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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百三十二 文思

女儿找个男朋友也就算了,你找个老美也好啊?还找个韩国人。

文清以前之所以会把女儿送去美利坚,一方面是女儿足够优秀,二一个多少也存了让女儿以后能够留在美利坚的心思。

毕竟虽然这时候华夏的经济发展正处于大步迈进的时候,但是单纯从目前来说,美利坚对于文清这一代人的吸引力是无比巨大的。

但是现在,女儿竟然找了一个韩国男朋友,这要是以后毕业两人真在一块了,那岂不是自己家女儿还要去韩国?

这样的情况让文清完全不能接受。他只有这一个女儿,自己这些年拼命打拼还不就是为了这个女儿吗?

可现在,女儿竟然被一个韩国小子给勾跑了。怎么能不让文清郁闷。

是以,文清虽然乐呵呵的给自己女儿介绍了陈飞扬和阿成。但就是不愿意搭理一边显得无比尴尬的金敏浩。

陈飞扬笑眯眯的和文思打了招呼,却没有多说什么。这是人家的家事,他可不想掺和。

“嗨!你就是我老爸经常提起的那位年轻的老板?果然很年轻,听说你还是一位非常出名的歌手?”

文思的性子应该是比较外向的,这点从她和陈飞扬打招呼的热情程度就能看得出来。

陈飞扬没有说话,笑着点了点头。

这姑娘的性子其实不错,就是有些大条。因为她似乎没有发现旁边自己的男朋友几乎都快要哭了。

估计这两人在一起,主动的一方应该这是文思这丫头。至少从目前两人所展现出来的样子来看,确实是这样。

“那可真棒,希望有机会能够听到你的歌声。我想那一定会是非常美妙的享受。”

典型的西方交际口语,看来文思在美利坚这个西方国家确实融入的不错。不愧是哈佛大学这顶王冠王的宝珠学院中的高材生。

所谓王冠上的宝珠,其实就是指哈佛大学的商学院。哈佛大学被称为美利坚大学中的一顶王冠,而商学院就绝对是这顶王冠上最闪亮的那颗宝珠。

即便是陈飞扬这个连哈佛大学位于波士顿都不知道的人,都知道哈佛商学院所代表的意义。

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厉害!

咳咳!好像这是两个字。不过这不重要,重要的是这代表无论是哈佛商学院,还是在此就读的文思,都是很厉害的就对了!

“爹地!差点忘了,这就是我男朋友,金敏浩!敏浩,这是我爹地。”

一边的陈飞扬差点没忍住笑起来,他是真不懂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甚至能够拿到奖学金的文思,为什么在这方面表现的如此差劲。

不过也有可能是太久没和自己爹地见面了,所以就选择性的遗忘了男朋友吗?

嗯!应该是这样的,绝对不应该是文思的神经很大条。

毕竟能考上哈佛商学院的人情商不可能这么低!

咳咳!或许。应该。是这样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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