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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吸灵白虎

因为有两个灵魄可以契约,以及在花田的计划,陈乐乐打算准备得更充足一点。

一方面,陈乐乐抓紧调教海棠。因为海棠离乡级只有一步之遥,说不定这几天就突破成长了,这可是一个相当大的等级跨越。

而另一方面,陈乐乐打算去玫瑰城里的晨暮集团名下的灵宠店去看看。

晨暮集团的灵宠店和其他的灵宠店不太一样,其他的灵宠集团都有自己的幼年灵宠培养基地,以及灵宠捕捉领地,所以他们贩卖的灵宠大多都是自己培养的灵宠,这些灵宠从本质上来说,有稳定的资质,性格以及健康状况,但是另一个方面来说,灵宠的种类过于贫乏,而且,也失去了得到高资质灵宠的机会,因为这些集团的高资质灵宠,自己契约还来不及,怎么会拿出来卖。

晨暮集团的销售方式就不一样,他们也有自己的灵宠卖,但是这只占很小的一部分,大部分的灵宠,都是其他卖家寄存在他们这里,他们确定灵宠的资质,健康情况,然后收取一定的佣金,来帮这些卖家卖这些灵宠。

按照1024的说法,这就是B2C和C2C的区别,其实本质上没有优劣之分,因为寄售的灵宠品质没有保证,容易买到性格或其他技能有缺陷的灵宠,但是在那些大灵宠集团合作起来之前,还是难以和晨暮集团的灵宠店竞争。而要他们放下野外狗脑子都打出来的仇恨,回到城市里谈合作,谈何容易。

灵宠店,说是店,但是和许家灵药店那小面积完全不一样。从外面看,这就是一个巨型的商场,外面通体都是由水晶构成的建筑,传说这是晨暮集团的老板有一只水晶龙,最喜欢用水晶建造各种建筑,然后在玫瑰城的时候,是它亲自塑造了这座建筑。这座玫瑰城中心的建筑,简直是玫瑰城的一颗明珠,毕竟虽然人类运用灵宠的能力,建筑方面极为擅长,但是大部分用的还是木屋以及土屋,虽然结实耐用,但是眼前的水晶宫殿比,还是云泥之别。

而此时,荣耀城,真正的水晶宫殿里,一个身着青衫的男子,正作为属于自己的王座上,听着属下的报告。

而他的管家,一个百城城主都要认真对待的人,却躬身站在一旁,伺候着这位殿下,下面报告的人,只是低头报告,连抬头看一眼的勇气都没有。

报告完毕后,这人才欲言又止的,说:“属下还有一件小事禀告。”

“什么事啊?”

“玫瑰城这两年冒出来了一家叫做许家灵药店的小店,和我们晨暮集团的生意自然无法干扰,但是这家店的灵药作品,里面运用到的一些手法,都是我们晨暮集团的不传之秘。属下下面的灵药师发现这些事后,属下立马向殿下报告。”

“哦?有人吃里扒外这种事情你去处理就好了,为什么还要报告到我这里。”青衫男子的声音没有任何波动。

“并不是的殿下,他运用的那些手法独特,部分灵力回路的了解比我们还深,手下的灵药师分析,这些手法不是我们这里泄露出去的,而应该是陈晨大人。”

青衫男子变得有点感兴趣了,“没想到陈晨给我们这些配方的时候还留了一手,那个许家灵药店什么来路?”

“属下稍微调查了一下,事关陈晨大人不敢深究,只是发现那许家灵药店的店主也是灵药师出生,在十四年前曾经和陈晨大人有所接触,被陈晨大人所救,之后就再无联系,那些灵药配方,应该是陈晨大人那时候教给她的,只是这几年她又有了新的进步,才表现出来。”

“这个店主是个什么人?”

“这个店主,是一个寡妇,带这一个十三岁的女儿,和一个十三岁的侄子。而且情报上说,镇里的人都不知道孩子的父亲是谁,更重要的是,情报上说,这个寡妇,很漂亮。”

“是吗?有多漂亮?比我姐姐还漂亮吗?”

