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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九章 肉的魅力比较大

傅宁玥之前许诺过弟弟让他天天能吃到肉。所以吃过早饭家里人都去了生产队干活以后,她的心就有些蠢蠢欲动了。

不过厨房就只有一个,想要改善伙食就得把这一大家子算上,她也没想着吃独食,但是如果一大家子一起吃,那需要的量就大了。

她昨天在外面通过自己的观察和智脑的分析,发现想要跟很多重生女主一样,去山上抓野鸡抓兔子吃是多么的天真。

这地方先不说没有山,离得很远的山还是那种光秃秃只长着几颗半死不活的草的那种山,山上除了黄土就是碎石头,偶尔能看见几颗草,也只有巴掌大,充分诠释了什么叫做“黄土高坡”。

如果下了雨,倒是可以在山上采到一种名叫“沙葱”的植物,带着葱的辛辣,吃起来别有滋味,这边一般也是用它来腌咸菜,用油炒一下也很好吃,只不过在没有油的情况下,它就只能用来腌咸菜,傅宁玥对此就不是特别感冒了。

离家最近的能逮到兔子和野鸡的地方,在这儿被叫做荒滩,且绝对名副其实。

荒滩看起来就是大片大片的盐碱地,上面厚厚的一层碱,呈白色,踩上去咯吱咯吱的响,很容易就会惊了那些野物,所以一般人捉起来真心不容易。

荒滩上最多的植物是那种带刺的低矮的灌木,有低矮的红柳丛,还有后世被炒的很火的‘花青素之王’黑枸杞。

这时候没人知道那玩意儿有什么作用,果果成熟了之后,在荒滩上放羊的孩子就摘下来吃了,回到家手和嘴都是黑紫黑紫的,这玩意儿不能充饥,解渴的效果也有限,可是对于孩子来说,甜滋滋的还挺好吃,就当个解馋的零嘴了。

这些植物由于缺水的缘故,根都扎得很深,且大多数都带刺,在盐碱地里才能存活下来。

走在荒滩里,满目的黄白色,连棵树都很难遇到,没有阴凉地,在其中行走,如果不带水,绝对坚持不了多长时间。

如果穿的裤子不够长,还很容易被带刺灌木划破小腿,刺得火辣辣的疼,等回到家用水洗一下,就能看到一道道很浅的划破了皮的口子。

了解到这些之后,傅宁玥想要吃肉的心思依旧不减。因为什么呢,对于别人来说可能千难万难,但是她除了修为,还有其他的本事,捉个野物而已,对她来说小意思。

她通过智脑确定了位置,就出了门往荒滩上走,这次提了个大一些的筐子,傅宁佳照模照样的也拿了筐子跟在屁股后面,也不知道出于什么心思,可能是想监视她吧。

傅宁玥没有理会,愿意跟就跟着吧,如果野物打的多了,还能多一个劳动力,帮着带回来,光吃肉不干活怎么行呢,傅宁玥小算盘打得挺响,只希望小堂妹等会儿别喊累就行。

到了荒滩上,傅宁玥才发现广大劳动人民吃肉的心情有多么迫切,荒滩上遍地都是脚印,杂乱且多,不知道有多少人在这里追赶过兔子。

傅宁佳看到傅宁玥居然一路来到了荒滩,脸都绿了,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鞋和裤子,不知道怎么想的,咬了咬牙还是跟上了。

别人要找个兔子野鸡啥的只能凭运气,傅宁玥不用啊,她只需要用智脑锁定物种,就能知道哪里有,顺着地图走过去就是了。

傅宁佳深一脚浅一脚的跟在后面,想发火想质问,可是傅宁玥理都不理她,一个劲的往前走,看起来就像漫无目的的逛后花园里似的,哪像傅宁佳,只能低头盯着脚下,怕突然窜出来一只老鼠或者是壁虎,那才叫刺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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