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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拿菜刀的刺客

“我们不怕恶心。”白露虽然害怕,却也不想丢下赵枢一个人在这里。

“嗯,那好,徐高,去把他们五个叫过来。”赵枢扭头向隔壁桌的侍卫吩咐,然后继续看向楼下。

外面几个刺客看来也是杀人越货的老手,看到朱勔出门并不着急行动,而是在路口分散开,看来是准备一击得手四散逃命。

朱勔带着几个随从大摇大摆地走到三丈外,现在已经是晚上八点多,只有月光和灯火照明,那些刺客借着墙角的阴影戴上面罩,从怀中掏出兵器藏在袖中或是身后。

“十五,十六,一共十六个,比我预计的还要多。”

“菜刀?”竹樱也发现了他们的武器。

……

“长兵器很难带进城,菜刀八成是偷的,这要是能成功,我就一路拿大顶去东南给他们庆功。”赵枢觉得自己白等半天好戏了,菜刀这东西只能吓唬人,根本没有战斗力?

“不只是菜刀,郡王,有几个手里拿着大锥子。”

“那还不如菜刀呢……”

菜刀好歹能扔出去当飞刀用,锥子能干什么?

很快赵枢就发现,锥子确实比菜刀好用。

朱勔一行人逐步走近,刺客们还没动手,直到朱勔走到路口中央……

西南角的刺客率先发难,由于朱勔被几个仆人围在中间,不好直接对他动手,刺客选择的是西南角的一个仆人,手起刀落砍在背上,刀痕深可见骨,拔刀时血涌如柱,仆人连惨叫的力气都没有便扑倒在地上。

“杀人啦!”

路口附近百姓看有人当街行凶,顿时乱作一团,纷纷四散逃去——然后到五丈之外站定看戏,甚至原本在远处看舞龙舞狮的百姓也赶过来看热闹。

“这群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刁民……”赵枢无奈叹道。

如果看热闹的百姓听到赵枢的评价,肯定会笑话这个没见识郡王大惊小怪——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有江湖的地方就有帮派,有帮派的地方就有斗殴,京城黑社会火拼也不是一两次了,大家都是见过世面的人,这种双方加在一起才二十几个人的群殴只能算小场面,更有甚者连双方谁是谁都不知道,竟然已经开始叫好。

“打啊!”

“上啊!”

“我赌拿菜刀的赢!”

……

朱勔的仆人也都是江湖老手,见有人发难,迅速缩小与朱勔之间的距离,八个人将朱勔围在中间,抽出木棍装到刀头上组成朴刀——朴刀是民间唯一合法的长兵器,不管是江湖游侠响马土匪,还是有钱人家的护院都用它,实乃出门防身杀人越货之必备神器。

说是长兵器,其实总长不过三尺,刃长一尺六,柄长一尺四。这兵器妙就妙在它能克制短刀短剑,但遇上军队的长枪毫无还手之力,甚至在长剑面前也没有优势,所以除了仁宗时岭南治安混乱禁止制造买卖朴刀之外,在各地都是合法兵器。

“哦豁,没戏看了。”赵枢有些失望,“十几把菜刀木棍在八柄朴刀面前,根本白给。”

果然,除了第一个刺客靠偷袭砍倒一人外,其余刺客被朱勔的仆人组成的圆阵挡在三尺开外,在小圆阵外面套了个大圆圈,却无法近身,有几个刺客索性把菜刀和棍棒隔空扔过去,大部分都被挥刀击落,除了划伤一个仆人的脑门之外再无收获。

而朱勔的仆人首要任务是保护朱勔,虽然占优势也不主动出击,只是把朱勔紧紧围在中央不漏破绽,缓缓往南退。

“完戏了,只要一两分钟,巡逻的禁军就能赶过来,他们只能逃命。”赵枢喝了口茶,感觉没有尽兴。

“未必。”竹樱指向路口西北方的一个元宵摊子。

“原来还有第十七个人。”

元宵摊子旁支了两个麻布棚子给客人挡风,每个棚子由四根立柱两根横梁,共六根五尺长的竹竿搭成,再加上搭桌子的几根,一共有十七根竹竿。

摊子老板便是潜伏在路口的第十七人,众人发难到现在不过十秒,他已经和两个同伴配合拆掉了棚子,取出其中的十七根竹竿,然后在每根竹竿一头插上刚才白露所发现的“锥子”。

刺客手里立时便多了十七根五尺铁头短矛。

“他们竟然计划如此周密。”白露惊讶道。

“哦豁,又有戏看了。”

刚刚被赵枢嫌弃的锥子顷刻间单车变摩托,从无用之物变成杀人良器。

攻守形势瞬间逆转,朱勔家仆手里的三尺朴刀在刺客五尺短矛面前处于绝对劣势,四面十七支短矛刺过来,有几个家仆想用朴刀打偏矛头,然而因为站位太紧密,即便打偏也被刺中其他部位。还有几个想砍断竹竿,但突刺动作远远快于劈砍,结果就是第一轮交手,唯一的成果是有两个仆人用性命换走了三根竹竿,另外六个人都受了不同程度的伤。

“呵呵,这才像话,”赵枢终于找到了看戏的感觉,“徐高,带四个人下去帮忙。”

“帮他干什么?”在竹樱印象中赵枢和朱勔并没有什么交情,而且她也很痛恨朱勔在东南的搜刮。

“他死不了,咱们不插手就便宜禁军了,不如趁机赚了这个人情,不然也是便宜禁军。”赵枢清楚地记着历史上的朱勔是靖康元年才被他大哥赵桓处死,所以这次刺杀肯定是失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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