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铷文强又不想,因为自己的自私,而断了她的锦绣前程。
“不想了,我决定不回城了,我要嫁给你,我要跟你结婚。”说罢,直接主动地亲了上去。
铷文强的嘴唇很厚,胡兰的嘴唇就是很薄,不一样的滋味,都让彼此意犹未尽。
长久以后,两个人都已经气喘吁吁,胡兰软瘫在铷文强的怀中,两只手臂,将她紧紧地箍住,不让她滑落到地上去。
“兰儿,你要想清楚,我不希望看到你后悔的样子。”下巴顶在女人的头上反复摩挲起来,她的头发很软很舒服,只可惜,她不留长发,他觉得她的长发肯定很漂亮,柔顺有光泽,要是奔跑起来,肯定有一股飘逸的感觉。
他们这里的人,头发都普遍偏黄,见到这种黑亮的发质,着实有一种惊艳的感觉。
鼻尖是皂角和女人原有的馨香混合在一起,形成了一股很特别的香味,闻着很舒服,让他觉得有一股家的味道。
要不是无意中听到她和队长的话,他根本就不知道,原来她爸爸已经回城了,并且在找关系让她回去。
要是在一个省会,他也不会害怕,就算回城里,那也有机会见面。可是,她的家,在江城,远在千里,去一趟就要两天两夜,他知道,她只要一回去,两个人隔的就不是地域,而是很多未知的事情。
也许,放手才是一种幸福,如果他们两个执着于此,不仅不会有完美的婚姻,很可能还会因为柴米油盐酱醋茶而吵架,将原本梦想的婚姻,过得一塌糊涂。
沉着冷静的铷文强,就算听到了胡兰的话,问出的还是以她为主的话。真的,他不希望看到她后悔,选择留下选择嫁给他,她丢掉的不仅是锦绣前程,还要远离父母,丢弃的是她原本的生活,原本的世界,不仅是地域原因,还有风俗习惯,她在这里接受的是再教育,跟留在这里生活,又是另外一回事。
别看,铷文强没读多少书,骨子里的憨厚老实,为她人着想的概念,是一点都没变。
“强哥,我不会后悔!”胡兰用自己两只纤细修长的手臂,将男人粗壮的腰身抱得紧紧的。
若是四年前的她,她肯定会犹豫,这样的面朝黄土背朝天的生活,她肯定受不了。但是,经过这四年的磨砺,她已经不再是那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千金大小姐,她就是一个平凡的女孩,脱离了父母温暖的怀抱,她想开始自己的生活,不再需要父母的呵护,她想自己壮大自己。
“强哥,你是不是喜欢上了别人,才去支书那里拿推荐信,把我送走?”平时两个人见面的时候,她都是“文强、文强”地喊他,私底下的时候,她就喜欢“强哥、强哥”地喊他,总觉得这个比她大三岁的男人,很有安全感,她很喜欢这种感觉。
她脸皮子很薄,说完话,将头埋得更深了,她都已经感觉到自己的脸烫热得不行,肯定就像那火烧云一般红彤彤的。
却不想,半晌都没等到男人的回答,忍不住抬起头小心翼翼地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