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个遭殃的就是通政使司一名从四品官员,锦衣卫上门来,正好遇到他在府中设宴,大放厥词称朝廷残骸藩王,如此论调当即就被锦衣卫给拿下,而后交由都察院御史走流程进行弹劾。
<bJ/> 这个案子的进展可谓神速,在一屋子七八名与宴者的指证之下,在短短一天时间内就被办成了铁案,都察院御史给他的罪名是妄议朝政,意图挑拨皇室宗亲。
这个罪名一出,全天下对大秦律法有所了解的人都震惊了。
因为他们亲眼活生生地见证了都察院的御史捏造了一个罪名。
妄议朝政,的确是律法中写得明明白白的一个罪名,在大秦帝国,士农工商四个社会层级,除了士之外,所有人讨论朝廷政策方针,议论皇帝决策,就可以扣这个帽子,最少入狱五年,最高抄家问斩。
但这名官员显然不适用这个罪名,于是后面就加上了一个闻所未闻的意图挑拨皇室宗亲。
这个律法中都没有,而且匪夷所思的罪该怎么判?
刑部火速给出了答案。
革职查办,全家流放三千里。
这是重罚。
就眼下这条件,流放三千里等同于杀人。
而对都察院和刑部明目张胆的刑名不当,有驳正之权的大理寺非但没有阻拦,反而竖起大拇指夸奖都察院和刑部行事果断,判案得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