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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二)要走就开心的走,要送就大方的送

若非志同道合,一定求同不存异!

若离开的那个人是段晓飞,我一定不让他走。

可周明就是周明,跟段晓飞没关,这是两个人。那时候的周明总是因为各种原因跟我吵架,两个人的经营理念不同,他说我太飘,我说他不敢冒险,相比于他的稳扎稳打来说,我更喜欢那种置之死地的方式,倒不是我坚信自己能后生,只是觉得要是这样都不行的话,那应该是没什么能行的了。

所有每次置之死地我都是有惊无险,所以那些看起来风险极大的选择里,我都做好了最坏的打算。

可是很多事情啊,只要你不说,别人就永远明白不了。当然还有很多事情,就算是你说了别人也不一定能明白。就像是那时候的周明和我,他一窍不懂,我半懂不懂,两个人一路摸着石头过河。每次我把步子跨的很大的时候,他都在后面牢牢的拽着我衣服,生怕我掉下去,也生怕大家跟我一起掉下去。

刚开始的吵架不过是思想的碰撞,那些好的想法就在这些碰撞当中闪现出来,随即被我们规划到了笔记本上。后来的吵架就真的成了吵架,再没有任何意义。单纯的争吵而已,单纯的发泄情绪而已,没什么新的想法,没什么新的火花,就只是吵架。

谁都会烦的吧?

不只是我,周明也应该厌倦了这种方式,所以那天下午,他拉着我一块坐在安全通道的楼梯上,心平气和的跟我聊着天,脚下的烟屁股扔了一地,看的出来他应该考虑了好长时间,犹豫了好长时间。所以才下定决心要说出来的吧?

我没好意思拒绝,光是看形式就能看出来的,应该不是找我商量,只是通知我一声。书上说你叫不醒一个装睡的人,也感动不了不爱你的人。是吧?书上没说的,你也不能留住那个要走的人。

要走的人终究留不住,留了也不过是勉强而已,大家心里都不会很舒服。

去意已决的周明也是一样的吧?

所以我没怎么挽留,只说了一句想走就走吧,毕竟这也不是啥好地方,不是贬低自己,也不是自嘲,真的不是啥好地方,没能有太大成就,用周明的话说他在这里就是浪费人才。

嗯,就是浪费人才,仅此而已。

意图很明显的一句话,也是因为听到了这个所以才没有挽留的。

那天我跟周明在楼梯口的台阶上坐了一整个下午,他抽了一整个下午的烟,表达的意思我有点不耐烦。其实就是要走而已,说一遍就可以的,反复说了一整个下午,伴随着的还有各种解释。

真的没那个必要的,兄弟。

人大都这样吧?在危难之际离去的那些人,大都心怀愧疚,所以很多人如同周明一样在临别之前不断地解释着什么,说给别人听,也说给自己听,不过是求个安慰而已,不过是想要走的更心安理得而已。

真的不需要解释什么的,如你想的那样,大家好聚好散,况且你又不是离开,只是以另外一种方式存在,没有理由不同意的。

嗯,周明说过的,若是出去的话,他还能挣点钱回来补贴,这里其实真的是“不需要”

他了,与其在这里死耗下去,还不如出去挣点钱,最起码够发人家的工资。我就在这边看着就行,反正有什么事都能及时联系,反正有什么情况都能及时赶回来。

他说的不无道理,考虑的也很周到。不管是为自己还是为公司,这番话都说的恰到好处,所以我没跟他据理力争,只是问了下他的车票和行程……

要走就开心的走,要送就大方的送,没什么大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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