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知道自己腿好了之后,林彦立还挺不习惯的。
因为晚上和清晨,软软再也没有吵着要摸他腿了。
虽然他现在已经知道某娇气包摸腿是因为要给他治腿,但还是挺遗憾了。
他们之间的亲密活动,又少了一项。
某大佬完全忘了自己当初在医院,打死不让摸的样子了。
·
林彦立的意志力一向很强。
在他的每天按时定量的训练下,半个月后,他便可以自由行走了。
林母正想说明天咱家一起庆祝一下呢,就听见自家儿子对儿媳妇道:“软软,明天带你出去玩。”
林母:“……”
行吧。
年轻人自己庆祝吧。
第二天,林彦立带阮星去逛了省城。
两人买了不少东西回家。
阮星很高兴。
一是因为有林彦立陪着她逛街。
二自然是因为花了钱了。
林彦立果然是她想的那样,他的确是衣服架子,穿什么样的都好看。
就是这个时候的衣服款式太少了。
阮星觉得,等市场开放了,她一定要专门成立一家男装品牌,然后给林彦立准备一间大大的衣帽间,给里面放满衣服,让林彦立天天换着花样穿给她看。
第三天,两人上了山。
以往都是阮星一个人上山的,今天有林彦立陪着她,阮星看什么都很新奇,连普通的树杈似乎都长得更好看了。
林彦立带着阮星在山上抓兔子,他总是能很精确的找到兔子窝。
两人抓了不少的兔子,但最终被留下的只有一只。
两人就在山上将那只兔子烤来吃了。
林彦立没有什么厨艺,他的水平就是熟了能吃就行。
因此,兔子是阮星烤的。
林彦立则是给阮星找了一串水灵灵的野葡萄来,担心阮星一会儿吃了兔肉腻。
不得不说,林彦立是未雨绸缪了。
阮星吃了小半个兔子腿,就腻了。
扯了几颗酸酸甜甜的野葡萄吃下,口中那种腻的感觉才被压下。
“这个好吃。”
阮星是个懂得分享的好孩子,说着就摘了一颗野葡萄递到了林彦立嘴边。
林彦立垂眸看着嘴边的野葡萄,犹豫了一瞬,才张口吃掉。
“甜吗?”
见林彦立乖乖吃下,阮星笑着问他。
林彦立那双黑眸里倒映出对方的笑颜,林彦立觉得对方的笑更甜。
“嗯,甜。”
见林彦立这样说,阮星便一边自己吃的同时,一边喂林彦立吃。
相比于葡萄,林彦立更喜欢吃兔子。
他喜欢有味道的东西,不喜欢甜的。
但因为是阮星喂过来的,他都统统吃下。
两人之后又在山里做了叫花鸡,烤了菌子来吃。
许是心情好,阮星吃的有些撑了。
再加上今天走了不少路,阮星让林彦立背自己回去。
原本只是准备逗一下对方,没想到对方还真的背了。
遇见人了,都没有将自己放下来。
阮星脑海中划过一丝疑惑,林彦立是不是被她传染得脸皮都厚了。
·
季言看见的就是这样一幕。
他之所以会看见这一幕,是因为他听说林彦立的腿好了,他想来看看是不是真的。
如今看来,是真的了。
这是好事。
夕阳西下,年轻貌美的女子嘴角漾着甜甜的笑,趴在高大挺拔的男子背上,任由对方带着她去往任何地方。
一看就很幸福。
既然她过的幸福,他也就准备放心的走了。
季言准备去参军。
在离开的火车上,季言做了一个梦。
梦里,阮星死了。
季言认为,阮星的死和他有关。
若不是他的不解释,阮阮也不会心如死灰,在一个普通的清晨,再也没有醒过来。
季言醒来的时候,他似乎还能体会到梦中季言的那种痛苦。
世界上没有阮星之后,他活得宛若行尸走肉。
现在,这样就很好。