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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血腥药剂

泰拉斯以南,有着十多数公国,更南方,是一片大草原,孟多拉大草原。

在孟多拉大草原上,生存着臭名远扬的多斯拉克部落,也就是俗称的野人部落。

多斯拉克部落,不事生产,崇拜强者和暴力,多斯拉克人是天生的骑兵,骑术高过任何骑士。轻骑兵是他们的主力。战士们使用弯刀、长弓和鞭作为武器。

多斯拉克部落没有定居点,他们的经济很大程度上靠劫掠周边的国家支撑,为了生存,他们也会互相攻击。每过几年都会有小国被多斯拉克灭国。

和北地以北的北蛮人并称南野人。

北蛮人和南野人两大部落,是卡罗拉大陆的两大毒瘤,是整个大陆的公害,然而不管是北蛮人部落还是南野人部落,都有大量的人口基数及战士群体,相对比正式骑士实力的强者数量,两大野蛮部落却是最多的,几乎没有那个国家可以比拟。

在距今九百多年前,泰拉斯以前只有一个强大的王国,肯尼亚王国,国王摩多利亚·哈布斯,更是一名天空骑士,麾下有着难以计数的骑士军团,如现在的多斯拉克,在那个年代,是在肯尼亚王国下颤颤发抖,夹缝求生的野蛮部落而已。

然而沧海桑田,肯尼亚王国的光辉不在,摩多利亚的威望消磨在历史的长河里,曾经的王国破碎成了十多个公国。

白枫是在偶然中听到哈布斯这个姓氏,当时白枫正在酒馆里调查白酒的销售状况,一名青年被几个人按在地上暴打丢出了酒馆,那青年边哭边喊道;‘你们这些混蛋,我尼斯特拉·哈布斯,绝不会屈服你们。’

‘这个疯子,以后再也不要让他进来。’

酒柜的打手两脚踢在尼斯特拉身上,啐了一口唾沫。

一号储存着一整个图书馆资料,当听到这个姓氏的时候,白枫立马把资料调了出来,突然来了兴趣的白枫,马上派人去打听这个青年的情况。

尼斯特拉忍着疼痛,挣扎着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身上的回长春,眼睛里满是悲伤和茫然。

半年前,尼斯特拉还是一名公国的王子,然而也是在半年前,公国没有能力交纳给多斯拉克部落足够的财富,城门被多斯拉克人踏破,女人被掳走,超过车轮的男子都被杀死或成了奴隶,尼斯特拉在护卫们拼死的保护下,才得以逃出来。最后一名护卫在掩护尼斯特拉的时候,受了重伤,到洛伊城第二天就伤重而亡了。因为逃难并没有携带太多的财富,没有生活技能的尼斯特拉,再也无法维持体面的生活,卖掉了自己的剑和盔甲,只能靠着所剩无几的钱财度日。

尼斯特拉忍痛买了一瓶火勇士酒,没喝几口便醉了,醉醺醺的尼斯特拉发了酒疯,砸烂了旁边酒客的桌子,这才被酒柜的打手给打了一顿,丢了出来。

尼斯特拉穿着以前仆从才会穿的低劣的麻衣,金色的头发乱糟糟一片,脸上满是胡须,整个已经彻底的颓废。

他一瘸一拐的朝着自己住所走去,显得孤单凄凉。

城西穷人区里,许多人看到尼斯特拉。

‘哟,这不是我们的王子殿下吗,怎么被人打成了这副模样。’

‘王子殿下哦,日安啦,嘿嘿嘿!’

曾经高高在上的任务,现在和他们这些平民住在一起,嘲笑尼斯特拉,好似能让他们感觉到非常的兴奋。

曾经风光的王子,现在住在一个月两个铜币的破旧屋子里,半年来的落魄生活,尼斯特拉已经从最初的愤怒变得麻木,即使有人嘲笑,也假装没听到一般。

单独的房间里只有一个床和一个桌子,尼斯特拉挣扎着爬到床上,直挺挺的躺着,眼神无神的望着天花板。

洛伊城的平民区,弥漫着一股不可名状的臭味,小巷子里甚至有些排便物无人搭理。

白枫穿着最新款的贵族便装,后面跟着四名身着皮甲的正式骑士,在城西的穷人区,简直就像太阳一样的刺眼。

路上的平民看到白枫过来,连忙让开道路,甚至都不敢看向白枫。

‘是这里吗?’白枫指着前方一排低矮的破烂出租屋,对自己手下的骑士长埃里克问道。

埃里克正是白枫之前招募的八个骑士中数据达到3.5的那名,过了半辈子佣兵生活,最后投入到白枫的麾下。

‘是的,大人。’

埃里克恭敬的回答道。埃里克很满意如今的生活,作为骑士长,白枫每个月给予其十五枚金币,就算在佣兵团最富饶的日子里,埃里克都没有过这样的待遇,埃里克很珍惜白枫的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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