段明立即展开联想:「那就应该是暴露在体外的手、脚或脖子上的特征……瘸子?这个特征比较普遍,而且一个瘸子没法翻山越岭,能成功逃脱警方搜捕的可能性不大,更不可能在林子里和赵长康玩着猫捉老鼠的游戏,还把赵长康给干掉。所以,应该不会是瘸子……」
「手或脖子上有胎记,还是有六根手指头?当年和这帮劫匪打过照面的,只有驻守在锰矿的十几名警察和几名矿工,可他们在现场就全部牺牲了,这一点虽然在劫案卷宗里没有相关记录,但在‘拐卖村"一案中,面对警方在这方面的盘问,赵传宗的父母却声称这人戴了个头套,只露出一双眼睛,没有什么易于辨认的其他特征……」
李竹道却从另一方面给出猜测:「也许只是某一个动作……试想一下,赵传宗一家被这个杀人不眨眼的逃犯都给绑起来扔在角落里,当时年仅五六岁的赵长康肯定既害怕又紧张,还不敢大声哭出来,只能蜷缩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因为害怕这名逃犯随时施害,所以充满恐惧、目不转睛地盯着他看,这名逃犯的一颦一笑、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赵长康很可能因此记下了这名逃犯特有的某一个动作。」
至于这到底是怎样的一个动作,恐怕只有赵长康本人才知道了。
段明很快就将「锰矿大劫案」的卷宗发送给李竹道。
1988年4月1日,刚过晚上7点,一辆越野车停在堰城牛头山锰矿的办公楼前,5名蒙面匪徒迅速从车里跳下来。他们配合默契,分工明确,分成两组分别扑向保安室和值班室。
这5条疯狗端起猎枪不断射击,仅仅十几秒钟,猝不及防的11名驻守警察身中数枪,纷纷倒地。5名匪徒胜券在握,迅速朝着楼上的财务室移动。财务室里放着整个矿区所有工人半年的工资。
一名中枪的警察咬紧牙关,驻守在财务室一层所在的楼道上,拼尽最后一丝力气开枪阻止。零散的枪声虽然不能扭转败局,却也让这群匪徒无法靠近一步。
财务室近在迟尺,到嘴的肉,怎么可能让它飞走?
抢劫所费的时间很快就要达到原定所用时间,匪徒们知道,警方的援助即将到达现场。失去耐心的匪徒们,立即拿出炸药包,点燃后就向楼道上抛去。
「一群开门狗,一个月拿着几十块的工资,拼什么命啊。」一名匪徒骂咧了一句。
一声剧烈的爆破声响,整栋楼产生猛烈晃动,唯一一名仍在坚守岗位的警察被炸得粉身碎骨。
匪徒们再次上楼,打开财务室的门,将里面的现金席卷干净,扬长而去。
临去之前,他们还在现场洒满汽油,放了一把火。
警方赶来后,举目所见,瓦砾遍地,这里的一切都被烧至炭黑。空气里弥漫的浓烟,夹杂着尸体被灼烧的焦臭味和残存火焰发出的轻微爆响。警员们打着手电,尽力辨认着与环境融为一体的炭色尸体。
法医忙着为尸体编号。死者共19人,11名驻守警察全部牺牲,另有7名是在办公楼里办公、休息的工作人员和矿工,还有一名死者,是年仅5岁、被警察父亲带来上班的孩子。..
警方焦头烂额,满腔愤怒,但围观的矿工们比他们更愤怒:「你们披着一身绿皮,都是吃干饭
的吗?十几把枪连我们的工资都守不住,在院子里栓几条狗都比你们强。」
警方憋了一肚子气,连夜在废墟下取证,可接下来的发现却让他们更为憋屈:案发现场所有关键线索,全被这帮匪徒抹除殆尽。没有指纹、没有脚印、没有毛发,连弹壳都被捡走一大半,甚至在不远处发现的越野车,车身内外,也全部被人用酒精擦拭了一遍。
这群突然冒出来的疯狗不但疯,还专业,连骨头渣子都被他们舔干净了。当作案的越野车也被查明,是这伙匪徒临时抢来的时,负责此案的胡志生咬紧后槽牙,强忍住怒火骂道。
杀人、爆炸、抢劫、清扫现场、放火、逃离,这伙人在极短的时间内,一气呵成,连续完成如此高难度的动作,简直闻所未闻,这让胡志生感到压力山大。
警方对现场搜集到的13枚猎枪弹壳进行对比研究,很快确定了劫匪所用的枪支。在刑侦技术并不发达的上世纪八九十年代,以枪找人,一直是大案侦破的关键思路。
当胡志生满怀期待地拿起弹痕分析报告时,却瞬间感到从头到脚都被浇了个冰凉。劫匪所用的枪支是五连发猎枪,这在《枪支管理法》还没有正式实施前,这种型号的猎枪和子弹完全可以合法购买,光是堰城一座城市记录在册的就有数万把,不为人知的黑枪、改装枪则完全无法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