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喀喀喀!
几把枪登时就对准了许太平的脑袋。
“混蛋!”保镖队长怒吼一声,从地上站起来,说道,“把你手里的东西放下。”
“血素追踪法,依靠的是血液元素分析器,他可以通过检测血液,来分辨空气中十分微弱的血元素,作用类似于狗鼻子,但是灵敏度并不高,目前最现金的血液元素分析器,只有三十点灵敏度,如果目标距离过远,找到目标的概率低于百分之二十。而就算目标距离很近,找到的概率也不会超过百分之五十。” 许太平拿着信号发射器,面无表情的说道。
“你以为你知道血素追踪法就了不起了?现在的情况,不依靠血素追踪法,怎么可能找到夏小姐?”保镖队长怒道。
“忘了跟你说,我的鼻子曾经做过同样的灵敏度测试。”许太平一边说着,一边讲信号发射器拿到了自己的鼻子下,用力的嗅了两下,而后说道,“我的灵敏度,是一千两百点。”
“什么?”保镖队长瞪大眼睛,不敢置信的看着许太平。
“你们在这里等着,十分钟后,我会把夏瑾萱带回来,”许太平说着,把信号发射器放回到了桌子上,而后转身离去。
那几个拿枪对着许太平的保镖彼此面面相觑,有些手足无措。
“怎么可能一个人的嗅觉灵敏度能有一千两百点,就算是最擅长追踪的黑背,也不过三百点不到的灵敏度。”保镖队长不敢置信的说道。
“那他有必要骗咱们么?难道就为了装一下逼?”旁边一人问道。
“不懂,咱们还是在这里等分析器来吧,我就不信,他能比我们更早的找到夏小姐!”保镖队长冷笑着说道。
实验楼楼下。
许太平站在smart的旁边,闭着眼睛,深吸着气。
他的嗅觉灵敏度其实并不高,也就比普通人高一些而已,但是,对于鲜血的感知能力,许太平绝对是变态的。
他可以轻易的嗅到空气中的血液的气息,而且可以清楚的分辨每一个人血液的味道。
许太平之所以叫做血狼,有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他这变态的嗅觉。
空气中各种各样的味道,而血液的味道在空气中是很稀薄的。
鲨鱼可以在几公里外的地方就闻到血液的味道,那是因为他的身上有传感装置,而许太平单纯依靠的就是那一个古怪的鼻子。
“二蛋,走吧。”许太平忽然停止了深吸气,然后朝着一个方向走了过去。
二蛋不知道发生了什么,傻乎乎的跟着许太平,脑袋还不停的往四处看。
大概五分钟后,许太平停下了脚步。
在他的面前是一个很小的篮球馆。
篮球馆的位置很偏僻,整个篮球馆看起来很陈旧。
许太平走到篮球馆的门口,将那一扇生锈的门给推开。
哗啦啦!!
生锈的铁门摩擦着,发出难听的声音。
许太平将狗绳拴在了铁门上,随后蹲下身,摸了摸二蛋的脑袋,说道,“你在这等我哦。”
“傲唔!”二蛋叫唤了一声,然后乖巧的一屁股坐在地上,似乎真的听懂了许太平的话。
许太平笑了笑,随后起身走进了体育馆。
这是一个篮球馆,正中央的位置是一个篮球场,两边的球框都已经生锈了,旁边的桌椅什么的,也有很多破损的。
在篮球馆的中央位置放着一张椅子,椅子上坐着一个人,而在那个人的身上,绑着一个*。
“呜呜呜!!”夏瑾萱看到许太平出现,激动的想要大叫,但是她的嘴巴已经被胶布给沾上了,所以她只能发出呜呜呜的声音。
“你还真不让人省心。”许太平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