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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刀出鞘,饮血归 下

看到几人有些不解,山长说了一下之前的发现。

“怨不得他们的武器精良,原是鞑子扮的!”

一位教习狠狠捶了下手,周不移在一旁汇报:

“人数不少于五百,和之前交手的家伙相同的装备,手底下的功夫很扎实!”

“一支十人小什前出,距我等三十丈外,射艺精湛!”

山长听的连连点头,还得是周不移,这军中出来的,确实比奶娃子们强了太多。

“咄咄咄~!”

周不移话刚说完,便有七八支羽箭飞来,一个倒霉鬼被射中了大腿,痛的吱哇乱叫。

“彼其娘之!”

山长看着五十丈外策马兜圈,不停挥舞手中骑弓的草原鞑子气炸了肺,这他娘纯粹是挑衅。

“柴天诺,给某毙了他们!”

“喏!”

柴天诺抓起望月犀,开弓十分,噔噔噔抖手便是三连射!

“驾!”

箭刚离弦,柴天诺便策马奔了出去,抖手又是三箭!

“好本事!”

教习们齐声喝彩,六箭五落,余下那个趴在马背不知死活,柴天诺的表现绝对称得上神射手!

“山长,柴天诺一人前出,是不是过于危险?”

教习有些担忧的说,山长咧嘴:

“......我就没要他前出,这小子八成是为了去捡钱!”

“捡钱?”

“捡钱!”

趴伏于马背,柴天诺扬手抓住羽箭反手射了回去,直接从眼眶洞穿头颅。

“如此精湛的箭矢都能做出,西北鞑子越来越难应付了。”

柴天诺忍不住嘀咕。

曹福过去经常喜欢与他讲古,谈得最多的便是西北王庭的崛起,任谁也想不到,一群衣衫褴褛乞丐般的牧民,竟成了草原霸主!

二十年前,草原鞑子使用的还是狼牙箭头,铁锅和刀具更是少之又少,许多草原鞑子使用的武器,还是木制的长枪。

那时在大华边军眼里,草原鞑子便是战五渣,远不能和大魏大夏相比,若不是草原苦寒没啥价值,早把他们化作自家牧民了。

十年前,原本散沙一片的草原部落被整合在了一起,王廷建立,成为大世又一只强悍力量。

边军与王廷数次交手互有胜负,那时的草原骑兵已有充足武备,除了甲胄和弓弩,其他已不落于大华多少。

三年前开始,边军和王廷交手负多胜少,鞑子冲出草原,开始蚕食大华国土。

原本的西北要塞边关,都已变成草原王廷的地盘,除了结构复杂的弩具,互相之间再无差距。

肉食为主的草原人体质本就强于素食为主的大华人,这些年西北边军,撑得异常辛苦。

柴天诺急速接近鞑子小什,剩余四人脸色骤变转身便逃,未曾想这走单骑的家伙竟是个罕见的射雕手,五十丈外箭无虚发,也不知道能不能逃得脱!

四骑俯低身子策马狂奔,柴天诺撇嘴,三十丈的距离,尔等能跑到哪里去?

右手在箭筒一抹,四支破甲锥落于手中,柴天诺嘴角微翘:

“十两银子到手。”

弦松,人落。

柴天诺看看远处正在慢慢逼近的骑兵大队,忍不住哼了一声,抽刀出鞘狠狠落下!

血水喷涌,血淋淋的首级被柴天诺放入袋中,战阵之上刀出鞘,必须饮血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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