“那自然是不能比的。萤虫怎么能和皓月争辉,不过是有几分姿色的乡野村妇罢了。”

“那就是了。只是没想到,陈晨这种人也会去吃野草。”

“殿下,要不属下?”下面的人刚想抬头看一眼,就看见了一个琥珀一眼的眼睛,没有任何色彩,然后就听到了压抑着的怒气。

“我龙脊家的家事,你一个小小的区域经理怎么都敢来管!滚!”

当下属屁滚尿流的滚出去的时候,青衫男子才平息下了怒火。

“不过他既然这么多年没有见过这个女人,应该是忘了这里还有一段露水情缘,甚至可能连这个疑似女儿的存在都不知道。我姐姐怎么说是也是一族之长,做不出这种妒妇的事情。况且我们家欠陈晨甚多,要是他能把青玉找回来,做什么都行。要是找不回来的话,这些账就得和他一件一件算了。”

青衫男子一半是和管家说,另一半是对自己说。

“殿下,还是注意身体要紧,因为第二条龙宠的缘故,您的威严越来越强,但是灵力修为没有跟上,对您身体的损伤太大了。”

老管家直言不讳,但是青衫男子却摇摇头:“身体上我撑得住,但是自己的脾气却没有那么好控制了,以后我如果乱发脾气,还是需要您来劝劝我。”

“真怒假怒,殿下其实自己知道,何须老奴多嘴呢。”

而另一边,陈乐乐已经走进了水晶商城的大门。

这里有分门别类的牌子,告诉进来买灵宠的顾客自己需要的灵宠在哪一边。

陈乐乐的目标很明确,就是兽类灵宠,而且是以狮虎豹熊这些战斗力不错的灵宠。

御灵师选择灵宠是要很谨慎的。一个灵魄只能契约一个灵宠,如果灵宠死亡,或者放弃契约,之前这个灵魄所炼化的灵力就会全部消失,即这个灵魄需要从头开始,重新洗练,因此,由不得半点马虎。

陈乐乐对自己第一灵宠的要求并没有高到能向福安山脉里的泰迪妖王那样,日天日地日空气,但是起码要能有不错的潜力。

其实相对于其他御灵师而言,一般人都不会选择狮虎豹熊一类的灵宠来作为自己的第一灵宠。一来这些灵宠攻击性强,性格不稳定,虽然因为灵契的关系,不会攻击御灵师,但是不会过于听从御灵师的话,而会去攻击和破坏御灵师身边的人或事物,而且在在战斗的时候,还会不听御灵师的命令。

所以按照这个道理来说,花妖确实是一个御灵师第一灵魄契约的好对象。然而陈乐乐不一样,他已经有海棠了,无论新契约的灵宠是什么,年幼的肯定还没等级,年纪稍大的也不过户级,在马上就乡级的海棠面前,都只能被按在地上摩擦,肯定会驯服得乖乖的。

陈乐乐走马观花一般,一路走在看到了许许多多的灵宠,这是陈乐乐第一次见到这么大规模的灵宠。玫瑰城内带着灵宠的人也有,但是很少,毕竟相对而言,御灵师就像1024口中那个世界里,古代的读书人,

大家都知道这是好东西,但是没条件读书的还是绝大部分,有条件读书的,读了一辈子也没读出来什么的东西的更多,真正有所成就的毕竟是少数,同理,玫瑰城里的御灵师也不多,除了花妖之外,更是没有什么人把灵宠带到街上,因此,眼前的灵宠盛况另陈乐乐目不暇接。

只不过,“棱镜玄龟,好东西,可以不适合我。”

“灌灌鸟,不错的飞行灵宠,但是性格过于恶劣,不喜欢。”

“狸力,等级还行,资质不错,不过智商太低,无论是脑子和身体就像猪一样,配不上我英俊的外表和聪明的脑袋。”

“鹞鹰,连这种鹰扬帝国的特产都有,不错,特性就是声音,和我的研究领域直接相关,只不过健康状况一般,可以考虑,先落入备选吧。”

“砆石兽,难得的石类灵宠,资质性格都不错,可以考虑。”

“盼木,不错的树类灵宠啊,也可以考虑。”

“独角狡,哇,连这种等级的灵宠都有,可惜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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