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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三十七章:落红无情

不得不说沈坤的怀疑是有道理的。

徐邦宁从一个声色犬马之徒陡然转变成大明士林才子,画面太辣眼,过程太惊艳,想让人信服实在比登天还难。

作为大明朝的状元郎,还从来没听说过学问这种东西,能一蹴而就的,尤其是‘吃喝嫖赌抽,坑蒙拐骗偷’十毒俱全的纨绔子弟,更何况还是南京城最有名的狗马声色样样精通的百年老家族---徐家,将这些巧妙联系起来,完全可以将徐邦宁一巴掌拍死。如果没有至圣先师那样的天纵奇才,徐邦宁顶多就是个酒囊饭袋之徒,指望他作诗,一出口还是名动天下的绝世好诗,沈坤宁愿相信至圣先师今日闲得没事干,附体在徐邦宁身上,和大家开个玩笑。

沈坤的怀疑很有代表性,文人们砸吧砸吧嘴后很快也反应过来,射向徐邦宁的目光很谴责,有种赤裸裸挑衅他们高雅智商的无耻侮辱感。

更有人将目光扩大了谴责的范围,在场的所有权贵都笼罩在他们鄙夷的眼神中,权贵也不服,很快回应过去,百十道凌厉的眼神在空中交织纠葛,隐约可见因摩擦过度而产生的丝丝火花。

文人相轻权贵,自古以来没有变过,他们觉得这是权贵串通好了,要借春游踏青侮辱他们的学识。

龙生龙,凤生凤,权贵们的儿子纨绔控,话糙理不糙,从谚语上看,富不过三代,智商也不过三代。随着老一辈优良遗传基因的不断衰变,痴傻后代越来越多才对,老纨绔生小纨绔才符合遗传学发展理念,本来天经地义的事,到了徐邦宁这一代,居然大有遗传基因转优的趋势,简直太诡异了-----就是被雷劈了脑袋开了天窍也不行。

徐邦宁啥德行,在场的每个人都心知肚明,鱼肉乡里欺男霸女倒不至于,却也是南京城纨绔界响当当的一号人物,别的本事没有,若说扑腾红尘卖弄风骚绝对是首屈一指。自从生下女儿---徐婉后,也不见收敛多少,整日领着一群权贵子弟走街串户吆五喝六的,至于文学修养,连附庸风雅都算不上,更别提吟风弄月了,他的混蛋事迹比他老爹徐鹏举还出众,俨然有青出于蓝更胜于蓝的架势,作为老爹,徐鹏举实在应该反思自己在教育下一代方面出现的问题。

如今这个从不被看好的纨绔N代摇身一变,从小混蛋模样华丽丽变身,还作出了一首堪称千古绝唱的好诗,在场的都是与徐鹏举打了半辈子交道的老狐狸,谁会相信他的遗传基因有如此强大?

状元郎发话,徐邦宁还是发怵的,不敢不作答,闻言胸脯一挺,理直气壮得让人牙根痒痒:“状元公明鉴,当真是小子所作。”

理直气壮没问题,自己未来女婿的赞助,当然是自家的东西,徐邦宁不心虚。

沈坤咬牙切齿,虽然认定徐邦宁有问题,可他就像个没封的臭鸡蛋,自己死活也叮不进去。

稍加思索后,文人强大逻辑思维超常发挥,沈坤微微一笑,慢条斯理捋着黑须,与其余文人交换了一个心领神会的眼神。

“此诗文采飞扬,寓意深远,老夫非常喜欢,只是老夫对此诗还有一处不明,还望邦宁解惑也……”

阴森森的话语终于令徐邦宁心虚了,额头开始冒汗,诗就是诗嘛,读读顺口就行,还需要解惑?这老头心术不正,怕是来者不善。

抬头望天,正沉浸在家门有幸的巨大狂喜中的徐鹏举,没听见沈坤的前半场挑衅,却看见了儿子的踌躇不决,也没琢磨,兴冲冲大笑道:“邦宁,怕着老东……老前辈作甚?给他解释解释,让他开开眼界,哈哈!”

沈坤懒得搭理徐鹏举,目不斜视盯着徐邦宁,嘿嘿笑道:“好,老夫请世子指点,‘落红不是无情物’中,‘落红’作何解释?可有什么寓意?”

“啊……”

徐邦宁张大嘴巴,突然想哭……

他发觉自己失误了,大错特错,早知如此,就应该让女儿逐字逐句解释一遍才是,事已至此,硬着头皮也要上了。

“落红,落红嘛……”

徐邦宁看着老爹殷切期望的眼神,又感受着沈坤似笑非笑的戏谑,一张白脸被逼的通红,搜肠刮肚良久,抬起头已露出决然而然之色。

“……当然是风月之事,老大人您不懂。”

沈坤微微一笑:“哦?老夫不懂,别忘了,吟风弄月可是我的专长,邦宁不必忌讳,有什么就说什么,老夫自认还有些判断力的。”

被沈坤这老夫子逼到这份上,徐邦宁只能心一横,索性放开了不再犹豫:“……有次我和几个好友去红袖招,遇到一个倾国倾城的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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