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她的四肢……她的头颅……她的胸部……她的……
多少个日夜里,他被噩梦惊醒,多少个日夜里,他冲入鬼城深处,放弃人偶师运筹帷幄的优势,单枪匹马,一人一剑,杀的那里的混血种心惊胆寒。
直到遇到了那个头发乱糟糟的,衣服皱巴巴的小个子女孩……
她是学生会会长“神之子”洛曦的左膀右臂,空想海神学院最强的人偶师!
学院里为其封号为“神之左手”的女孩爱丽丝!
她当时如天使一般划破苍穹,从天而降,将包围他的混血种狂风卷落叶般摧枯拉巧的消灭,把他像拎小鸡一样提在半空中,惊讶的说了一句……
“嘿,小鬼,你身上有高级混血种血液的香气,把这件衣服脱下来送我怎么样?”
江城看着对他来说如天神一般的人物,哪敢不从,当下就把衣服都给脱了……
“唔,小鬼,洛曦说看光了别人的身体,就得对他负责,那我以后就对你负责了。”
于是,江城获得了和心目中的神灵朝夕相处的资格。虽然女神,其实是个女疯子,女神经就是了。
也许从那个时候开始,他就有了淋一身血的习惯?不过这个习惯倒是让他在学校里的人缘并不好,这么几年也没人和他谈个恋爱。
要知道,他的颜值可是在空想海校草排行榜上第二十二位的。
这个二十二位好像保持了两三个学期……唔,他其实是被学校的人欺负了吗?
呜呜呜……
“扑通”
突然的水声打断了江城的胡思乱想,他悄悄的将细剑握在手中,小心翼翼的借着剑身看向身后。
可是细剑能够照到的位置有限,而乌云刚刚把星空遮挡,在这里出现了短暂的光的真空期。
他什么也没看到。
“踏……踏……踏”
是高跟鞋的声音?在草地里高跟鞋能够踩出踏踏的声音来吗?而且这种声音居然有一种莫名的熟悉感。
江城心中狐疑,抓着锁链的手再次握紧了一些。
是同行来抢生意?还是……另一个高级混血种?
无论是哪一种,对他来说都是不必要的麻烦。平时的话,他一定不介意拿下一个高级混血种的头颅,一定不介意好好教育一下不开眼的后辈。
但是现在……濒死的金丝雀有多大的吸引力,没有人比他更清楚!
“呦,这位小哥。咱们很有缘呢,好像不久前才见过吧?”
高跟鞋的主人发出声音的一瞬间,江城就明白了她的身份。
可是,那位大人怎么可能来这里!
难道她也得到了自己要猎杀金丝雀的消息,所以想要插一手?不对,不可能。她如果想要的话,只要一句话,自己就得乖乖的交上去。
那她在这里是为了谁?
“玛……”
江城缓缓转身,连高跟鞋主人的名字都没叫全,就仿佛被雷劈了一般,呆滞在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