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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 误佳人

林家这一代的情况并不像外面表现出来的这般兄友弟恭,作为商户之家,又都是没有功名的白身,俩兄弟这辈子的追求也就是继承家里的这点产业了。

同为嫡系,林言是次子,在家里自然不如兄长林城那般受到重视。

原本林家是想让林言走仕途科举的路子,只可惜林言虽然聪明,但在读书上却没什么天份,也或许是他志不在此,二十多岁了连个秀才都还不是,就更别提会试了。

既无心科举,林家的家主自然也是要替这个二儿子做做打算的,这才有了这几年林二公子在江宁府生意场上的名声。

要说林言在经商一途也确实要比他的兄长更有天赋,但长幼有序,家业终究是落不到他头上的。

如此一来,俩兄弟天然存在着竞争关系。

寻常豪门大户家里虽然没有皇位可以继承,可要说各家儿子之间暗自较劲的也不少。老婆多生的多就这点麻烦。

裴衍毫无疑问就是林言压过林城的最大依仗。

对于裴衍所提出的条件,林言自是无不应允。

俩人谈生意也没有避着叶清涵,虽然一直没有出声,可裴衍和林言的交流却是一字不落的听在了她的耳朵里。

当然,这也没什么见不得人的。只是作为江宁府为数不多知道裴衍真实身份的人,叶清涵觉得自己比起很多人都要更接近这位裴小公爷一些。

见俩人聊完正事,叶清涵也是停下了弹琴的手,起身迈着婀娜的步子走上前来,替两人一一斟酒。

正待给裴衍倒酒时,却被裴衍阻拦了下来。

“这酒太烈,裴某不是好酒之人,还是取些清淡的才好。”

只见叶清涵却是轻轻一笑,柔声道:“裴公子自酿了这人间佳酿,却说自己不善饮酒,可真是个奇怪的人。”

奇怪的人,这话小蝶也说过,而且不止一次,裴衍自己也觉得自己像个异类。

就好像别人看见叶清涵,第一反应无非是,嗯,真美。

而裴衍则是觉得,嗯,可惜了,然后又觉得这个时代的男人真幸福。

至于美女,裴衍见得多了,后世电视上见得那些女明星又有哪个不漂亮的。

再加上现代的化妆技术,美颜滤镜一衬托,人均八十分以上的颜值。

这年代唯一胜过后世的地方,大概就是这年头的美女都是纯天然无修正的吧。

裴衍虽然谈不上对美女免疫,但也不至于真的会因为一个人长得好看而觉得有多惊艳了。

对于叶清涵,裴衍确实觉得可惜,毕竟这么一个才艺出色的姑娘,放到现代社会妥妥的大明星一枚,在这个世界却要以色娱人,身不由己。

若是放在自己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裴衍说不准会帮她一把,但现在裴衍却不会这么做了。

他无力改变什么,总不能见一个救一个吧,又不能都像小蝶似的放在自己身边,救得了一时怎么能帮得了一世。

“也许吧,很多人都这么说过。”裴衍自嘲的说道。

“当日裴公子一曲《水调歌头》可是出尽了风头,奴有幸能作为此词第一个演奏者,还得多谢裴公子呢。”

那日的《水调歌头》除了让裴白衣这个名字名扬江宁之外,受益最大的便是叶清涵了,这就跟后世歌手的原唱似的,眼下江宁府谁不知道这首词唱的最好的便是莳花馆的叶大家。

本来江宁府各大青楼的花魁之间人气不过伯仲之间,裴衍的这首词直接让叶清涵身价往上拔了一筹,盖过了同级别的许多人。成了江宁府诸多花魁娘子里头一份的存在。

这事对她而言也是有喜有忧,喜的是身价大涨,她在莳花馆的地位自然也随之上涨,至少一些不愿出面的宴会可以提出拒绝的意见。忧的是被越来越多的人注意到,迟早会有有权有势的人看上自己,那时候光凭莳花馆和林家可保不住自己。

裴衍显然没有想到这一层,淡淡的说道:“不过是随手写得小曲,也是因江宁的学子太过热情,裴某盛情难却罢了。”

“好一个盛情难却,裴公子不愿拒绝江宁学子的邀约,却始终对清涵不屑一顾”叶清涵幽怨的说道。

这下换裴衍有些不明所以了。

自己可是没把这位怎么着啊,怎么这语气听上去那么像是自己始乱终弃似的。

看着裴衍呆愣住的样子,叶清涵也很快反应过来自己失言了,忙解释道:“奴素来仰慕似公子这般才华卓然之人,当日公子的《水调歌头》可不仅仅是折服了江宁的学子,便是奴家也为公子深深钦慕,原本托林公子诗会之后邀公子闺中一叙,不曾想公子竟拒绝的这般果断。倒是连跟公子多说句话的机会都没有。”

裴衍倒是记得是有这么回事,当时就觉得林言像是个拉皮条的不正经,却没想到这是叶清涵的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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