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挺般配的。”池慕酒笑得客气,话却不怎么留情。“我们说的不是珊莎·史密斯,是里的珊莎·唐。”
络腮胡大汉神情一滞,眼里热情的火苗顿时灭了,有失落,更多的是失望。
池慕酒故意避开他的眼神,去问幺鸡:“那本书叫什么名字来着?”
“再见,我的十万星辰。”幺鸡通过处理器对比计算,识别了池慕酒在说谎,很配合地胡诌一书名给他,听起来还错。
听说他们聊的,不是他要找的珊莎·史密斯,络腮胡大汉胡乱凑了一脸干涉的笑意,点头致以歉意:“哈,都是珊莎,姓什么都不要紧。”他颓然转身,埋头登上自己的座驾,打算驱车离开补给站。
池慕酒在他车前闲聊两了句,相互留了地址和联系方式,说什么有机会可以再聚。
其实,池慕酒压根没打算跟他再见,给他留个念想而已,他留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都是假的。倒是珊莎家“岳父”,实在得很,门牌号都是真的,地图上搜一搜就能查到。
两路人就此分道扬镳,说再见,也没约过再见的时间。
珊莎可能不太愿意见她“岳父”,以至于那么多年,他都只留住了她小时候的照片。订婚两年,她不可能没有回过玛雅星。回来了,为什么不去看他?
池慕酒决定,偶遇珊莎“岳父”的事情,不跟那姑娘提及。
皮皮这好事之徒,偷着躲着给珊莎发简讯,搞得珊莎还剩三天的路程,飚得两天不到就快接近目的地了。
约定碰面的坐标,是座超级火山,还是座超级活火山。
珊莎说,这里有座地下城。
地下城建在火山上,赌命吗?皮皮能造机甲,不能造城,不懂这是什么原理。
火山口海拔很低,像是嵌在冰雪里的彩色碟子。紫色裸矿铺了一地,向远处延伸开数十万公里。数十万公里不是目测的,是幺鸡用红外线扫描的。
不管数十万公里,放在星球上是个什么概念。反正,站在旷野边缘,看不到尽头就对了……
紫色旷野里,稀稀拉拉的扎几根针状植物,灌木都没有一棵。远处偶尔有团毛绒绒的东西在动,可能是雪兔、雪狐啥的。
旷野里镶嵌着大大小小的湖泊,颜色深深浅浅的,像落在紫色瓷碟里的碧玉——那是火山口。湖水上缭绕着水雾,怎么瞧怎么像是童话里的国度。
摩艇停靠在紫色旷野边缘。
皮皮从摩艇上下来,踩着大大小小的紫色石头,抬眸眺去,若有心随万马驰骋之豪迈,着实惊叹了一番。
她内视角度看见的云歌,一脸鄙夷神情,十分嫌弃地歪歪皮皮:“童话王国里,没有你要的精灵王子,你信不信?”
皮皮还没来得及跟云歌斗嘴,身后就响起了另一个声音:
“汝之仙国,彼之囚牢。别看了,我都看了快三十年了,没啥好看的。”
珊莎·史密斯?
皮皮蓦然回首,瞧见的果然是她,珊莎·史密斯。
珊莎快裹成头熊了,还带着保暖的护目镜,背上背一硕大的背包,背包的长度几乎到了膝盖窝的位置,身后还拖着布拉德的医疗舱。
“你的摩艇呢?”皮皮问她。
“藏起来了。我步行过来的。”珊莎进入紫色旷野,将背包放在地上,摘下护目镜、防寒外套也脱了。“皮皮,你跟我先走。麻烦池将军处理一下摩艇,埋在冰下,别被人发现了。我可不想卫星拍到这里长时间有军用摩艇停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