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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岑参入书局

就在俩女嚼舌根的时候,杏儿就在门外听墙角,里面一阵阵的动静,让她感觉心痒难耐。

“杏儿,命人将饭菜端到房间里来,今夜我与王爷就在这里用餐。”初次体会到快乐的韦思柔,这会正趴在李琩怀里不想起身。

“婢子这就去!”杏儿闻言,立刻一溜烟往外跑。

半月书局中,李白看着眼前的投稿,陷入了犹豫。如今书局门前的投稿箱,每日都能收到投稿,但是合用的却是极少。现在李白手中的那份,就是其中最出彩的一首,但是署名却让他拿不定主意。

“先生在想什么?”武成益最近也是春风得意,半月书局这般火热,他也有一份功劳,得了不少赏钱。

“这首诗不错......”李白依旧没有拿定主意。

“那就赶紧的啊,明日就要售卖了,只要对书局有益便可,这是王爷说的。”武成益直截了当说道。

“好!”李白拿定了主意,干脆来个先斩后奏。

次日,李琩起得很早,这金疮药确实好,伤口已经结痂了。换上一身紧身的武士服,在院中锻炼身体,此处不比桃园,总感觉有些施展不开,这般下去,恐怕难有进步。

韦思柔也醒了,但是却不想起床,依旧感觉有些疼,得再将养两天。

这王妃当得倒是自在,不用与公婆同住,自然就不用早起去请安,更不用担心有人四处嚼舌头。

“思柔,我最近可能要回桃园小住!”李琩扔下石锁,为了掩人耳目,这石锁的份量也不够,他练起来太难受。

“为什么?桃园那有什么好的,能比得上王府?”桃园她也去过,不过是几间草庐而已,如何比得上王府的青砖大宅?

“在这里,本王的一举一动,恐怕都难以逃脱有心人的眼睛。你也知道,我是有武艺在身的,为了保持实力,必须勤加练习。”练武一道,就是要勤练不辍。

“我跟你一起去吧!”韦思柔觉得,自己一个人待在王府也没什么意思,干脆一起去好了。

“去可以,但是你还是得回王府过夜,不能留在那边。”李琩去桃园,打的旗号自然是为宁王尽孝。

守孝三年期,不代表三年之后就不用尽孝了,百善孝为先,就算在桃园住个十年八年的,那也是大孝。但若是带着老婆一起去那边住,这听起来就变味了。

“那、我想你的时候就去桃园寻你。”韦思柔眼角闪过一丝羞涩,食髓知味的她,当然不舍得就这般分居两地。

“每三五日的光景,我就会回来住上一两天。”李琩也不想当和尚,自然是要回来行乐的。

......

半个时辰之后,李琩从马厩中牵出已经披上马镫的雷电,翻身而上,朝着半月书局而去。

“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此句甚妙,甚妙啊!”一胡须半白的夫子,正举着刚得手的半月刊,对着一帮好友炫耀道。

“不曾想,这寿王爷,居然有如此文采?”旁边一人听闻,当即击掌而叹。

“贵为亲王,一掷千金,又有如此文采,我等若想讨得美人欢心,就难了!”一名年轻仕子长吁短叹,对于清风楼里的那两位江南美女,他也是虎视眈眈。不过他多半是妄想,毕竟连半月刊都没有的人,哪有钱去清风楼潇洒。

......

骑在雷电背上的李琩,闻言一个趔趄,差点摔下马背来,这是什么情况?

有心想要将那半月刊抢过来一看,可终究是放弃了,若是泄露了身份,很有可能在大街上被围观。

“王爷,牛啊!”裴无机竖起大拇指,这才刚刚成亲,就传出来这般风流韵事,实在是吾辈楷模。

“滚!”李琩没好气说道。

“王爷,你那大舅哥知道这事,不知会如何想?”裴无机想起这事,就觉得有看头,韦无敌大战寿王琩,绝对值得一看,都是力能扛鼎的猛人。

“大舅哥?应该没那么快知道吧。”李琩突然打了个寒颤,想起韦无敌的姿态,总感觉怵得慌。

此时的李白,正在半月书局院落中品茶,对面坐着的正是曾经在书局外流连的岑参。半月书刊的持续热销,让他成为这长安城中炽手可热的人物,但是他很清楚,这一切的主要功劳并不在他,那些想要招揽他的橄榄枝都被一一拒绝。

如今的半月书局,除了李白为编修外,又多了一位大才,正是等待选官的岑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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