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色已明,晨光从稠密枝叶间穿过,犹如万千金线洒落,丝丝缕缕,层层叠叠。然光景虽好,林子里却了无生气,就连空气也仿佛凝固,静得连一根枯枝掉落都能听得清楚。
稚英凝神观察前方那片树丛,还是什么也没发现。它就在附近,他知道。虽然只有十五岁,还算不上经验丰富的猎人,但他知道自己面临的是什么情况。这便是老猎手嘴里,猎人与猎物间的“僵持”。这是场较量。他屏住呼吸,尽量保持不动——除了眼珠。
他这个位置视线并不怎么好,有点仰角,好在太阳此刻位于侧后,并不碍眼。他凝注前方,视线越过高处地平线,越过青灰色树梢。在树梢上方,天空湛蓝,空无一物,干净得像刚洗过似的。从树枝空隙间望出去,极远处,一道白线连接天地。那是雪山,天麓雪山。
稚英身上裹着紧实的兽皮,头上戴着猎人们最喜欢的有耳毡帽,趴在一座土坡临近坡顶的位置。前面不远,土坡自峰顶回落,将另一侧隐没在视线之外。那边有一排低矮的刺梨,树冠刚超出坡顶。如果它就藏在那片树丛里,自己可不能再往前移动。稚英心里估摸着,对形势进行判断。他有些疑惑,自己的追踪术得村里数一数二的优秀猎手真传,按说追着一头庞然大物,不至于跟丢。但他相信博犁大叔的话:猎物有时并不比想要抓住它的猎人笨。就像现在,随着时间推移,稚英越来越强烈地感受到危险就在眼前。他不能总是像这样保持不动,因为这会令他意识麻木,四肢僵硬,行动变得迟缓。虽已日上竿头,但空气却像刚下过雪一般清冷,从泥土里渗出的阴凉寒气更是直往骨子里钻。他将手伸向腰间,轻轻解下猎刀软鞘头上的环扣。他这把猎刀刀鞘是由百年蟒皮加一根鬣蜥背筋制作而成,柔韧耐刮,抽出刀后,软鞘挂在身上也不碍事。如果对面的野兽已准备好要对他发动攻击,那么他的镗弩可能将来不及发出第二支箭——这是老猎手的经验之谈。这种时候,他必须将猎刀抓在手里,握紧,握稳。
猎刀是博犁大叔的,刀刃修长,刀头比刀身宽出两指,犹如一把斧头,适合砍劈。
其实到目前为止,稚英还不能确定自己的猎物是头什么野兽。他是追着脚印来的。追踪脚印是猎人的基本功。脚印里有许多名堂:大小,体重,还可直接看出猎物种类。但这一只,他目前还只能确定是头大家伙。追了两天两夜,他都没能看见那家伙,哪怕只是远远一瞥也不曾。不过,就凭那硕大脚印,就足以让他不辞劳苦。说起来,稚英也不是没猎获过大型猛兽。去年跟博犁大叔一同出去打猎,他就猎过一头成年灰熊。那可是在博犁大叔没怎么帮忙的情况下,由他独自猎杀的。那也是头大家伙呢。那时,他一箭射中猎物右眼,那野兽疼痛难忍,暴躁狂奔,最后一头撞在坚硬岩石上送了命。正是凭借这份战果,他才敢独闯穹庐山最幽深的森林,来完成人生第一场挑战。他必须单独打一头像样的猎物回去,让村里的大人们看看,自己不再是毛头小子。活该运气好,进山不过两天就让他撞上了大家伙,撞上了他的成年礼。
作为格里村男儿,没什么礼物比一头硕大猛兽更具褒奖价值了。
稚英将另一只手里的镗弩松开,手指来回重复伸直、弯曲,使其变得灵活。那野兽应该就藏在对面不远坡坎下,在那片林子里——这是他先前的判断。而此刻……其实他也不知道那种在他身上已多次展现的洞察力从何而来,反正他就是能确定,那家伙此刻已不在对面坡坎之下。
它已绕到身后,正盯着自己。
