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过了几天,他们身体已经完全适应这身行头带来的重量,活动也快了许多,可肉干已经完全吃完,他们必须再找食物充饥。
他们走在山林之中,二大口大口喘着粗气,道:“我……我说,这过的叫什么日子,每天这么累不说,而且还要为食物发愁,真是惨。”
王弃之道:“你还是少说两句,这样还能省下不少的体力。”
就在这时,王弃之突然从地上发现一只死鸟,连忙上前将其捡起,已是满脸的笑容。
他的两名同伴也好奇,这不就是只死鸟嘛,就算是吃也不够他们三个塞牙缝的,干嘛这么高兴?
王弃之连忙解释道:“这只鸟是不够塞牙缝的,可它身上的羽毛可有大用。”
二人有些好奇,连忙问道:“有什么用?”
王弃之无奈地叹了口气,这两个家伙聪明是聪明,遇到事情想得也快,可就是对生活中的常识一点不动,若真将他们投身山林之中,再将内力限制住,恐怕真的要被饿死。
“这羽毛可以用来制作箭矢,而我包袱里正好有许多棉线,可以用来制作弓,这样我们不就有弓箭了吗?可以用来打猎,可以省去不少的体力,而且抓猎物的成功率也会大得多。”
闻言,二蛋高兴得差点跳起来,这样他们便不愁吃喝了。
王弃之在山林之中转悠了一圈,很快,一张弓和几只箭矢便制作完成,他稍微试了试,还行,足以射出一百步,虽然与军队里的弓箭没得比,但用来打猎是绰绰有余了。
随后,三人便在身上插满了树叶,悄咪咪地寻找猎物的踪迹,很快他们便发现了一只野兔,王弃之张弓搭箭,一箭便射中了猎物,三人兴高采烈地跑上前去,像极了几岁的孩童,男人至死是少年这句话一点不假。
王弃之将箭矢回收,掂了掂这兔子的重量,少说也得有三四斤重,明天的口粮算是有了,他好像提着兔子回去,却被二蛋一把拉住。
“我说,咱们再多打些猎物呗,我可不想每日为了吃的而发愁。”
王弃之点了点头,觉得这小子说的确实在理,便没着急走,继续在这大山之中转悠,寻找猎物。
一天过去了,他们很快便捉住了四五只野鸡,还有一头小野猪,箭矢也损失了两根,不过这都不是问题,有了这么多野鸡的羽毛,害怕以后没有箭矢吗?
回去以后,王弃之将这些野鸡羽毛全都拔了下来,一人一只烤着,趁这段时间,王弃之驾轻就熟地将那只野猪开膛破肚,在水潭流水处清洗干净,这才回到了篝火旁,此时,野鸡已经烤好,三人吃饱喝足之后便回帐篷休息。
时间一天一天地流逝,一晃便是一个月,他们三人已经完全适应了这一身行头带来的重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