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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颤抖吧,胡克

小明王和日耳曼将军说的话,没有人听到,胡克看了伤口后,心里想:“刺客在两百多米外,一枪击穿面罩,在脑门上留下圆圆的弹孔,没有射穿后脑。这不是火枪,而是步枪,甚至是狙击步枪。难怪那个泰西封城主不露面,就是要刺杀我。他们应该造不出来,还是要看看弹头才行。”

胡克要看究竟,就让医生把子弹挖出来,等他看清变形的子弹后,心里反而踏实了,因为这明显是从后世带来的武器,绝不是现在这时空能造出来的。

胡克也在研发火枪,只是他要造出真正的步枪才会大面积推广。

张易只知道胡克是商业奇才,却不知道胡克是耶鲁的工科硕士,后来读了哈佛商学院博士,造火枪对他来说并不难,只是需要时间抬升工业基础。

虽然胡克穿越来得突然,却很幸运,他第一个遇到的人就是约瑟夫。

当时在高卢城外,约瑟夫打猎时,看到坐在路边思考人生的胡克,就觉得这小孩很特别,就带走了,随后招为随从,结果发现捡到的胡克是个数学天才后,就认了胡克为义子,让胡克帮他管账。

结果胡克从孩童时,就帮约瑟夫把领地打理得很兴旺,然后还教导农夫家小孩子,慢慢积攒了自己的人手,二十年不到,胡克不仅把约瑟夫送上帝位,还给自己弄出这么大家业。

这个世界里,他唯一忌惮的就是泰西封城主,他的侍卫长是身高两米的巨汉,从小就擅长搏击,居然被泰西封城主捏住脖子丢下看台,一点没有反抗之力,他觉得会是他的宿敌,很可能来自比他更先进的后世。

否则一般练武的人不会有那么大力量,也不会有那么敏捷的身手,十几米高的看台,轻松就能跳下去,还能徒手爬上来,这种人面对大军可能不怎么样,但是要暗杀他,还是防不胜防的,他这次出兵,就是要杀掉泰西封城主,否则永远不会觉得安全。

当手下蛮兵被刚来的骑兵打得没有还手之力时,胡克知道泰西封城主到了,哪知约谈见面时,来的却不是泰西封城主,胡克原本让蛮族大将约翰斯,去问问泰西封城主在哪里,胡克想不到,蛮兵大将会突然要杀天竺僧人。

约翰斯是他从小训练的人,因为勇猛又精明过人,才能统领蛮兵,不会鲁莽行事,当时交谈什么,胡克不得而知,却知道约翰斯必然有杀僧人的理由。

正当胡克百思不得其解时,有蛮兵把张易的信送到了。

张易在信中说:“亲爱的胡克亲王,我是贵霜帝国国师小明王,庞瑟知道我来自后世后,就仗着有火枪队,就来杀我,被我带人击杀,还收缴了庞瑟三千支火枪,只是我不愿让这种划时代武器面世,才没有拿出来用,既然你敢让人用手铳刺杀我,就不要怪我用火枪对付你的蛮兵。

还有,我佛慈悲,知道你是后世来的人,我才派人救你于水火,事成后,很克制地只维持一条商道,只想和你做生意,共同发展,为此还勒令原泰西封城主出家为僧,他武艺高强,一直觉得你是个好欺负的商人,他对罗马念念不忘,总想再去劫掠你们,结果你辜负了我的好意。

再告诉你一件事,庞瑟留下的狙击步枪很好用,我的卫队在后面时刻保护我,才杀了你的影武者,提醒你一下,我会把剩下的三颗子弹都留给你,以后最好一直躲起来,等再死三个影武者后,就可以露面了。

颤抖吧,胡克亲王,你接连犯错,惹上大事了。

既然你认为有十六万大军,就可以胡作非为,我就让你看看贵霜帝国五十万骑兵,能把罗马帝国祸乱成什么样子。”

胡克反复把信件看了几遍,确认这封信的语法,是纯正的后世英语,这个时代是没有其他人这么写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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