母还没有机会崭露头角,这些都让战列舰成为了世界各国公认的海上霸主,成为了决定海权的主力舰。各种“新概念”武器都无法动摇战列舰的地位,更无法取代战列舰的地位。
从本质上讲,《松江条约》最主要的作用就是限制各海上列强建造主力舰,以此限制海军军备。在条约中,被限制得最为严格的就是主力舰,从排水量,火炮口径,总吨位等等方面对主力舰都做了限制。而在条约期间,各海上列强并没有放弃发展战列舰,而是利用各种各样的新技术,在条约的限制范围之内建造更强大的战列舰。
要想不超出条约的限制,同时又能建造出完全超越老式战舰的主力舰的关键技术是动力。没有强大的动力,就无法设计出足够强大的战舰来。因此,在一战后期,各主要海军强国都在加速研制新的动力系统,而很多连二战时没有用上的“新概念”技术(比如电力推进系统)都是在这个时候出现的。
唐帝国最先研制出超高压锅炉(当时动力技术的关键,而这一成果也被应用到了后来所有的大型战舰上),在06年就完成了大部分的设计。当时,四艘已经有23年舰龄的战列舰即将退役,而唐帝国海军还有3万吨的战列舰吨位余额。因此,海军在06年年底向几大造船厂发出了招标书,要求按照条约规定的上限,建造一级新的战列舰,一种比其他各国海军所拥有的战列舰都要强大的新式战舰。
这一设计工作很快就交由广州造船厂具体负责(广州造船厂一直是帝国海军战列舰最大的承包商),详细的设计工作在08年中期就完成了。随即海军开始审核造船厂提交的设计,在年底提出了几项修改意见。设计最终在08年中期完成,而海军也在当年年底向内阁政府提交了新战舰的建造计划,10年三月,第一块钢板开始切割,同年十月,战舰开始铺设第一条龙骨。
在主力舰的建造方面,帝国海军一直是非常谨慎的。帝国海军的一惯做法是,要么不造,要么就要造出世界上最好的战舰,至少要保证战舰在服役期间不落后,可以对付所有敌人的主力舰。因此,在设计上“尊严”级战列舰采用了大量的新技术,同时预留出了足够的改进空间,好为今后安装更好的武器留下余地。
从整个设计上来看,“尊严”级是非常超前的一种战列舰,按照海军的要求,要在33000吨(标排,满载是42000吨)的舰体内容纳下三座360毫米主炮炮塔,可以航行10000海里的燃料,足够完成两次海战的弹药,安装足够强大的装甲,还要让航速达到30节,这几乎是难以完成的。最后,船厂的工程师几乎完成了海军提出的所有要求,而归根结底,就是当时帝国海军拥有最先进的动力系统。
新战列舰主要有三个指标,一是火力,二是防御,三是速度,四是续航能力。
火力方面,海军没有特别要求什么,只是必须得装备能够在12海里距离上击穿敌人战列舰主装甲带的主炮,同时得留下足够的改装空间,好为今后安装更大口径的主炮打下基础。因此,广州造船厂仍然用的是360毫米主炮,这要比当时其他国家使用的356毫米主炮的威力大一些。为了达到海军的性能要求,新主炮以扩大药室容积,增加******,延长炮管来提高炮弹的初速,同时由弹药工厂设计新的穿甲弹,以此达到提高火炮威力的目的。
防御方面,战列舰的主装甲带必须要能够承受住12海里外射来的356毫米穿甲弹。这是一个不低的设计要求,如果沿用以往的装甲钢板的话,恐怕“尊严”级的排水量就会超过5万吨了。为此,帝国海军还专门拨款,让三家钢铁厂研制新的装甲钢。也正是如此,“尊严”号才能够在控制住排水量的情况下满足海军提出的防御要求。这实际上也正是帝国强大的工业发挥的作用。相比而言,日本因为没有这一基础,结果造出了“大和”这样的变态怪物出来。
速度方面,海军在放弃了战列巡洋舰(在战争期间设计,战后准备建造的一批战列巡洋舰已经被撤消了)之后,帝国海军就提高了对战列舰的速度要求。以一战时的标准,战列舰能够达到22节的速度已经很不错了,而这次海军的要求是30节(这还是降低之后的要求,第一次技术招标书的要求是33节),以战列舰承担所有海战重任,而不发展快速的战列巡洋舰。
