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确实有些累了。拒绝了她吃饭的邀请,我们驱车直接去了她的公寓。
这是一所面积不算大的房子,但格局和装修却很有品味。
其实,品味这个词,一向是我自诩给自己的词汇。我曾用品味来隔绝身边所有人,也曾用这个词来划分人的界限。刘贞,这个上学时候粗枝大叶不修边幅的丫头,在我当时的人生中,根本是连界限的门槛儿都划不进去的。而如今,她方方面面所表露出来的细节,竟全是我未曾想象到的惊讶。
我换上一双缎面的拖鞋,在刘贞给我弄水果的空闲里,看着书架上的一张照片。
照片上,一共有三个女孩和一个男孩。从左至右依次是蒋珊珊、我、刘贞和刘贞当年的男朋友李恺。而现在,四个人中,只剩下了刘贞和我。
蒋珊珊在疯人院里,即将度过她的余生,而李恺,已经离开这个世界上快5年。
我拿着照片的手,是颤抖的。我努力想控制,却似乎无济于事。
我看着这相片上明媚的脸,似乎时光慌乱了阵脚,那曾经做错了的一切,生生将我推向良心自谴的边缘——他们两个人的青春了在此,我都有推卸不了的责任。
刘贞站在我身后,一把夺过照片放回了书架。
“都过去了。快来,看我今天买的哈密瓜如何?我记得上大学的时候,你最爱吃哈密瓜了。我那时候穷,还趁你下楼接电话时偷吃了一块,回来被你发现骂惨了呢。哈哈!”
刘贞说的很轻松,可我心里却很不是滋味。
她扎起一块,喂进我的嘴里,然后撒娇一般在我脸旁问我:“甜不甜?甜不甜?”
我其实鼻腔里已经涌上了眼泪的滋味,怎么能尝得出来酸甜与否?奈何她不停问,便生涩的回答道:“甜。”
刘贞笑得很开心,那双媚气的丹凤眼笑起来像月牙一样好看。她在我身边絮叨着给我备好的牙刷牙膏等等。我忽然开口问了一句不该问的话:“你男朋友呢?我来了,他住哪里?”
刘贞怔了一下,转过头去,面对着墙壁给我挂风衣,随口说道:“我没有男朋友。李恺死后,我只谈了一个。后来对方父母嫌弃我不能生孩子,而他又是家里独子,所以,就分开喽。你看,自己一个人不也挺好?多自由?所以,我说你就在这安心住着。”
刘贞的话句句扎进我的心里,等她回过头时候,我已经坐在沙发上泣不成声。
刘贞坐过来抱住我肩膀,用手捋了捋我泪水沾湿的头发,轻声说:“傻丫头,我没有怪你。真的。这就是我的命。况且,你看,我现在很好呀?要什么有什么。你好好休息,千万别多想。听话。”
我哭得更凶。
刘贞用纸擦了擦我脸上哭花了的妆,用手刮了一下我的鼻子:“我们都已不再年轻。时间教会我们,青春,注定都是悲伤且留有遗憾的。谁的青春没有过过错?好在,青春不再,我们都还在。”
我并没有回答,是因为我不知道我究竟该回答一些什么。
刘贞说的没错,我们是都不再年轻了。就像,南京夜晚春天的风吹起刘贞的头发一般,转眼,可能就是冬夏。
我曾经排斥所有平庸之人,而当我年华不在之时,我又是如此羡煞庸人之态,且接纳我的,恰是我当时未曾放在眼里且伤害过的一个庸人。
刘贞熟睡之后,我独自站在窗台旁看远处的霓虹倒映在夜幕里的光影。高楼里有尚未熄灭的灯,路上有仍在驰骋找寻出口的人生旅程,他们是否如我这般渴望平庸?
我喝了一口刘贞冲给我的柠檬水,酸酸涩涩的,就像我此时的心情一般,孤独中带着隐隐不安。
我冲着月光举起玻璃杯晃了晃,柠檬片在光下上下浮沉几许,我将杯子与天上的月亮重叠,企望透过窗,看到芳华里那些庸人的影子。
只可惜,一切都是徒劳。
轻叹一口气,我对着月亮举起杯,
敬路过我青春的所有人,愿,庸人,一切安好。
喝干了这杯水,我发现,我的眼角,落下了两行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