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华翰的脸上带着惊喜的笑容,他没有发怒,低头看了眼被踩脏的鞋头,便转了转脖子。
“力气挺大,这说明身体不错。晚饭要吃什么,我去买。”他伸手,摸了下自己的脸颊,没有感到任何不适。
他迷恋童宜带给他的痛觉,这证明他和正常人并没有什么不同。
“神经病。”童宜小声的吐槽。
可是,为毛她觉得他如此变态的样子有点儿帅呢?
不行,她还是应该听束星的,必须想个法子,尽快将人给送走。
“我请你出去吃饭吧,家里没有泡面了。”童宜冲回卧房,拿出了包,像防贼一样将卧房锁了起来,把钥匙放进了包里。
她走在前面,冲潘华翰勾勾手指。
与其去外面买菜,还不如直接出去吃,况且她对潘华翰的厨艺抱怀疑态度。一个家里七八个佣人伺候的商界大佬,连泡面都没有吃过,会做什么饭,酱油泡饭还差不多!
“老板,我们去吃什么?”潘华翰跟在童宜的后面。
诡异的是,那半张脸刚才又红又肿,此刻却什么痕迹都没有了,完美的如同雕塑。
童宜看了他一眼,平时觉得很正常的电梯,她此刻竟然觉得有些狭窄。
有时候太帅了,也不是好事,总显得攻击性很强。
就算他的眼中真的满怀期待,好奇的跟没见过世面的人一样,常人也觉得他是装的。
“你想吃什么?”童宜收回眼神,不敢再去瞧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