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散尽似曾归楚馆艳歌频动,一曲千金少第一百七十二回:百步高家这处庄子有一别院,里头算是修缮的颇是齐整,家丁配齐了,寻常造反的百姓恐怕也冲不进来。
余知葳甫进了门第一件事就是去换了衣裳,带行李的车架还不知道在何处,她随便寻了个短打小厮的衣裳换上了。
高三奶奶和陈月蘅都在堂屋当中坐着,余知葳换了衣裳立即就往那处去了。
她把那袖箭又放在手里掂了掂——没错,这分量这般重,确是百步追无疑。
百步追,顾名思义,此袖箭可有百步射程。
袖箭分袖剑分单筒,三星,梅花,七煞几类,每次所能发出箭数分别为一、三、五、七,而百步追一般只能用在三星之上——一般袖箭都用小弹簧一根,而百步追所配箭筒却有大弹簧三根,所能发出的袖箭自然更厚更远,分量自然要重些。单筒不够用,梅花和七煞又太重,三星最好。
而百步追这种袖箭,则是掩日门内改造过的典型暗器,所以此次“造反”的根本不是什么普通的修堤的雇工,而是掩日。
就算不是主谋,那起码也是参与其中了。
余知葳几步踏入堂屋,向着高三奶奶抱了抱拳:“三奶奶,小六恐怕得借这府上的护卫一用了。”
“你要作甚?”高三奶奶这会子还惊魂未定,但看余知葳这身打扮和说出来的话,就知道她想做的绝对不是和她们一样待在庄子里。
余知葳一笑:“顺带着,借我样趁手的兵刃罢,这短剑怕是不够对付的。”
“你要出去?”高三奶奶声音有点儿抖,“这不是你胡闹的时候,别去!”
余知葳笑着摇了摇头:“我大哥哥还没回来,我得去找找。”
“小六。”陈月蘅站了起来,拉住了她的胳膊,“你大哥哥吉人自有天相,况且还是沙场来回的人,定然不会出甚么事儿的。”
“月姐姐,别忘了我也是沙场来回的人啊。”余知葳将抓住她胳膊的手握在自己的手里,发现竟也是微微颤抖着的,“况且,我找他是有要事的,绝非是去胡闹。这回雇工造反绝对没那么简单,我怕……怕京城应付不来。”
京城九门之内禁用火器,这是顽童也知道的,就连锦衣卫也不过是佩刀罢了。但掩日走私做的就是火器的勾当,手里面有火器的掩日对上了京城之中只有铁器的守军,和手无寸铁的百姓,谁胜谁负瞧着就像是个捉摸不定的天命。
如果形势是像余知葳所想最坏的情形那般,河堤雇工造反就只是个幌子,目的是为了混淆视听,绊住京城周围驻军的脚,而在京城之中做出更大的动作来。
可如果京城周围各处守军全都只把掩日当做普通的河堤雇工造反的话,根本不会那么早就想到京城之中要闹出很大的事端,况且,京城当中若是出事,第一反应大概就是吊桥高悬紧闭城门,等到直隶各驻军反应过来的时候,想救都晚了!
但这其中各种事端,又不好与高三奶奶和陈月蘅详细解释,更不能随便让人知晓了自己和掩日有点儿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