铲屎官这次去的,是英国的一家出版社在中国的办事处,在投递简历的时候,铲屎官还根据他们的要求投了中英双语的呢。
之前简历投出去,过去了大半个月还没有回音,铲屎官都快要把它给遗忘了,结果昨天居然打电话来了。这不由得让铲屎官又兴奋又忐忑。
一提起外企,我就会联想到电视里那种几十层的摩登大厦里面,有着落地窗和咖啡机的宽敞办公室,到处都是穿着小裙子和踩着高跟鞋的姑娘。
不过,外企里的出版社,本喵却不知道是个什么样子的,如果真的是电视剧里演的那样,我真有些想象不到铲屎官在那儿工作的场景呢。因为她连一双可以穿高跟鞋都没有,之前本来还有一双坡跟的凉鞋,大概就六厘米吧,居然还把脚崴了,只能默默地压箱底了。
昨天刚决定好穿长毛衣和连裤袜,但是鞋子却不知道穿什么。上一次出门,还是穿着单鞋,可是今天太冷啦,如果真要穿那双薄薄的小皮鞋,那她的咳嗽估计又会加重了吧。
“书到用时方恨少,鞋到出门方恨无……”铲屎官突然灵感迸发,吟了两句不押韵的诗。
最终,她决定穿那双笨笨重重的雪地靴,虽然不好看,起码暖和呀。
午饭是辛辣面,铲屎官懒得烧水煮,直接就冷白开水倒进去,然后微波炉转三分钟。恩,这的确很“铲屎官”。吃饱喝足,她就出门了。而我呢,则在房间里等待她胜利归来。
为啥我这今天这么乖呢,因为铲屎官早上给了我一点儿“好处”,让我可以七点不到就可以跑到厨房蹲守虫子。
因为醒得早,感觉特别无聊,但是看到铲屎官睡得这么香,本来不想打扰她清梦的,就象征地喵喵了两声,结果她居然就醒了。估计是因为心不错,既没有吼我,也没有给我戴脖,而是直接帮我开门让我从卧室出去玩儿了。
所以我就投桃报李啦,在她起之后,不管是找鞋子还是吃午饭,我都没有去打扰她,而是一直乖巧地趴在暖气上,不给她添麻烦。直到她出了门,我才该吃饭吃饭,该上厕所上厕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