海军对战舰的续航能力一直格外看重。唐帝国拥有世界上最广泛的海外领地,巨大的海外利益,而保持舰队在海外领地附近海域活动,这是保证帝国利益的根本。还有,保证漫长的海上航线,这也需要大量的舰队。在舰队数量有限的情况下,提高战舰的续航能力成为了唯一的办法。因此,海军一直要求战舰有足够远的续航能力。海军提出的要求是在18节时能航行12000海里。结果,这一指标并没完成,原因很简单,在满足了前三项性能指标后,战舰已经无法装载更多的燃料了。结果,海军不得不将这一指标降低到了8000海里。实际上,战列舰并不承担主要的海外巡逻任务,8000海里的续航能力已经足够用了。
可以说,单就这四方面的要求,在当时的情况下,放在别的任何一个国家几乎都不可能实现。唐帝国海军能够提出这样高的要求,也正是因为唐帝国有强大的工业基础,不然,唐帝国海军恐怕要等到20年才能得到这么强大的战舰了。
16年,“尊严”号下水,于同年完成了栖装,年底开始海试。海试的结果让海军非常满意,战舰在满载时达到了29节的速度,另外其火炮威力,装甲防御力都满足了海军的要求。广州造船厂也开始全力以赴的建造另外三艘同级战列舰,而后三艘分别在15年与17年服役。至此,帝国海军拥有了战前世界上最强大的战列舰。
“尊严”级原本有三批建造任务,一共建造12艘,可结果,海军只订购了第一批的四艘,取消了后两批订单,因为海军的情报部门已经获知,日本与美国正在设计完全超越了“尊严”级的新式战舰,因此,海军需要更强大的战列舰,而不是更多的“尊严”级。
四艘“尊严”级战列舰被分别分配给了四支舰队(第五舰队还没有成立)作为旗舰。这是当时世界上最优秀的战列舰,也是在条约期间,世界各列强海军中设计出的最优秀的“条约型战列舰”。当然,在二战中,“尊严”级实际上已经落后了。
性能指标:标准排水量33000吨,满载排水量42000吨。尺寸:长220米,宽28米,吃水8.5米。动力装置最大输出功率180000马力,最大航速29节,18节时的最大续航力为8000海里。武备:三座三联装360毫米口径主炮,12座双联装130毫米口径副炮(原计划是200毫米副炮,结果被取消了,后来还换成了120毫米口径高射炮),12座四联装40毫米高射炮(后来改为24座双联装40毫米高射炮)。在被打捞起来之后,战舰的武备进行了全面改装,新增添了24门80毫米高射炮,48门20毫米机关炮,以增强防空能力(这已经超过了大型防空巡洋舰)。装甲:主装甲带从甲主炮炮塔下放前两米延伸到丙主炮炮塔后方一米,长度达到了140米,厚280毫米。舰桥装甲与主炮炮塔正面装甲厚度达到了300毫米,贯通全舰的水平装甲厚120毫米。装甲总重量达到了12000吨。
从这些数据上可以看出来,“尊严”级战列舰是当时非常超前的一种战列舰,其很多性能在整个二战期间都不落后。这也是为什么帝国海军会花大力气将其打捞起来的主要原因。
实际上,“尊严”级战列舰仍然带有过渡性质。虽然其性能已经非常不错了,但是仍然无法满足海军的需要。因此,在“尊严”级开始建造的时候,帝国海军就已经提出了新战列舰的设计计划,而且是不用遵守条约限制的新型战列舰。
残酷的战争实际上决定了战列舰已经走到了命运的尽头。二战期间,帝国海军战列舰也有几次不错的表演,可这却是战列舰的谢幕舞台。在整个二战中,战列舰的最大用处实际上是为航母护航,以及支援陆战队登陆。当然,这些战舰上的巨炮并不会变成哑巴,也许有一天,它们还会出现在浩瀚的大洋战场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