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大山里走出来的小茉莉经过现代社会的教育,得到了很多哲理的反馈,在一点点的进步中,他明白旁人靠不住,最重要的还是要靠自己。
再说了,他可不愿日后风烛残年,而傅大总裁身边还有莺歌燕舞,那时候身无一技之长的伏姣能做什么?去拾破烂吗?
这样的结局小茉莉一点儿不允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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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铖没想到伏姣会是这样的反应,他有些意外,却又觉得这才是他的青年——柔软单薄,但也坚强温柔。
只不过在他狭隘的心思里,确实含着将人养到不能离开他身侧的想法,只有如此才能彻底杜绝伏姣离开的可能。
——他在用无限的宠爱来隐藏压抑在心底疯狂的掠夺欲与独占欲。
伏姣未曾看出来,却阴差阳错猜到了真相……
很多人认为太阳能够拯救疯子,但事实恰恰相反,在你进我退的过程中,当疯子被太阳吸引,他不会因此变得正义、肃穆,而是会将癫狂的因子藏匿在皮囊之下,用理智和包容掩盖,并收起自己的阴沉与敏感。
疯子会变成伊甸园中看着苹果树的毒蛇,去诱惑亚当、夏娃以达成自己的目的;他不会变好,不会因为爱的力量而蜕变,却会因爱而学会隐藏。
这是疯子的爱,也是傅铖的爱。
纵然他在伏姣的面前表现得再像一只家养的忠犬,可皮毛下的灵魂却是地狱中爬出来的嘉尔姆【注①】。
傅铖开口:“好。”
虽是不情不愿,但也是以退为进。
“明天,”他握紧了腿边的手,“明天就放你离开。”
——然后就不会再给你离开的机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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傅铖很守信,这一晚他搂着青年的腰睡着,手臂紧锢,像是缠绕一块举世罕见的珍宝。
第二天,两人共同用过早饭后,傅铖依言取下了伏姣足踝上的银色链子。
“这个脚环不取吗?”
银色镶着碎钻的足环绕着青年的踝骨之上,衬得伏姣冷白色的肌理愈发莹润,精致得像是一位小王子。
不,他本来就是傅铖掌心里的王子。
“它本来就是饰品。”傅铖的指腹还摩挲在银环之上,“是给你的。”
脚环是和戒指一起订做的,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傅铖几乎是毫不掩盖,“姣姣,带着它好吗?”
伏姣低头动了动脚腕,发现不影响什么,便点头答应。
半个小时后,换上卫衣、牛仔裤的青年充满了生机勃勃的力量,不染粉黛的脸竟是比女孩儿更加细腻。
他站在别墅门口,而傅铖在他身后一步的距离。
“姣姣,我会让司机送你回去。”傅铖依然穿着西装,似乎时时刻刻都保持着这一份正式,“我就不去了。”
在这一次的别离中,他选择了目送。
对于傅铖突然把握的距离,伏姣有些不习惯,但这样的情绪微乎其微,很快就被他抛到了脑后,“好,谢谢你……傅先、傅铖。”
伏姣改口了。
“没事。”傅铖彬彬有礼,任谁也觉得他进退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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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晨光熹微之中,身着西装的男人静立在别墅之前,看着青年上车、摇窗、挥手道别,他也配合地招手,目送着深色的私家车消失在郊区的路段尽头。
微风轻拂,吹动了男人额间的碎发,露出了他令人心惊的眸光——炽热暴烈,像是熊熊大火燃烧不尽。
而在他的掌心里,汗津津捏着一对对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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坐在车上的伏姣偏头看向窗外。
车已经开出了数百米,早就看不到男人伫立的身影,可不知道为何,他总是觉得对方带着温度的目光如影随形,似乎穿越了时间与距离聚焦在他一人的身上。
【姣姣,好奇怪哦。】系统单纯却不傻,此刻它静下心一想,总觉得反派身上有些违和。
【嗯,是有点……】伏姣颔首,却说不上问题在哪里。
傅铖的种种表现与一开始的恶劣大相径庭,试问哪个人能在短短几个月改变至此?不过是另一种伪装罢了。
于傅铖而言,只要能重新留在他的姣姣身旁,哪怕扮相一只愚蠢的泰迪也不是不可以。
——蠢和傻可以伪装,爱和欲却无法隐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