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
几名佣兵听了这话,也跟着震惊起来。
“用手飞射出的枯树枝,能够将一名训练有素的佣兵射杀,这得有多大的手劲?”
“前面尸体应该是吉姆了,我们过去看看。”
几名佣兵又看向不远处另外一具尸体,尸体身上背着枪,应该就是死去的巡逻兵吉姆了。
于是三名佣兵朝着那跑过去,詹姆斯刚开始还没怎么在意,可就在三人跑到尸体近前时,他脸色突然一变,大喝道:“ 回来,他不是吉姆!”
因为他想到一个问题,入侵者杀掉吉姆后应该把枪拿走的,怎么可能还留在吉姆的尸体上?
然而他已经说完了,就见地上吉姆的尸体猛然间飞跃而来,身上的大衣直接扑在了两名佣兵的头上。
在这一瞬间,此人在空中出手,一把掐住另外一名佣兵的脖子,用力一拧,咔嚓一声,那佣兵当场身亡。
另外两名佣兵此时才刚刚将头上的大衣给掀开,而唐欢此时已经到了他们两人身前,同样双手一左一右掐住两人的脖子,用力捏断,咔嚓,干净利落。
三名佣兵只用了不到五秒钟的时间,就为唐欢斩杀。
不远处的詹姆斯见到这一幕,又是惊恐又是气愤,拔出匕首就朝着唐欢砍去。
虽然他们对警察不屑一顾,但这里毕竟是华夏的国土,能不动枪就不动枪。
如果这一开枪,他们的身份位置就全都暴露了,接下来会把他们这些年所部署的东西全部打乱,这不是他们想要看到的。
而且詹姆斯对自己的实力也有着绝对的自信,就算对方是华夏警察的精英,也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面对朝自己扑来的詹姆斯,唐欢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没有丝毫的慌乱,也没有想着该如何的反击和躲避,而是就那么站在那,双手放入怀中。
飞扑而来的詹姆斯脸色无比凝重,心里闪过无数个念头,这小子想干什么?
拿枪?
而当唐欢的手从怀里掏出来时,詹姆斯差点一个踉跄卡在地上,唐欢竟然从怀里拿出一包烟,然后抽出一根叼在嘴上,再拿出打火机点燃。
整个动作非常的缓慢,丝毫不像是一个正在被人追砍的状态,而像是在悠闲地抽着烟,看着电视剧一样。
“你小子找死,竟敢瞧不起我!”
詹姆斯勃然大怒,唐欢的这种表现分明就是对他的蔑视。
詹姆斯手中的短刃在黑暗中划出银色的光芒,直刺向唐欢的脖子。
唐欢深深吸了口烟,然后烟圈朝着詹姆斯吐去,这才伸出手,在黑暗中精准无比地抓住詹姆斯的手腕。
詹姆斯脸色一变,他发现唐欢的力量无比之大,此时他的手腕就像是被一只巨大的钳子给夹住了一般,根本挣脱不开。
“小子,今天我要弄死你!”
詹姆斯怒吼一声,手腕动不了,而是直接抬腿,用膝盖狠狠地顶向唐欢的小腹。
“不得不说你的理想志愿很伟大,可是往往现实是非常残酷的。”
唐欢口中叼着烟,脸以四十五度的斜角仰望着夜空中的月亮,像是一名人生的导师,对詹姆斯谆谆教导,詹姆斯已经气得不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