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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 拉欧斯王子

苟旦把手套戴在右手上,银色的手套立即随着他的手形大小改变尺寸,变得非常贴合。

片刻之后,那手套开始变色,颜色越来越淡,越来越透明,渐渐的,全部消失不见了。该死的,去哪里了?苟旦进入玄度之境查看,竟然也没有看见任何手套的踪迹。

果然是个大骗子!

苟旦坐在墓碑旁边,气呼呼的,跑了这么远就是为了这么一只破手套,现在还不见了。一气之下,右手朝着地上就是一拍,只听见轰隆一声,地上碎石飞舞,转眼就是一个手掌大小的大坑。

“我的乖乖,我有这么大力气?莫非是手套的效果?”

苟旦站起来,右手蓄力,手掐黄泉指诀。

就在这时,响起一阵美妙的金属相互碰撞组合的声音。原本空空的右手手掌和手腕,被一块银色的金属外壳包裹,如同一个小型铠甲。这个小型铠甲,以一种极其好看,又极其舒服的形状包裹着右手,有棱有角。尤其在掐指诀的食指和中指上,包裹了一层更厚的金属,它似乎能自动感应到这两根手指是能量的发射区域,特意加强了对它们的保护。

苟旦朝着结界内的一块石头一指击去,只见红光一闪,石头立即变成粉碎。

“我的妈呀,这真是个宝贝啊!那拉欧斯说这手套陪了他三百年,虽然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死的,但肯定比我老太多了,也许比我的老祖宗还要老,就叫它祖传手套吧!”

这一击的距离有二十来米,比平常时候的攻击距离多了一倍,力量和速度也快了差不多一倍。根据那拉欧斯说的,这东西的妙用要慢慢才会发现,难道它的威力远不止如此?

得到祖传手套的苟旦终于开始兴奋起来了。

根据能量守恒法则,全身的乾力聚集在手指上的穿透力最强,速度最快,所以,他的黄泉指是致命的杀招,当然也最消耗乾力。而一般的战斗中,不可能一开始就使用杀招,大部分情况下还是用拳头。虽然拳头的杀伤力不如黄泉指,但力量浑厚,能形成打压之势,让对手疲于应付,也不那么消耗能量。

想到这里,苟旦右手蓄力,捏成拳头形状。没想到,祖传手套又响起一阵金属组合之声,换了另外一种极具美感的新的组合方式。银色金属完整地包裹住整个右手,在拳面上的四根手指关节处,有略微的突起。

他一拳击向十米外的地面,四道能量柱组成的一道红色大能量轰的一声击出,地面又是一个大坑。

他心下大喜。以前,当攻击完一招后,就对能量就失去了控制,可这次攻击却感觉即使攻击出去后,仍然是那么的得心应手,收发自如。这种感觉,简直是爽透了!

苟旦又换了几种攻击方式,掌、爪、指、拳轮番使用,越来越得心应手,祖传手套的组合速度也越来越快,几乎是可以在一瞬间完成新的组合方式。

把整个谷底里面的小石头打得稀巴烂后,苟旦把目标放在了一块离结界十米远的一块大石头,那石头大概有一头牛那么大,要是以前,这么远的距离,估计最多能使它晃一晃。他要试试看这祖传手套能不能伤到它。

他站在结界边缘,蓄起全部的力量,一拳击向结界外的那块大石头,一股从未体验过的强大乾力贯穿整支右臂,一道强烈的红光射向石头。这股攻击穿过结界时,整个结界都跟着微微一颤,轰的一声,正面击在石头上,那石头晃动了一晃,一道裂痕从中裂开。

“太爽了!太爽了!太爽了!”苟旦在结界边大跳,兴奋不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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