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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麦堆之上

十万斤的小麦,按照当时的市价,他每斤可以赚得壹角伍分的差头,十万斤就可以赚得一万五。而这只是他前五天收得的,等把麦厂腾过来地方,指不定又会收多少。当天夜里,借着明媚的月光,在所有人都进入梦想后,他独自一人披着件长褂,站在露水渐重的麦堆前。就如多年以前守财第一次拥有了自家的土地后,夜晚用电灯照着谷仓里满满的属于自己的麦堆那样,身体会因为极度兴奋而颤抖。小麦这种祖祖辈辈,在源远流长的历史长河里一直跟随着人类成长,更准确的说,应该是人类跟随着小麦的进步而繁衍不息,它们已经深埋在人类灵魂深处,血脉骨髓里。受到这种类似前生今世的乡愁般的眷恋,永新竟然踩着如沙粒般不断下滑的小麦十分沉着地爬到了如山的麦堆顶端。他一屁股坐在“山顶”上,双眼渐渐模糊了。

整个麦季这片一百平方的圆形麦厂一共堆放过五十万斤的小麦,其间遇到过几次大雨,那些没有来得及盖上以及散落在围栏外面的小麦在雨水的浸泡下发出白色的根须,长出绿色的幼苗。但这些只是庞大的工程中及其微小的一部分,永新赚得盆满钵满。麦季过后,他准备将麦厂进行扩建,并在地面用石灰和沙子搅拌后铺上厚厚的水泥,原先露天的场地上搭上铁皮棚,这样就不怕天灾的侵袭了。而且,他下一步打算,在秋收时大量收购玉米粒。

凤琴在麦季过后坐上追寻丈夫的火车,恒悦跟着嬉春吃饭,夜晚时回到村里和父亲一起居住。为了生意忙得不可开交的嬉春逐渐忘记了对于孩子们的管教,任他们在学校里自由发展。

恒悦似乎遗传了那个他没有见过的亲身父亲身上的流氓本性,每天都在想着招惹学校里的小女孩子,甚至有时还会在班级里肆无忌惮地袒露自己的下体,引得班级里的女孩子们害羞地跑出教室。恼羞成怒的老师们对这个孩子也没有办法,当着永专的面抱怨:“你们村怎么净出这一号人物?”

永专也是很难堪,只能低着头和他们一起蒙羞:“这个,我也控制不了……能有啥办法?”

是啊,一个每天只知道打架的傻强已经让老师们头疼,如今这个更加夸张的恒悦依靠着自己的少不更事在传统道德上胡作非为,简直是在挑战着老师们的底线。对于这些,嬉春似乎已经习惯了这个侄子,只期望他能走得远远的。这样的冷漠,又因为每天吃嬉春做的饭,恒悦这辈子最害怕的就是这个嘴巴厉害的婶子了。

恒垚在小学时还算乖巧,毕竟那个时候嬉春有得是时间看着他。自从上了初中,两个星期回家一次的住校生活给了他很大的自由。一直有些营养不良而有轻微佝偻病的他在经受过多次的欺凌后,再也承受不了屈辱。红霞的两个儿子梓翔,贺翔初中时因为一次群殴事件而被校方开除,休学后一直帮助母亲在这所初中以及镇上卖馒头。当他们听说自家的表弟在眼皮子底下受了欺负,当然是不答应的。在一次卖过馒头后晚上,他俩带上街上有头有脸的五十多个混混冲进正在上晚自习的学校,找到恒垚,并让恒垚一一指认曾经欺负过他的人。自然这些被点到名字的人都免不了一顿毒打,即使是老师经过这些社会上的人参与的斗殴时也只能装作视而不见地走开。

恒垚上初中的那两年,每所学校都存在着大大小小的校园欺凌事件,如果你不站起来,就会被踩在脚下。恒垚在那次大庭广众下的复仇事件后,没有人敢再欺负这个身材文弱的男孩。恒垚在学校拉帮结派,参与了不下于一百场的群架,整个镇上都对他闻风丧胆。

三女儿在十岁的时候便表现出了惊人的早熟气质,还没月经的她胸部发达,巧妙地避开众人的视线在无人知晓的角落里学着母亲的样子往短裤里塞上卫生棉。她的诡异的性格引得嬉春的无限反感,甚至讨厌这个小女儿。彤彤在这样无爱的家庭里常常与孤独为伴,独自啃食着寂寞的时间。

金钱正在取代着种地带来的快乐,孩子们只能在自己的道路上独自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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