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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十七年前(一)

为了让那人彻底失去行动能力,林附踩着他的关节,将他的四肢掰得奇形怪状,而男人在膝关节被弄断的时候,就惨叫着晕了过去。

待他悠悠转醒,睁眼已是白昼将逝,天空落下昏黄幕布。那人瘫在杂草堆中,绝望的开始呼救。

“救命啊,有没有人啊!救命……”

草丛间沙沙作响,是人踩断枯草的声音,男人心中一喜,迫不及待地转头望去。

“有人,当然有人了。”

可听到声音,那人的表情瞬间从绝望变成了恐惧。那声音喑哑得似厉鬼的哀鸣,像是从阎罗王殿里传来的丧钟。

林附蹲下,朝男人挤挤眼。

“我是谁?”

“你,你是金简。”

“这里是哪里?”

“不知道啊……我追着你过来的。”

“我问的是什么国家?什么年份?”

“东嘉啊……嘉瑞第六年。”

“好的,谢谢你。”

林附起身,道了谢,往一旁走去。

男人不懂“谢谢你”三个字的含义,以为林附愿意放过他,嘴角不自觉的露出笑容,然后在看到林附举着个大石头向他走过来时,凝固在脸上。

“我都说了,你还有什么要说的,我都能回答放过我吧,放过我吧!”

“谢谢,不用了,辛苦了。”

“啊,不……啊啊啊啊啊——”

林附脸上保持微笑,客气的同他道谢,但手上一点也没客气,一下,两下,三下,石头染上血墨,直砸得那人头破血流,脑浆迸裂才肯罢休。

手底下那人已经断了气,到死都未瞑目。他没想明白,为什么那个金简一醒过来,就变成了夺他性命的修罗。

不过他已经死了,再也没人替他解答。

林附从那人衣服里扒拉了些票子出来,最大面额的也只有二十两,其他都是些小数目的碎银。

那个大高个面目凶悍,留着怕是会招惹是非,不如死了方便。若是有那人的同伴找到他的尸首,冲那人原先对这具身体的态度,也不会联想到他的身上。

日头逐渐下沉,林附必须赶在天色完全黑下来之前离开这里,不然这偏远的地方,还真不好走出去。

在那个男人晕倒的期间,他仔细思考过,金简这个名字说熟悉,也没那么熟悉,毕竟那十年下来,他作为林附时,喊得最多的,是“金先生”这个称呼。

从死了的男人嘴里了解到,现在是在他跳崖后的时间里,倒退了十七年。

而在他七岁的时候,也有个叫金简的人来过他家。随后父亲辞官,搬家,他被带走,与妹妹分离,他的所有本事,都是那个叫金简的男人教的。就连去找小皇帝,都是金先生提议的。

但一朝变为金先生,这就有点耐人寻味了。

林附舔舔起皮干裂的嘴唇,加快了离开的脚步。

这具身体记忆有些混乱,除了身份和住址,他一时间也回忆不起别的。

金简虽然是个没爹没娘的街头小混混,却也是有当地户口的京城人士。从远郊赶到城区,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他没费多大功夫就进了城,凭着记忆来到了安身之所。

大概这具身体太过瘦弱,受了伤加上体力不支,一到熟悉的地方,就放松下来,随后他便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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