忽然,刘敬信发现了一件让他惊喜的事,他竟然看到那个秃头胖子挽着身旁的女伴,头顶一颗被嚼烂的口香糖而不自知,从他旁边的过道走过。
“噗嗤!”
刘敬信一下子没忍住,捂嘴笑了起来,看得旁边的罗宵一头雾水。
待人都走得差不多时,罗宵起身向着一个方向招手道:“莺莺,在这里!”
刘敬信顺着罗宵目光所望的方向看去,正看到一个上身穿白色短衫,下身着过膝长裙,脚踩黑色长靴的披肩发女孩走向这边。
那女孩的头发真好,顺滑如水,晃着灯光,不去拍洗发水广告真是太可惜了。她不仅头发好,人长得也特别文静,看起来非常具有文艺气质,外貌相当出众。
只是,这样的一个女孩,怎么看都跟哥特金属联系不上。
女孩沿着一排排长椅走了过来,微笑着冲刘敬信点了一下头,算作打招呼,不知她是真的不认识刘敬信,还是她本就如此腼腆、文静。
“莺莺,你说说你,都是老朋友了,怎么非要让我们来这里听这个音乐会,才同意见面。”罗宵很直接地表达了自己的不满。
谭莺莺莞尔一笑道:“你们天天那么噪,给你个机会,换个心情。”
罗宵摇头道:“心情没换好,觉睡得不错,就是票太贵。”
音乐馆的保安这时走了过来,询问三人是不是还有什么事,那态度摆明了是要向外赶人。
“咱们换个地方说话吧。”罗宵说着,带领刘敬信和谭莺莺向外走去。
刚出了音乐馆的大门,罗宵就掏出来了烟,他还没等点上,就被谭莺莺给抢了过去。
“你干嘛?”罗宵眨着眼睛问道。
谭莺莺道:“我不喜欢闻烟味儿,给你吃这个吧。”说完,她从随身的挎包中取出来一盒木糖醇,先给自己倒出来两颗塞进了嘴里,然后又将盒子递给了罗宵。
罗宵没有接,低声嘀咕道:“我可不吃那玩意,嚼着腮帮子疼。”
谭莺莺嘴里嚼着木糖醇,疑惑地看向旁边刘敬信问道:“你怎么这个眼神看我?”
刘敬信反问道:“你那附近是不是坐了一个光头大胖子?”
谭莺莺顿时笑了起来,刘敬信确定了心中的猜测,也跟着笑了起来。
罗宵看得更加迷糊了:“你俩笑什么呢?”
谭莺莺没有解释,岔开话题道:“马路对面有一家咖啡厅,环境挺好的,而且特别安静,咱们去那边聊吧。”
罗宵和刘敬信对此没有异议,纷纷点头说好。
三人走地下通道,穿过马路,来到了马路对面的一家咖啡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