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他才发现,这个出口距离作业点已是数百里之遥,已经是国内边疆地界了。幸亏当地一个山民路过,把他救回了家,给他的断腿上了草药,让他在家休养了几天,他才基本恢复了元气。
这山民一家也很穷,是土生土长的少数民族,他不愿意再拖累人家了,便千恩万谢地辞别了这家人,拄着一根木头当腿足,拖着虚弱的身子翻山越岭地步行出山。
这少数民族地方的山可真大啊,他足足走了好些天才走出了大山。白天赶路,晚上借宿人家屋檐下,渴了就喝山泉水,饿了就向山民乞讨……终于走到了正规的公路上。
他又一路问着S川的方向,能遇上好心的司机就央求着栽他一截路,没遇到好心司机,就自己步行……就这样山一程水一程,终于回到了家。
“国红,我这只脚没有了,以后都不能做重活了,你会嫌弃我吗?”张小兵问。
向国红这人虽然和她妈一样自私,但对爱情还是忠贞的。
这个年代的女人都很忠贞,心里的道德准绳就是: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当然,这个年代的男人也基本都是对家庭对婚姻忠贞的,只要俩口子都还活着,任何一方抛弃另一方都会被社会所不容的。
就算当初张小兵的爸和王淑珍结婚也是在张小兵的妈自杀后才敢的,不过也还落得过被人唾骂的下场,最后连队上的会计都没干下去了。
要知道这个年代的会计也是个很不错的职务呢,至少可以跟着队上的干部吃香的喝辣的。
所以——
“不会的。”向国红摇了摇头,说:“不怕,我们有钱,我会给你治疗的,听说大医院里可以安假肢,安上假肢后你和正常人一样走路。”
她和张小兵毕竟从小就青梅竹马起来的,感情又不比一般的夫妻。
“安假肢要很多的钱,你哪来的钱?”张小兵不安地问。
他是在外面九死一生活过来的人了,知道这年月钱是不好挣的,她一个妇道人家在家里带着娃娃,哪里来的钱?
莫非……
他想歪了。
“大家都以为你死了,金矿老板给你的赔偿金三千。”向国红说。
“……”张小兵这才长长地松了口气。
不过,随即他又长长地叹了口气——虽说三千块钱是笔巨款了,可这是他的一条腿换来的啊!将来他残疾了,什么重活都不能干,这三千块钱又能维持一家人一辈子的生活吗?
他这心里的苦哇!
“小兵,我去烧水给你洗脸洗脚……”看到张小兵脸上现出了悲戚之色,向国红忙说。
腿虽然没了,但人回来了就好啊,向国红心里还是蛮喜悦的。
不过,这人是回来了,这笔赔偿金会不会就要被人要求还回去呢?
意识到这点,向国红猛地愣住了,“小兵,你人回来了这三千块钱会不会被上头的人来要回去呢?”
“敢!”张小兵咬了咬牙说:“这是老子一条腿换来的,谁敢来要老子就跟谁拼命!”
这用血肉之躯换来的钱容易吗?
这时候的张小兵,这笔钱就是他赖以生存的命!
第二天,向国红就搀扶着张小兵去公社派出所恢复他的公民身份,没有人问过他那笔赔偿金的事,因为看着他这副失去一条腿的可怜样子,大家除了同情也没什么话可说了。
于是,张小兵死而复活的消息就传遍了整个马脚井公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