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人在林子里转了数圈,确实如一筒所说,鬼影子都没见到一个。
一筒是个胖子,这么一折腾,坐在沙发喘了半天气。
气喘匀了之后,又展现了他话唠的本色。
“有钱人真的是脑壳有包,有钱没地儿花,买了这么个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别墅住,就算不死人也瘆人得慌。”
“一筒,自打我认识你以来,还没见到你如此敬业过,大晚上的跑到凶案现场来干嘛?”
“易队,你也太小看人了,我是人民警察,敬业是本分,这点觉悟还是有的,只怪你平时都将注意力用在那位洛律师身上了。哪里有注意到我加班加点的时候。”
易天站在窗前,看着外面的世界。
“你小子,能不能说人话。”
“嘿嘿,易队,你得请我宵夜,至少撸个串啥的。”
“你都胖成这样了,还吃。是发誓要将自己吃成一个球吗?”
“唉,吃货的世界里头没有胖不胖的说法,只有好吃与不好吃的说法。易队,你真得请我吃好吃的,我立了一大功。”
“靠,一筒,不是我说你,一通电话就能了结的事情,居然大半夜穿过大半个城,来找我请你吃宵夜。而且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
“万法医告诉我的,我回局里的时候,人都走光了,只有万法医还在。易队,真的,我觉得万法医对你是真心的,你何故舍近求远,非得一门心思往那位律师身上靠,你,你真的是……”
易天拉开门,回头对一筒道。
“还不走,不想吃宵夜啦?”
一筒立马将自己肥胖的身躯从沙发上挪了起来,又非常之灵活地在那扇门合上之即将自己的身躯给挤了出来。
还真是一个灵活的胖子。
B市海边的夜市摊,一筒面前各种串摆了一大堆,桌子上五六七八瓶啤酒都启了瓶盖。
按他的说法,撸串的时候不喝啤酒,就是对串串的不尊重,也是对啤酒的不尊重。
这胖子,串串都堵不住他的嘴,他说这串串与啤酒不配成对简直是天理不容。
易天要开车,作为一个人民警察,他不能以身试法。
酒自然不能喝,至于串串嘛,他觉得还不如晚上洛亚煮的饺子好吃。
一筒,易天深度怀疑这娃查案那么卖力,单纯只是为了吃。
啤酒都喝了有好几瓶了,这娃还不切入正题。
易天:“一筒,你再不说重点,我就走了,你自己买单。”
“易队,你不晓得,昨天晚上出现场,白天又跑了一天,我这是吃没吃好,觉也没睡好,你总得体谅一下我。”
“好吧,不过,我劝你少吃点肉,这玩意指不定是打哪里来的,前段时间新闻里头说过,这串串的肉有可能来路不明,也许是耗子肉也不一定。”
这娃依旧吃得个香。
“易队,自打人类的祖先类人猿开始,前仆后继,辛辛苦苦几千年,人类终于爬上了食物链的顶端,你喊我不吃肉,简直天理不容,就算是耗子肉我也要吃。再说了,易队,你觉得是逮老鼠容易,还是养猪容易一些。如果人家串串都是耗子肉做的,大街上还有那么多耗子成天旁若无人的散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