想到这里,稚英不禁浑身寒毛直竖。但他马上深吸一口气,让自己放松。虽然不敢贸然回头,他却试着去感受身后的动静,试着使用那实际上并不存在的另一双“眼睛”观察。
随着身体逐渐恢复松弛,心跳重归平静,四周的景象果然慢慢变得清晰起来。不过,这一“看”还真把稚英吓了一跳:满是枯叶的树丛中,一头通体乌黑,背上有毛的大家伙,竟已悄悄潜至身后不到三十安尺远处。那东西似已做好准备,忽然拱起身子,前腿探出,像弹开的树弓猛地朝自己扑来。
稚英来不及再做判断,脑子里念头一闪便本能转身,同时抬起镗弩,看也不看就按下机括。这镗弩是格里村猎人专用工具,铁木打造,犀筋做弦,力道强劲可洞穿岩石。如果说唯一有什么美中不足,那就是上箭麻烦,得抓着摇柄摇好几转。“嗖。”钉头铁箭激射而出。发射完毕,他朝一旁先打个滚,然后纵身弹起,另一只手把猎刀当胸抓牢,护住面门,双腿一屈一伸,朝着侧面一处缓坡纵身跃去。人在半空,稚英仍不忘以博犁大叔亲传的拨箭式手法挥刀护住身体。他感觉刀锋像是撞上了岩石,若非抓得稳,差点就被弹了回来。果然是半点也迟疑不得,那家伙势大力沉的前掌已拍在刀上。
稚英只感觉脑门一阵冷风,背后一片凉汗,心里暗道一声:“好险!”
落地时,稚英又借势在地上打了几个滚,然后才稳住身形,单膝跪地做防御姿势。瞅着跟那头巨兽已拉开距离,他这才定睛打量。那是个什么东西!稚英本以为,块头如此之大又极其凶猛的家伙,不是熊就是虎,不会再是别的。可当他看清对面那头巨兽,心里却无比惊讶。那东西体格宛如一头牦牛,通体覆盖着黝黑角鳞,尾巴又粗又长,却既不是熊,也不是虎,而是一头他从没见过的怪兽。怪兽头大如斗,头顶生着两支宽扁“羊角”,还有像马一样竖立的耳朵,两只眼睛如拳头般大小,火红如炭,吻部狭长,开阔的口裂如暗河幽渠,四对獠牙露出口裂,分列左右,上下对称,长长的面骨上也覆盖着鳞片,直达湿漉漉的鼻孔。这模样,别说见所未见,更是闻所未闻。尤为怪异的是,这东西竟像马一样生着长长的鬃毛。那褐红的鬃毛左右两分,乱糟糟裹成大大小小的疙瘩,就像吊着无数毛球。
再看自己刚刚射出的那支箭,此刻正扎在怪兽脖子下面。不过,那支箭仿佛只是被杯口大小的鳞片缝隙给卡住才没掉下来。那一箭竟没能伤它分毫。
这东西不仅体格硕壮,体表还罩了层护甲,看来不好对付。
虽然这“猎物”让稚英大感意外,让他感到吃惊,但他此刻既不紧张,也不害怕。刹那间,稚英做出了清晰而明确的判断:我才是它的猎物。于是,他脑子里再没别的想法,而是十分清醒地认识到,他跟面前这头巨兽之间,两个只能活一个。想到这里,稚英体内那股暖烘烘的粘稠气流自发涌动起来——那是被马默大叔称之为“真气”的东西。根据马默大叔的解释,人的力量来自两方面,一是筋骨肌肉,一是体内真气,每个人的肌体有强弱之分,真气也一样。而不同的人,真气强弱更为悬殊。还有,跟筋肉不同,并非每个人体内的真气都能被凝聚利用。稚英很幸运,因为他打小就学会了如何引导真气运行的窍门,能熟练地将其输送到四肢八骸,使自己力量倍增,行动敏捷。他还发现,当那种气流经由小腹生发,如细流成涓运行于全身经脉时,各种感官也会变得格外敏锐——不仅能看得比正常情况下远,能捕捉到平常根本听不见的细微动静,甚至还像背后也长了双眼睛似的,能洞察视线以外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