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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满载而归

“这是我遇到的第一个凝真境顶阶对手!”

沈放遥望对方离去的背影,心里充满了无以言喻的振奋。

这一战,是以他占上风告一段落,那代表着他已经真正的步入了帝国间的至强者行列,再也不用看人脸色行事了。

“老牌的凝真境顶阶强者,每一个都修行了无数年,他们其实还都藏着许多战斗手段的。方才我胜在绝对力量更强一筹才将其惊走,如果真的拼死一战,最后能不能打的过这人还真不好说。”

“但至少我胜在年轻,胜在更有潜力。”

沈放心满意足,直接转身走向那具妖骨。

这是他的战利品。

伸手触摸到那具骸骨,由于没有了意志余威,骸骨失去了凝聚的力量,一触即倒,哗啷啷声中倾泄一地。

沈放一根一根地往起捡着。

这些骨骼每一根都价值连城。

人的修行,积攒功力容易,修境界最难。

万象境尊者生前达到的境界太高,以至于血肉与骨骼中都封印着那种境界波动。

一个人若是能在身边佩戴一枚万象之骨,那相当于常年沉浸在一个极高境界里边。境界之光随时都可以照进心里,让其福至心灵,在境界修行上一马平川。

对于修者来说,这比神丹妙药还要让人疯狂。

如果在市面上放出一根,可以引起人们倾家荡产地抢购。

而沈放在机缘下得到了几百根。

让他遗憾的是,整具骸骨缺了头颅,那是境界波动最强大的地方,也是最精髓所在

“已经得到了这么多,不要太贪心了。”

微微一笑,摇着头,沈放又将妖王的两只臂刀捡了起来。

除了境界波动,万象之骨更强大之处在于材质。

这些骨骼都是用天道淬炼过的,比百炼合金都坚硬的多。如果用来锻造成灵兵,必会锋锐惊人。

而这两柄臂刀,无需锻造,本身就是灵兵。

武者最希望的就是能有一柄趁手的兵器。那阵沈放与白坚争抢,绝大部分其实就是为了臂刀。

这可是万象境的灵兵,可以直接转化成战力的。

臂刀狭长,与其说是刀,到更近似于一柄剑,上边锈渍斑斑.

拿在手中运转真元激活,铮地一声明亮,金铁亮色从底部直燃了起来,震碎锈斑,刹那间耀眼的杀气闪电一般弥漫在大殿中。

锈刀转眼就变成了锋利逼人的大杀器。

“好强大!”

“妖王修行的是金与火的奥义,这两柄臂刀蕴含着的可是百炼精金。里边还封印着万象境的奥义。”

沈放有些激动。

臂刀入手轻盈,因为本身就是金属性的,被金之奥义能量灌注,竟然与他产生了血脉相连之感。

手腕一抖,狭长的臂刀抖出了一连串的剑花。

嗤嗤、嗤嗤嗤嗤嗤嗤……

剑气所及,周围的山石碎屑冒着烟地飞溅,那么坚硬的花岗青石,在剑气下脆弱的不及藕片。

嗤!

又一道剑气斜划。

几人合抱粗的顶梁石柱被腰斩出平滑如镜的划痕。

轰!

上半截石柱向下一顿,剧烈的震动声中,沙石飞溅,大殿仿佛都下沉了几公分。

“一剑,将几人合抱粗的顶梁石柱拦腰斩断。”

“这是我用过的最锋锐的兵器,普通剑气就能堪比金之奥义,并且臂刀本身就是金属性的,我施展金属性剑法可以将杀伤力加持几倍。”

金之涟漪。

跃在半空中,沈身回身斜斩,这次动用了金之奥义。

吟吟吟……

一连六道涟漪剑气从臂刀上荡向远方。就如沸腾的春水,虚空震荡久久不息。

涟漪向殿外不知传出去多远。

轰!

对面的那座矮峰突然凭空爆炸,整整一座山被震散成齑粉,飞散在空气中。

收刀落在地上,沈放暗暗点头。

火灵石、妖骨、万象之刃……

这一趟秘地之行收获实在是太大了,可谓满载而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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