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老婆白骨精正文卷第168章大荒穿过那一团光芒之后,柳南风感觉自己的精神一阵恍忽,然后就见自己蹲在地上,面前是个巨大的石盆,没错就是石盆,石头做的盆。
盆里还有些许血腥生肉,而他手上还拿着一块,已被啃食大半。
“这是什么鬼?”柳南风先是吃了一惊。
这明显不可能是冯芝润,想那冯芝润乃是金陵冯家之子,天生锦衣玉食,怎么可能生吃肉食。
而且再看其身,只是一袭兽皮,裆下更是凉飕飕,看起来像是个野人模样。
看到这里,柳南风直接把手上血肉往盆里一扔,人跑出屋外,没有大柳树,只有一座湖面如镜的大湖泊,无数低矮的房屋拱湖而居。
低头仔细打量自己,只见自己大概七八岁的年纪,但是身强力壮,骨骼粗大,看上去很有健康,很有力气。
而且柳南风现在的状态,与那记忆回朔又稍有不同。
他仿佛和眼前的孩子融为一体,合二为一,可却又不是雀占鸠巢,依旧以这个孩子意识为主。
从孩子的记忆中,他知道自己现在名阳,姓任,为任镜部族一员。
所谓任镜,任是姓,镜是湖,任氏逐镜湖而居,所以也可称呼其为任镜氏。
柳南风举目望向天空,天空碧蓝,不知道是目力好,还是因为此时特殊,大白天的,竟然隐隐能看到许多星辰。
当然,最让柳南风诧异的是,天空之上有个巨大的圆圈,看上去像是一个巨大的井口,而他们就如同那井中之蛙。
无数的紫气从洞口垂天而下,形成庞大的垂天巨幕,其威势震撼无比。
这里绝对不是地球,这是柳南风升起这样的念头。
“阳,要过来一起玩吗?”远处传来小伙伴的招呼声。
他们说着奇特的语言,发音很是古怪,但柳南风却是能听明白他们什么意思。
“玩。”任阳立刻欢快地跑了过去。
这不是柳南风自己的意思,而是任阳的意识主宰了这具身体。
通过任阳的双眸,柳南风慢慢地了解了这个世界。
这是个世界叫大荒,任镜部落以狩猎、捕鱼、采集和耕种为生。
整个部落大概有三百来户,总人口大概有一千二百人,其中男性负责狩猎和捕鱼,女性负责采集和耕种。
采集主要是一些方便保存的坚果,而耕种是一种类似山药一样的根茎类植物。
不过这些人身体素质天生强大,这才能从环境恶劣的大荒中生存下来。
大荒中不但有着凶残的野兽,还有具有各种能力的荒兽。
所谓荒兽,就是从天空中那巨大的圆洞中下来,大荒对荒兽来说,就是巨大的狩猎场。
但是大荒人也不是全无抵抗,每个部落不但拥有着自己的猎荒队,每年还有成百上千的部落联合起来,举行大型的猎荒行动,长达数月。
而部落最大不是族长,而是荒师,按照柳南风的理解,应该就是祭师,不过荒师的力量很明显强大许多,他们可驭天地之气,其实力之强,可以媲美很多实力强大的荒兽。
但是任阳一家却只是部落普通的家庭,父亲虽然也经常出去狩猎,但也只是普通猎人,而母亲和村里其他女人一起负责采集和耕种。
不过任阳天赋异禀,即使是在大荒各部落之中也很是少见。
和少年融为一体的柳南风见证了他璀璨的一生。
从一名普通的部落少年,到祭祀大典之上被荒师选中为弟子,成为一名荒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