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央的广场上人头耸动,但却一时鸦雀无声。
弗吉刚刚的一番话,似乎将还沉浸在过去几日商队来访的欢乐中的镇民们给一巴掌抽懵了。
“不,不会是假的吧?”
一个瘦削的中年人自言自语地问着,然后又转头看看四周,期待在身边的人脸上看到些赞同的反应,
“这万圣节才刚过,这么快就过愚人节,不,不太好吧,呵,呵呵,啊?”
可是抱有这种天真幻想的,看来只有他一个。
没有人去探究“为什么”,就像是草原上的羊遇上了狼,这个问题是毫无意义的,议事的流程直接从“怎么办”开始进行。
“要不,要不我们逃吧?”
沉寂的人群里,不知是谁,轻轻地问了一句。而这点小小的火花,顿时点燃了人群心头恐慌的干柴。
“逃?逃到哪去?”
“往北啊,去哈德镇,去新波士顿,总好过在这里等死啊。”
“对,对,对,冬岭待不住的了,这么多荒匪,谁顶得住啊?”
“或许,或许可以跟他们谈谈,给点钱打发他们走?”
“谈?你来跟他们谈?去年兰迪堡的事你忘了吗?鬣狗先是收了赎城钱,然后当夜就破了墙。还记得那个叫肯尼迪的大个子吗?上回我跟老爹去哈德镇的时候见到,跟条狗似得套着个项圈在种地,一只眼睛还瞎了!”
“那,那要不留下来拼一把吧,可能有机会呢?”
“......”
站在高台上的弗吉一言不发,那张老脸甚至连一丝激动的涨红都没有。
“呸!就这么拖家带口地,你以为能那么轻易地从荒匪手里跑掉?一不小心被抓回来,莫不是又落下个做奴隶的下场?”
“奴隶......”
这个词似乎给混乱的讨论提供了新的思路,立马便有人大声喊了起来:
“我们可以让奴隶们替我们顶住,我们悄悄地从后山方向撤不就行了?”
“有道理啊!只要奴隶们能够顶个一天两天就行了,大不了回头多赏他们一些金盖就是。”
“嘶......说起奴隶,今天怎么没见着他们?”
“他们不会是一早知道风声就先跑了吧?”
“我就知道这帮贱......”
“闭上你的臭嘴!”
高台上的弗吉一声吼,打断了那人的牢骚谩骂,指着镇门方向,
“他们正在赶工加固围墙,来保护你的家园!”
这个“你”字如此重音,把刚才说话那人的头狠狠地给打了下去,也把刚才台下聒噪不休的人们再一次抽哑了。
忽然,沉默的人群中有人转身打算离开。
“斯莫林,你去哪?”
听到有人喊自己,瘦高个的斯莫林自然地回头应道:
“回家,把床底的老枪拿出来擦擦。”
“你......不打算走?”
“走?走哪去?”
斯莫林轻松地挥了挥手,挺直了腰杆,往人群外挤出去,
“这是我的家。我儿子喜欢这里,我就守在这里。”
“等上我。”
老伙计琼斯也勾着他的肩头,一齐朝外走去,
“我新开的两块地还没收尾呢,哪舍得离开?”
这两人一走,不少之前沉默不声的人们也开始跟随着转身。就像是将原本静止了的沙漏倒转过来,细砂开始朝着原本相反的方向逐渐滑落。
“怎么?你也不走了?”
“不了,还是这里住的舒服,舍不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