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念昔转移阵地,来到了秃头男开的拉面店里,围观的人也跟着涌了过来。
秃头男系上围裙,不屑地瞟着念昔,“丫头,我卖拉面也卖了好几年了,还是头一次跟人比拼。说吧,你想比什么?”
他的信心还是挺足的。
毕竟,念昔会做冰粉,会做包子,不代表还会做拉面啊!
她不可能什么菜都做得那么好吧?
而他呢,一直都精通做拉面,感觉胜算还是很大的。
念昔看了一眼他店里的菜单,“就比你们店里的招牌,牛肉拉面吧。”
“好,就比这个!”
秃头男兴奋了起来。
牛肉拉面之所以会成为招牌,是因为他最擅长。这丫头跟他比这个,不是自讨苦吃吗?
不过,这丫头没想象中的好对付,秃头男想了想说:“为了公平起见,我们只能用店里现有的食材,不可以用你刚才让人去买的,怎么样?”
呵,公平起见?
说得好听,他肯定是因为听到黄爷爷说,她做蟹粉小笼包时多加了五六种食材,味道一下子就不一样了,所以才这么说吧?
还不是为了他自己着想。
念昔讽刺着,却答应了下来,“好,没问题。”
“那就开始吧,面条我备好了,汤底也有,是熬制了十个小时的大骨浓汤,你只要把拉面做出来就行!”
秃头男说完,转身去洗手,洗得很认真,显然是吸取了刚才那个胖女人被念昔怼的教训。
念昔看着操作台上放着的拉面,陷入了思索当中。
如果面条和汤底一样,那么,只能从拉面的配菜和调味这两个方面下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