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总和马在一起。如果让他选择,我想他会选择做一匹马。”诺伊回头笑了笑,“或者做个酒瓶。”
骊珠想起瑟尔,他冲和气的蓝眼睛笑了笑。
“他说马车的时候你没觉得奇怪吧。他喝醉了。我们头一天在断层附近遇到过女士的马车,可她昨天换了坐骑。老陆把两次记忆混在了一起。”诺伊边干活边摇头。
骊珠说:“我相信他见到了。我以为是我错过了。”
“你怎么会错过,你睡得最晚。”诺伊踢开几块腐败的树皮,“后来的事我也知道。霍布斯受伤了,很奇怪。”
“什么?”
“哦,没什么。昨天我到的时候镇卫们正在操练方阵,一甲士兵,显然霍布斯认为有必要为一次即将到来的战斗做好准备。施密特说:‘是鼠夹岭的人和佣兵,他们去玉门投靠冰锥斯皮克,不像,在佣兵嘴里,鼠夹岭人都和老鼠差不多——他们去苦寒之地游山玩水?不,他们在酝酿一场战斗,和我们一样。’”
骊珠不明白,没开口。
诺伊接着说:“镇卫连夜把霍布斯送走了,如果真是那条狗弄伤了他,他得尽快赶回五月堡医治。”
“是夜霊创伤?”
“是这个意思。不过,他不像,我见过夜霊创伤。这里的状况比我想象中要复杂……也要冷得多。你们两个怎么会到伐木场去?该到断层以下去避避风头。”
“我们去帮工,学剑。那里有个游侠,不过已经很老了。”
“哦,正常状况下这是个不错的选择。我在你这个年纪,跟着灰松堡的般阳爵士()。在河曲,他是行者之外的强者。”
“您真幸运,瑟尔说‘骑士’或者‘爵士’越来越少了。”
“是真正的骑士越来越少,爵士却越来越多。骑士们很难得到封爵,规矩已经变了,领主会把爵位封赐给俯首帖耳的从人。没什么,虚衔只是祖上的余荫而已。”说着诺伊又笑了,“我想般阳的这个‘爵士’是他自己封的,要做统领,没个名头可不行。他本来是只驼鹰,惯走茶马道的,大家都知道。”
“您是爵士的侍从还是徒弟?”
“侍从、徒弟?你没听过骑士的故事吗?小兄弟,跟随骑士的佩剑者也会被称为骑士,但没有命名。我给自己拟的名号是‘松涛骑士’或者‘荡寇者’,是不是有点儿孩子气?”
“哦。”骊珠看到诺伊正关注地看着,连忙摆手说:“名字不错,你最了解自己。”
“哈,如果有更好的建议,一定告诉我。”
诺伊一刀把树干劈开。
看着他宽阔的背,骊珠想着自己有朝一日也能成为一名骑士,冲锋陷阵。他没去想谁会是他的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