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汉见这一脚依然没有踹中,顿时又是一愕。
以他的身手,完全不可能出现这样的事啊。
之前好几次打架,他压根不屑于出手。
今天他亲自动手,主要是因为穆成之前已经打趴下了十多个人,而且穆成身上的气势,让他有点忌惮,他本能地觉得,其他人在穆成面前根本不堪一击。
见这一击又不中,大汉再次蓄足力道,抡起沙包大的铁拳就向穆成砸去。
这一砸他用尽了全力,拳速飞快,势大力沉。
然而他的身手虽然了得,但怎么可能会是穆成的对手。
他的所有动作在穆成的眼睛里都慢极了,穆成要是真想打他,完全可以像老子打儿子一样,想怎么打就怎么打。
他微微侧身,恰恰把大汉的拳头躲过,然后再一发力,就闪身到了大汉身后,接着对着大汉的腿弯一踹,大汉顿时就跪倒在了地上。
虽然他不断地挣扎,但是怎么也站不起来。
一众马仔彻底惊呆了。
这大汉可是见过血的人啊,是熊克花重金招募来的,自从入了熊克的帐下,熊克带着出去和其他人比拳还从来没有输过呢。
这些富家大少,美女豪车大家都有,很难用来炫耀。
于是渐渐地流行起炫耀保镖来。
当然,他们的保镖可不是用来保护安全的。
主要是用来炫耀的。
谁带的保镖更牛逼,谁就更有面子。
因为牛逼的人架子一般都比较大,不完全是靠钱就能收服的,所以能带着一个牛逼的人做保镖,比任何香车美女都更能让自己有面子。
而且,他们大少之间还经常会让保镖之间比拳切磋。
特别是两个互看不爽的人,直接冲突的话不合适,情节会比较严重。
于是,就心照不宣地让保镖出手,美其名曰切磋切磋,增进友谊,顺便再堵上点彩头,娱乐娱乐。
所以,带保镖就在富人圈子中蔚然成风,众多雇佣兵或者亡命之徒一下子成了香饽饽。
见百战百胜的大汉都被人玩儿似的打跪了,一众马仔顿时都有些犯怵,不敢再轻易动手了。
但是,他们可以动嘴啊。
“小子,马上跪下认错,不然熊少会让你不得好死的!”一个马仔厉声呵斥穆成道。
穆成浑然不在乎,冷笑了一声道:“那你让他进来啊。”
温晓萱在大汉们进来的时候本来就绝望了,她真的是无比后悔今天遇上了穆成,她觉得今天她和穆成都要死定了。
但是见穆成轻描淡写地就制服了大汉,顿时她又放下心来,心里又燃起了希望的小火苗。
她挪到穆成身边,扯了车穆成的衣袖,低声道:“要不趁熊少没来,我们乘机逃吧,不然可能真会没命的!”
在外界的传言里,熊家父子可是敢在光天化日下杀人的主,现在,这个恶魔就要来了,她能不害怕吗?
“逃?为什么要逃?”穆成好奇地问道。
“因为,熊少可是杀人不眨眼的主,真的不是咱们能惹得起的!”温晓萱的语气里充满了恐惧。
她是真不知道这店是熊克的,要是知道这个店是熊克的,她甚至买车都不敢来这里买,更别说来这里要求换新车了。
穆成无奈地摇头笑笑,熊家父子可真是臭名昭著啊。
什么杀人不眨眼,都是胡扯,都是以讹传讹,不然你以为警察是吃干饭的?会容许他家父子无法无天。
果然是吃瓜群众啊!
“不怕,咱们可以找警察叔叔帮忙啊!”穆成用戏谑的口吻逗温晓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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