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一头,墨氏大楼董事长办公室。
比起Y国研究所的颓废和清闲,这里简直就像是一座战场,所有的人都在一级警备状态,邮箱一封又一封牵连不断地接受着邮件,各种各样的文件和合同像雪花一样飞来。
“墨总,这是今天下午要准备的两场会议提纲,需要讨论的内容,流程以及谈判对象的详细资料和爱好我全都写在上边儿了。除此以外您还需要去一趟A市羊奶基地。”沉云手里抱了一大堆文件,简直都快顶到自己的下巴了,“那边最近人员变动有些频繁,眼下又开掉了两个高管,军心不是太稳,您得去打打气。然后这是今天之内需要审批的四份合同,您看一下,没有问题的话我就发下去让分公司那边实行了。”
墨轩钧甩了甩没墨的钢笔,皱着眉头重新从抽屉里拿出墨水瓶灌了起来:“送去李家的礼物准备好了吗?”
“按照您的吩咐都已经挑好了。”沉云缩了下脖子,“不过现在的问题是大家都想活,没人敢去惹那个老爷子。”
总裁大人用纸巾精心拭去笔身沾染的墨水:“既然没人去,那你去吧。”
沉云一脸懵逼:“墨总,我还得留下来协助您处理工作呢。”
“没关系,我会让人跟着你,保证你在回来的时候不会被某辆突然冲出来的汽车撞飞。”墨轩钧盖上墨水瓶重新放回了抽屉里,作为一个富n代,他的品味极高,用的东西也向来追求极致,样样都是精品,唯独平日里总用来批写合同的这只钢笔,虽然也是个牌子,但价格却并不贵,看着也没什么特别的,可他却买了人家的总代理权,还一用就是这么多年。
而且钢笔这种东西的确不太适合现代办公,写着写着就要加墨水,刚开始的时候他技术不是很熟练,还弄脏了好几件昂贵的定制衬衫。
沉云曾经笑着问过他,这支笔究竟是什么人送的,能让他宝贝成这样。
面对这个问题,墨轩钧并没有正面回应,只是旋转着笔身,似笑非笑的说了一声:“抢的。”
“墨总,我跟了你这么多年,你就这么对我?”沉云简直泪眼婆娑,“我看你就是因为今天人家早上收拾办公桌的时候不小心摔了你的钢笔,所以蓄意报复我。”
“知道就好。”董事长大人坑人向来光明磊落,因为即便提前跟你说了,你也拿他没办法,“以后再摔我的笔,我就让你跟十一陪嫁到路易家族去。”
沉云咬咬牙,算是彻底豁出去了:“那到底是支什么笔啊,就算要死你也得让我死个明白吧?”
“夫人喜欢的一个牌子,就这样。”总裁大人不耐烦地挥了挥手,“还愣着干什么?送东西去。然后再拎一桶炸鸡给夫人送去医院,记得叮嘱十一蹲旁边看着不许吃,他胖死了。”
沉云简直听得正义感爆棚想骂人:“十一胖,夫人就瘦了?什么双标啊你。”
当然,这种口嗨他也就在心里想一想,真要说出口去,估计小命就没了。
“这支笔啊。”沉云走了以后,总裁大人手里攥着笔杆,渐渐陷入了回忆……
那是一个很晒很晒的午后,自己一路尾随语轻喂完猫,又跟着她进了百货商场,看着那个傻丫头把整整一整个暑假打工攒的钱全都掏了出来,订了一支这个牌子最新出的新品。
不是太好看,甚至还有点丑,这样的东西放在平时,自己肯定是看不上的,可偏巧这支笔是男款,偏巧下个星期就是顾立那个王八蛋的生日。
这样的寒酸的礼物混杂在无数的名牌里,肯定不会被重视,说不定还会被顾立随手丢给哪个下人正在念书的孩子。想想这是那个傻丫头辛苦挣了一个假期才攒够的钱,不知道为什么,墨轩钧总觉得心口堵堵的,又羡慕又怜悯。
于是他花钱买下了这个牌子在中国的总代理权,每年只进几只笔,放在办公室里,用坏了就换一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