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
关灯 护眼
笔趣阁 > 戏明 > 第13章 第13章

第13章 第13章

这歌儿,他会唱!

是非成败转头空!

青山依旧在!

几度夕阳红!

大佬竟在我身边!

我生在年头,君生在年尾,缘分啊!

这可必须得多往来往来才行,以后有个才子同年兼同窗,还怕没有作业抄吗!

这个朋友,他王小文交定了!

同年这东西,实属攀关系利器。

咱同一年出生,喊你一声“同年”不过分吧?

咱同一年中举,喊你一声“同年”不过分吧?

咱同一年金榜题名,喊你一声“同年”不过分吧?

有了这重关系,我们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了,以后咱一起在官场上纵横捭阖,遇着什么事你可得伸把手啊!

古代人的友谊,就是这么朴实无华。

文哥儿有些兴奋,连比带划地向王华两人说出自己的新疑问:咱只有毛笔吗?咱没有别的笔吗?

众所周知,人和人之间的交流其实有很大一部分可以依赖于肢体语言,哪怕文哥儿根本没法把话说清楚,王华还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王华道:“那巧了,你杨叔父家中书画不少,自己也精擅书画之道,你可以向他请教请教。”

杨廷和也不拒绝,娓娓给文哥儿解释了一番,大体上咱用的都是毛笔,基本上给支笔可以写(画)出无数花样来。

可要是作画的话,炭笔和土笔也是常用的。

炭笔就是木炭、石炭、石墨这些黑漆漆的玩意磨尖了用。

土笔和炭笔一样可以拿来给画稿起草,只不过它是用精心淘澄出来的白泥做笔尖,纸白笔也白,拿来打草稿看不太出痕迹,可以反复修改。

古时绘画有“九朽一罢”的说法,意思就是反复修改底稿,修到自己满意了就可以提笔正式作画,也就是所谓的“一罢”。

“一罢”之前的“九朽”,用的就是土笔或者炭笔了。

文哥儿听得津津有味,看来自古以来画画人的工具都很多,连一支毛笔走天下的古代都能玩出这么多花样来。

只可惜这两种笔怕也用不上他的王小文牌橡皮擦!

算了,留着当纪念也不错。

也不知那猫猫还会不会来。

文哥儿有些遗憾自己没能摸一把昨晚那只凭空出现在“苟日新”盆里的猫儿。

不过他瞅了眼自己的小短手,很清楚赵氏肯定不放心他养猫,只能暂且放弃寻找那只消失的猫猫。

文哥儿谢过杨廷和的答疑解惑,见外头阳光晴好,又和金生一块到外面玩儿去了。

晒晒太阳好长高!

杨廷和与王华目送那丁点大的娃娃迈出书房门,随口打趣了几句,很快便把话题转到了别处。

杨廷和归家后想到自家刚出生不久的儿子,也过去瞧了瞧,与妻子黄氏说起今儿见到的小子。

只是打了个照面,杨廷和也没看出太多特别之处来,就是觉得王华家那儿子瞧着怪机灵的,一双眼睛黑而有光,说起话来眉飞色舞,叫人不由自主就想陪他玩上一会。

好奇心也重,这么小就会跑去问王华问题了,问的还是世上到底有哪些笔这种雅事。

黄氏笑道:“那以后让慎哥儿多与他亲近亲近,我听人说谢学士家的三郎就爱去寻他玩,两小子隔了三四岁,竟也挺合得来。”

大家都住在长安街上,平日里各家的迎来送往都是明摆着的,谁家和谁家走得近,女眷们心里门儿清。

杨廷和道:“我也是这个想法。”

古时孟母就知道择邻而居,过了一千多年他们这些官宦人家自然对子女的教育更加上心,打小便注重给儿女筛选玩伴,有意识地让儿女远着那些不着调的混小子。

文哥儿可不知晓杨廷和夫妻俩把他排除出“混小子”之列,他仍是每天吃吃喝喝等着过年,偶尔才惦念一下他不知所踪的猫猫。

又过了两日,家中一切安排停妥,王华请的医士便正式上门来看诊。

文哥儿对所有客人都很好奇,听到有医士登门,登时来了兴致,想知道来的是不是李时珍。

虽然可能性很渺茫,可是万一,万一呢!

那可是活的《本草纲目》!

就文哥儿那贫瘠的记忆力,根本不记得李时珍是哪个时期的人。主要是他就知道这么个明朝神医,其他的他就真的不认识了。

听他娘说,这个医士也是很有名的祁门名医,他爹去请还排了两三天队,这才把人请到他们家。

文哥儿只听说过祁门出红茶,不晓得祁门有啥名医。

他竖起耳朵仔细一听,才知道这名医叫汪轮。

此汪轮非彼汪伦,是车轮的轮。

这名字文哥儿就完全没听过了,不过还怪好记的,他一听就记住了这位汪医士。

汪医士到了以后,文哥儿发现他还买一送一,带着自己孙子出来实习。

他这孙子叫汪机,瞧着很年轻,才二十几岁,出去单独行医怕还不能让人信服,所以索性跟着他爹或者他祖父出诊开拓开拓眼界。

虽然没有李时珍,不过近距离接触明朝老中医也让文哥儿颇为兴奋。

他一马当先地伸出自己的手,兴冲冲地叫汪医士先给他把把脉,叫他亲自见证见证号脉这一中医神技。

本来不太乐意看医生的王老爷子:“…………”

汪医士:“…………”

一开始没说还有儿科的事啊!

最新小说: 末世囤货10万亿,家人围坐吃火 诸天:一切从拜师九叔开始! 拜师华山,但是剑宗! 美剧大恶人从无耻之徒开始 娘娘病娇又茶媚,一路宫斗夺后位 闪婚财阀大佬:大叔宠坏小娇妻 从漫威开始无限变强 八零漂亮后妈,嫁个厂长养崽崽 小可怜被偷人生,顶级豪门来团宠 同时穿越:金手指竟是我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