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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七章 成为血仆

初拥是非常复杂的转化仪式,为了准备帮秦毅输血的医疗器材就花了好几天时间。

“躺到床上去,把胳膊伸出来。”艾达指挥道。

秦毅乖乖躺上床,艾达以熟练的手法开始给他抽血。

想要完成初拥,需要用血族的血液替换一个普通人类全身的血液,这一步听起来似乎非常简单,实施起来却颇为困难,难点在于如果一个人大失血,很可能直接死亡。

血族为了避免这种悲剧的发生,研究出了一系列详细的操作步骤。

将目标对象的血液放出百分之四十左右,之后将血族的鲜血注入对象体内,让人类的血和血族的血混合,在体内进行血液大循环。

随着血族血液的不断注入,人体内人类的血液被不断稀释,比例不断下降,最终达到完全替换的过程,之后只要细心保持被初拥者的身体健康状态,就能使其自然转化。

转化的过程是很痛苦的,意志薄弱的人往往不能撑下来,撑不下来的结果就是被“烧”死。

“再问一遍,你确定要进行这个仪式?”艾达再三确认,“一旦变成血仆就变不回去了,没有真血石也无法变成真正的血族,随着时间推移,嗜血欲望最终会无法控制。”

“没关系,只是暂时的,死掉一次就会恢复原样了。”秦毅回道。

他并非心血来潮才选择成为血仆,而是经过深思熟虑得出的结果。

他确信短时间内绝对无法拯救世界,起码这次不行。

如果想要获得更多的情报,必须拥有更强大的力量,暴怒虽然能挖出身体深藏的潜能,但人体依旧存在极限,和血族相比,人类太过孬弱。

血族的身体能更完美发挥暴怒的效果,秦毅无法变成血族,但变成血仆也不赖。

除此之外,他还考虑到艾斯德斯的神术:死即吾友。

力量增强越多,受伤时思维兽化的现象就越明显,如果自己拥有血族的身体,那即使受重伤也能短时间迅速恢复,将思维兽化的副作用降至最低。

光是这两个理由,就值得他冒这个险。

随着秦毅体内的血汩汩放出,他的脸色迅速苍白,身体也变得虚弱,手指的尖端出现微弱的麻痹感,头晕目眩,眼冒金星,贫血的症状开始出血,用贫血形容或许不准确,他现在是大出血。

“真厉害,普通人抽出这么多血一定早就晕过去了。”

秦毅依稀听见艾达这么说,但眼睛却有些看不清对方,他的视野都被蚊子一样的小黑点塞满了。

没过多久,他感觉有滚烫的液体从手臂流进了身体,像是一股岩浆灌进了血管,秦毅甚至可以清晰分辨出这股“岩浆”和本体血液的区别,像是把浓硫酸倒进了水里,全身的血液都好像在沸腾。

这是艾达的血,为什么会这么烫?

滚烫的岩浆流到了心脏的部位,随着心脏的搏动输送到全身,秦毅全身都开始发汗,随着血液的注入,模糊的视野在逐渐变得清晰,但身体里却像塞满烧红的碳,内脏被剧烈刺痛。

他的皮肤因为发热变成了粉红色,透过粉红的皮肤,可以看到下面黑色的血管筋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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